深圳宝安中英公学可以直接上大学(港澳生到底能不能读公校)(1)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家长来问我们:“孩子的爸爸户口是越秀的,孩子的户口是香港的,孩子能不能读公校?”

又或是:“孩子是香港户口的,但是在荔湾区读公办小学,小升初时能不能参加公校派位?”

还有则是:“我们一家都是港澳户口,有没有途径就读广州公校?”

如果只是父母是港澳籍,孩子是广州户籍的,也完全不用纠结这个问题。而民办学校就更不用说了,只要孩子有学籍在广州或在广州办理了居住证,也可报读广州民办学校。

因此,本文讨论的情况主要是以下两种:

第一种,父母是港澳籍,孩子是非穗(港澳)籍,想读公校;

第二种,父母(其中一方)是广州户籍,孩子是港澳籍,想读公校。

那么这两种情况究竟能不能入读公校呢?为解决各位港澳子弟生的疑惑,我们专门整理了广州市11个区关于港澳生的2020年入学政策,一起看看吧!

荔湾区

小学:

1.学生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能提供证明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人或配偶拥有荔湾区自有产权住房;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经审核通过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

初中:

1.学生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能提供证明材料等);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荔湾区自有产权住房;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并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佐证,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

荔湾区小学和初中港澳生的入学规定基本一致:学生持有港澳居民证、监护人在广州有合法稳定工作、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满一年)即可。

港澳生小学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初中则未提及,应该是等同于户籍生,一同参与电脑派位。

越秀区

小学:

1.适龄儿童父母已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或仅适龄儿童已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其监护人一方具有越秀区户籍,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均可申请统筹入读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初中:

1.具有越秀区应届公办小学学籍;

2.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越秀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相比起荔湾区,越秀区对港澳生入学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且小学与初中入学都只能统筹安排学位

小学入学较为简单:父母已办理港澳居住证或仅儿童办理了港澳居住证(但父母或监护人其中一方须具有越秀区户籍),两个条件的前提都是父母(监护人)在广州有合法稳定工作、在越秀有合法稳定住所(满一年)才可申请入学。

初中则多了一个要求:具有越秀区应届公办小学学籍。也就是说,小学不是在越秀区公办小学毕业的,是没有办法就读越秀区公办初中的。

此外,越秀区还分别在朝天小学、培正中学、华侨中学为港澳生开设了“港澳子弟班”

海珠区

小学: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

1.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

3.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满 1 年。

1.适龄儿童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具有海珠区户籍;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海珠区自有产权住房; 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以在海珠区合法租赁的住宅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居住满 1 年。

初中: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1.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

3.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满 1 年;

4.随迁子女为海珠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适龄儿童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具有海珠区户籍;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海珠区自有产权住房; 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以在海珠区合法租赁的住宅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居住满 1 年;

4.适龄儿童为海珠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海珠区兜兜转转用了这么大段字,其实很好理解,基本上老三区的政策都相似:

1、父母(监护人)要有港澳居住证

2、如果孩子有港澳居住证,那么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须是海珠区户籍

3、父母(监护人)在广州有合法稳定工作,在海珠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满一年)。

4、入读海珠区公办初中的港澳生要为海珠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这里没有提到是否要公办小学学籍)。

5、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天河区

小学: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 40 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 项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其中一项符合):1.持广州市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2. 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3. 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4. 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2020年前已通过天河区积分入学政策并获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申请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学段学位。

初中:

小学毕业生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初中一年级 40 人招生计划完成。前 40 名有放弃学位的,可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 项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其中一项符合):1.持广州市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2. 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3. 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4. 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2020年前已通过天河区积分入学政策并获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的申请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学段学位。

与老三区不同,天河区是对口直升,因此公办学校中招收港澳子弟生的学校仅有南国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各招收40人,通过积分排名依次录取

办理港澳生积分入学须满足一个“港澳居住证”必选项,和满足“有稳定住所”、“有稳定就业”、“依法缴纳社保”三个选项之一。

白云区

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可为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位:

1.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

3.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购房或合法租赁)。

持港澳居民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可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位:

1.适龄儿童少年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监护人具有白云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购房或合法租赁)。

符合以上条件的港澳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白云区没有对小学和初中的入学作出明确划分,也就是说不需要满足本区小学毕业应届生这一条件,只须父母有港澳居住证,或仅子女(父母或监护人须为白云区户籍)有港澳居住证,以及父母(监护人)与儿童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即可统筹安排学位

除了统筹安排学位外,白云区的培英中学,在2020年也开设了“港澳子弟班”

黄埔区

1.港澳籍人士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了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2.对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可参照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父(母)为非穗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积分入学申请我区公办学位,也可报读民办学校。

黄埔区的港澳生政策似乎更加包容,只要父母为港澳籍,或者只有子女是港澳籍的,都可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番禺区

对于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补贴民办学位)起始年级。

番禺区的就更好理解了,只要是持有港澳居住证的父母(监护人)或子女,可以统筹安排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花都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港澳子弟:

1.花都籍的港澳乡亲子女。

2.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花都区户籍,子女是港澳籍的。

3.父母有一方在我区就业(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创业(需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缴纳满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其中之一的港澳子弟。其中,经区政府核定的上一年度纳税区库留成总额达到我区重点企业标准。

4.父母有一方在花都生活并已购房(以查册为准)的港澳籍子女。

5.其他,如港警、广州市荣誉市民等港澳居民子女。其中,耀华集团向经政府认定的港警子弟提供特别奖学金,按照正常入学标准并免学费(住宿费等杂费由家长自理)入读耀华学校。

花都区有一个亮点吸引到了我:耀华集团向港警的子女提供奖学金,并免学费入读耀华学校。这一点,是目前十一个区中让我觉得最有“人情味”的。

其余要求与其他区无异,须父母为花都籍的港澳籍子女,或父母为港澳籍的子女,以及满足合法就业、合法居住、缴纳社保等条件,但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安排统筹入学

根据港澳子弟自身意愿和需求,可选择入读花都区雅正学校“港澳子弟班”,或就读区内公、民办学校的起始年级(一年级或七年级)。

注:如雅正学校的港澳子弟班入读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按户籍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如当年报名入读人数多于专班招生计划数的,按相应招生先后顺序(父或母户籍排序:港澳籍—花都城区籍—花都非城区籍—穗籍非花都籍—非穗籍)摇号入读。

增城区

具备下列三款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我区将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1.在本区居住的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随迁子女;2.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增城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及符合《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文件规定的重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3.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 1 年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

在港澳生这方面,增城区并未另外出政策。就以增城区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政策为例,需满足政策性照顾、高端人才或骨干子女、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以上之一条件方可统筹安排公办学位,还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公办学位。

南沙区

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南沙区仅有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公布了对港澳生的招生要求: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报名申请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可为该港澳子弟申请入读学位。

其余可参考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政策:在南沙区连续居住且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从化区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 1 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少年儿童),参照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

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 1 年(截至当年 8 月 31 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一。

从化区也是将港澳生视同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政策,采用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公办学位,需要满足在从化居住、就业、缴纳社保且办理居住证满一年,方可申请。

通过以上整理可以看出,港澳子弟入读公办学校最重要的几个条件:港澳居住证;父母(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均需提供证明),还有部分区要求有该区小学应届生学籍的,也要注意,未雨绸缪,千万别到了快要升学的时候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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