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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数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1月1日零时开始)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数据

本市共划分普查区5451个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者,将严肃处理

9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统计局和邢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联合发布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情况。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博

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开始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邢台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此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工作从2019年10月开始到2022年底结束,全部工作历时三年多。

全市共划分普查区5451个

全市共选聘普查指导员8650人、普查员33792人。9月4日至10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县乡两级普查业务骨干进行培训,500余名参训人员经考试全部合格。同时,培训班对“两员”培训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正在按要求进行,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

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严格按普查方案要求开展普查区划绘图,全市共划分普查区5451个、普查小区31355个,并绘制电子地图,详细标注了建筑物,实现了“不重不漏”的目的。

为了全面准确锁定各类普查对象,便于开展入户登记,10月11日至31日要进行普查摸底。通过绘制《普查小区图》、发放告知书、编制《户主姓名底册》、上报摸底数据等工作,掌握每个建筑物内住房单元编号、人口和居住情况、住户填报方式等情况,为普查登记做好充分准备。

普查登记将在县级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下,由乡级普查办公室组织村级人口普查小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当地派出所、基层组织协助下进行。登记分为短表登记和长表登记两个阶段。短表登记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对辖区内符合登记条件的所有人进行登记。长表登记从11月16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从短表登记人口中抽取10%进行登记。

国家和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将10月份定为“人口普查宣传月”,广泛进行的普查宣传。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者,将严肃处理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将全流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公民信息,一旦发现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各级统计机构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有关部门也提醒市民,人口普查需要采集每个人的信息,作为普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我国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的。从1949年至今,中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进行过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第一次

1953年我国举行第一次人口普查。1954年11月1日公布了普查的主要数字:全国在1953年6月30日24时总人口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调查的人口为574205940人,用其他办法间接调查到的人口为27732095人。

第二次

1964年是我国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结果:1964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为720370269人,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694581759人(不包括台湾省人口、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

第三次

1982年是我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是,1982年7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

第四次

1990年是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是:1990年7月1日全国人口为1100173810人,其中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共1133682501人。

第五次

2000年是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是:200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共126583万人。

第六次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反映了2000到2010十年来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次人口普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这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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