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蒋女士在经过莲花一家餐厅时,意外发现餐厅门口摆放着一只孔雀标本,下面的招牌写着餐厅提供红焖孔雀、孔雀炖汤等料理,“孔雀不是保护动物吗?为何可以公然销售?”蒋女士非常惊诧,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希望一探究竟。

孔雀能公开销售甚至端上餐桌吗?记者了解到,我国的孔雀种类主要分绿孔雀和蓝孔雀两类,绿孔雀是野生保护动物,严禁人工养殖经营;蓝孔雀此前允许有资质的单位人工养殖经营,近年来也明令禁止。也就是说,公开兜售孔雀违法,更不能吃!

苏州严查小餐饮(厦门一餐厅竟公然兜售孔雀)(1)

餐厅门口的孔雀标本,下方是食谱。

【现场】

上方是孔雀标本 下方是孔雀食谱

蒋女士说:“我对那家餐厅的做法感到非常惊讶,我当时就心想,怎么这么残忍?那么好看的孔雀居然要杀了吃掉。回到家越想越不对,孔雀好像还是保护动物,这不是犯法了吗?”

根据蒋女士的指引,记者找到了那家位于嘉莲路上的餐厅,在餐厅大门的左侧,装饰着一只立于木杆上的孔雀标本,长长的尾羽垂下,非常漂亮,标本用透明玻璃箱保护,颇为醒目。下方的招牌上写着:“有凤来仪 孔雀血蒸蛋 红焖孔雀 泡椒爆炒孔雀胸脯肉 孔雀炖膏蟹汤”等字样,与美丽的孔雀标本格格不入。

【店家】

食材来自正规养殖场 希望居民理解

该餐厅刘店长告诉记者,餐厅是去年开业的,孔雀料理是餐厅特色,客人预订后,餐厅才从养殖基地进货,一只孔雀1288元,包含招牌上的几道菜。“疫情防控形势较好的时候,有不少客人预订,但目前已经很少做了。”

刘店长拿出一张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上面写明:孔雀来自大田县一家成立于2012年11月的珍禽孔雀养殖专业合作社,证照颁发时间为2015年10月。“我们开餐厅的,肯定要遵守法律,不可能做违法的事,更不可能像传言所说的当街宰杀,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部门】

蓝孔雀为禁食物种 禁止养殖经营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不在禁食范围。而蓝孔雀并没有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经营活动。

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发现市面上有经营、食用孔雀等珍禽的行为,可以向12315举报,相关部门将介入调查处理。

(厦门晚报记者 陈鹏程 马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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