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五鬼闹判舞

“五鬼闹判”是流传于临清城区的一种面具舞蹈,是以古代传说的神话故事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舞蹈。“五鬼闹判”中的“判”即阴司判官,亦即传说中的镇鬼之神钟馗;“五鬼”即是手执琴、棋、书、画以及撑伞的蝙蝠鬼。每当演出之时,随着一阵紧锣密鼓,手执琴棋书画的小鬼首先翻腾跳跃出场,动作洒脱,加之多种队形变换,整个场面情趣盎然,随后身材高大、豹头环眼、腰佩利剑的判官在伞鬼的伴舞下出场,只见他手执木板,舒展阔袖与众小鬼打斗嬉戏,或环眼圆睁、明察秋毫;或托琴聆曲、凝目观画;或举盘品棋、捋髯审书,小鬼判官配合默契,惟妙惟肖的精彩表演,加之借鬼喻理、伸张正义、鞭挞邪恶的深刻思想内涵,因而不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它都深受劳动人民的喜爱和欢迎。

“五鬼闹判”一语最早见于明施耐庵小说《水浒传》。明万历年刻本《梼杌闲评》一书中也有描述:“却说临清地方,虽是个州治,倒是个十三省总路,名曰大码头。次日正值迎春,但见数声锣响,纷纷小鬼闹钟馗。”由此可知,民舞“五鬼闹判”在临清地面上的出现至少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了。经过几十代艺人的演变,表现内容不断丰富,演艺日趋精湛。

技术含量高 动作难度大

临清五鬼闹判舞难再继续传承

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五鬼闹判儿(临清的五鬼闹判舞)(1)

五鬼闹判儿(临清的五鬼闹判舞)(2)

五鬼闹判舞演出

“五鬼闹判”意思是许多小鬼戏弄判官,旧时也比喻居上位者被对自己不满或轻蔑的人所戏弄。五鬼闹判舞是流传于临清城区的一种面具舞蹈,是以民间神话传说中钟馗为内容的民间社火,是明代沿运河从江南南通一带传播而来的,距今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五鬼闹判”中的“判”即传说中的镇鬼之神钟馗,“五鬼”即手执琴、棋、书、画以及撑伞的蝙蝠鬼。五鬼闹判舞借鬼喻理、伸张正义。

情节:舞蹈中有故事,内容颇有寓意

在传统道教文化中,阴曹地府的阎王下面有四大判官,分别是赏善司、罚恶司、察查司、阴律司。罚恶司计算死者在人世做了多少恶行,而罚恶司的判官钟馗身着紫袍怒目相视,秉公办事从不徇私。 “五鬼闹判”的角色由阴曹地府的罚恶司判官钟馗、撑伞鬼及手执琴、棋、书、画的5个小鬼组成。五个鬼生前因故而死不服判,认为罚恶司判官钟馗徇私,所以到阴曹地府鸣不平,以期阴曹地府为其伸张正义。

正是在这样的故事情节支撑下,五鬼闹判舞演出时,钟馗身穿紫红袍,一手举“扶正驱邪”牌,一手持笏板,5个小鬼分别手持判恶纸伞、铁链、铜锤、纸扇、腰牌,在锣鼓伴奏下众小鬼欢腾跳跃。忽而虎跳、滚毛、蛮子、旋子;忽而蝎子爬、车轮跟头、狮子滚绣球;忽而鲤鱼打挺、屎克郎滚蛋、叠罗汉,蹿挪腾跳、潇洒大方,以稔熟的舞蹈语汇配以各种动作变换,使其整个场面生气勃勃、情趣盎然。这时,判官在转伞伴舞下,手执笏板,舒展阔袖与众小鬼打逗嬉闹,时而抚琴聆曲,时而凝目观画,时而举盘品棋,时而捋髯审书,鬼、判配合默契,形神入微、惟妙惟肖、妙趣横生。

溯源:在明代沿运河从江南南通传来

据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五鬼闹判”一语最早见于明代施耐庵小说《水浒传》。这种面具舞蹈是明代沿运河从江南南通一带传播到临清的,它是以民间神话传说中钟馗为内容的民间社火,也是以古代传说的神话故事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舞蹈。

明万历年刻本《梼杌闲评》一书中对临清的五鬼闹判舞也有记载。由此可知,民舞“五鬼闹判”在临清地面上的出现至少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了。经过几十代艺人的相演相嬗,表现内容不断丰富,演艺日趋精湛,成为鲁西地区民间舞蹈一枝奇葩。多年前,五鬼闹判舞每逢正月十五前后,在临清城区公园、广场上演出,吸引众多市民前去观赏。

发展:临清城区多个街巷曾成立“判子会”

五鬼闹判舞流传于临清城区一带,箍桶巷街、前关街、吉士口街、福德街等都成立了“判子会”,每逢喜庆节日或祭神节日上街演出,其中,福德街“判子会”技艺更为高超,远近闻名。 “五鬼闹判”借鬼喻理、伸张正义、鞭挞邪恶,几百年来,深受劳动人民喜爱和拥戴,已收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山东卷》,被载入艺术史册。1987年,“山东省民间舞蹈抢救小组”来到临清,对此民舞进行实地考察,并全部录像。尽管“五鬼闹判”已被列入聊城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但由于这种民间舞蹈技术含量较高,很多涉及武打高难度的动作,所以,目前没有人再愿意从事这样的技艺,传承已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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