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碰了而,并且到第一次见面时他所说的贝克街221号乙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由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敞亮透气的起居室组成,室内布置让人愉悦,因为两个十分宽大的窗子,屋子里光照充足,很是明亮。不管从哪方面讲,这房子都很令人满意。尤其在我们分租以后,租金更合适了。因此我们当场就成交了立刻租下了房子。

当晚,我就收拾东西从以前的公寓搬了进去。福尔摩斯也在第二天早晨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箱包,布置陈设,整理收拾忙了一两天。安排妥善以后,我们逐渐安定下来,也慢慢地熟悉起这个新环境来了。

福尔摩斯确实并不是个难相处的人。总的来说他很沉静,生活习惯也很有规律条理。他一般在晚上10点之前就上床休息了,早上又总在我起身前就吃过早餐出门了。有时去化学实验室,有时去解剖室,偶尔还会步行走得很远,去的地方好像都是这座城里很小的角落。

在他工作有了兴致的时候,那股精神我可真是前所未见;不过他有时也疲惫无力,连续很多天就那么一直躺在厅里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声不吭,一动不动,每到这时,我总能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一种失魂落魄的表情。要不是已经了解了他的节制有度、有条不紊、特爱干净的脾性的话、我准会觉得他是服用某种麻醉剂而上了瘾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本人的兴趣以及对于他的生活好奇6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初见之时就容易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削瘦异常,因而显得格外硕长;目光锐利(除了茫然若失的时候);绝的鹰钩鼻子更使他显得格外机智、果断;从他方正而突出的下颚。看出他是个相当有毅力的人。双手虽然沾满了斑斑点点的墨水和药品,但是动作却非比寻常地熟练、细致。这是我在他摆弄那些精致碎的化验仪器,在一旁观察发现的。

假如我说福尔摩斯这个人的确已经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也常常想要去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坚固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也要觉得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如此的结论之前,

不妨也想一想:我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空虚无聊啊!在这样的日子里,能够吸引我兴趣的事物又是多么匮乏。除非是天气特别晴朗而又暖和,我的健康状况就不会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在这里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用来调剂我单调沉闷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当然就会对围绕在我同住伙伴周围的这个小小的秘密产生极其浓厚的兴趣,并且把大部分空闲时间都用在设法发现这个秘密上。大部分空闲时间都用在议

他并没有在研究医学。在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自己证明了新坦弗在这件事情上的说法。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和荣誉而在研究任何一门学科,又不像是在采用其他任何一般的方法,使自己进人学术界。但是他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热忱却是异常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之内,他的学识却总是异常深厚渊博,因此,他经常语出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一特定的目的,一个人绝对不会如此辛勤努力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漫无目的、无书不读的人的知识是很难非常精深的,除非是为了某一个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任何人愿意在如此多的细枝末节上花如此多的精力。

而他的知识匮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识渊深的一面一样让人吃惊。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方面,他几乎完全一无所知。当我在引用托马斯·卡莱耳的文章时,他竟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干过些什么事情。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他竟然也全然不解。在现在的十九世纪,一个如此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事实,这件事简直太令人费解了。

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微笑着说:“你好像很吃惊。即使是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们忘掉。”“把它们忘掉!”

他解释说:“你要知道,我觉得人的脑子本来就是一间空空的小小的阁楼,应该有选择地装进一些家具。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所有的各种各样的七零八碎一股脑儿全都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会因为没处容身被挤了出来,或者,充其量不过是和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这样一来,在取用知识的时候也就会有困难了。所以一个知道如何工作的人,在选择究竟要把哪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如小阁楼一般的头脑中去的时候,确实是非常小心谨慎的。在对他的工作有用的工具之外,他是什么也不会带进去的,而装进去的这些工具又会样样俱备,摆放得有条有理。可是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是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的话,那可就错了。请相信我,总有那么一天,在你填充新的知识时,你就会把以前所学习的熟知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任何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挤出去。”我分辩说:“但那可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有些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你说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就算地球绕着月亮走,这与我或者我的工作又会有什么关系呢?”就在我几乎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从他当时的态度,我觉得提出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他的不悦。我便把我们短暂的谈话考虑了一番,想尽力从里边找出一些可供使用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想去学习那些与他研究的科学无关的知识,那么他所掌握的一切知识,对他当然都是有用的了。于是我就在心中把他所研究的特别精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并且用铅笔写了下来。这样一看我忍不住笑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

1.文学知识:零。

2. 哲学知识:零。

3.天文学知识:零。

4.政治学知识:肤浅。

5.植物学知识:因对象而异。在阿托品、鸦片及毒品方面知识丰富;在园艺方面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实用,但有局限性。例如,他只需一眼,就能分业出不同的土质。他曾在散步回来时让我看过沾在他裤腿上的泥渍,并根据这些泥渍的颜色和黏稠度,一一判断它们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最上的。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成系统。

9.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他似乎对本世纪发生过的每一桩恐怖案件的每一处细枝末节都了如指掌。

10.小提琴:拉得不错。

11.是个出色的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

12.在英国法律方面具有相当完备的实用知识。逐条列出之后,我失望地把这张纸扔进了壁炉。“我只不过是想要弄明白,这位兄台把所有这些本事都集于一身,然后再找到一个让它们全都能够派得上用场的行当,究竟是什么而已,”我暗自思忖,“那还不如干脆就此作罢。”

上面我提到了他的小提琴水平,他的演奏技巧的确堪称一流,但是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其他的原因所在。他能拉很多的曲子,包括一些极高难度的曲子,这我很清楚,因为他曾应我之请,演奏过几首门德尔松的《无词歌》,以及其他的一些我喜欢的曲子。但他独自拉琴的时候,我却又难得听到美妙的旋律,甚至根本就听不出他拉的到底是什么曲调。

黄昏时分,他会靠在椅背上,双眼紧闭,腿上放着小提琴,随手拔弄着琴弦。有时候,拨出的和弦声音响亮而又使人感到忧郁,偶尔,拨弦声也会变得奇特而轻快。有一点倒是很清楚,它们反映的是支配着他的思想,究竟是因为拨弦有助于他进行他这种思考呢,还是这只是他的一时兴起,信手撩拨而已,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这种独奏令人十分恼火,若不是通常他总紧接着演奏好几首我喜欢的曲子,作为磨炼我耐心的小小的补偿,我大概早就对他提出抗议了。

在搬进来的头一两个星期中,没有任何人来拜访我们。我还以为我的伙伴也正如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什么朋友,可是,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的人,而且来自各个截然不同的社会阶层。其中有一个人脸色发黄,獐头鼠目,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福尔摩斯介绍说,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个星期都要到访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钟头才离开。就在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满头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样子很像一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看起来好像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福尔摩斯。另外一回,一个身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到访的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我让他使用起居室,我也就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待着。因为给我带来了这样许许多多的不便,他常常向我致歉。他说:“我只能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我的办公室,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于是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问的绝好机会,但是,谨慎起见,我仍然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透露自己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要的理由,但是,不久之后,他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先前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时起得早;那时福尔摩斯也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晚起的习惯,因此在餐桌上也没有安排我的座位,也没有预备好我的一份咖啡。我一时没有缘由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明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要用早餐。我顺手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随便翻看,借此消磨等待早餐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只是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自己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用铅笔画了一道,我很自然地就先看了这一篇。

文章的题目似乎有些夸大其词,叫作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

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周围的人,如果能够对他所接触的事物进行精确而系统的观察的话,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自有其精明独到之处,却也未免有些浅薄可笑。在理论上,它的确严谨周密,但是在论断上,在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是在夸大其词了。

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掠过的表情、肌肉的每一处抽搐,甚至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用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依照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都素有锻炼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做出的结论实在是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无误。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的确令人惊叹,在这些门外汉弄明白他之所以达到这个结论的各个步骤以前,他们真的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料事如神的超人。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者亲耳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仅能从一滴水上就可以推测出它有存在的可能性,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能够看见其中一环,一整条链条的情况就可以被完全推想出来了。推理和分析的科学正如任何其他的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时间并且耐心的钻研才能够掌握。人们即使穷尽其毕生的精力,也未必就能够登峰造极。初学者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艰深的、有关事物的精神以及心理方面的问题之前,不如先从着手掌握较浅显的、容易的问题入手。比如说遇到了一个人,第一眼就要辨认出他的历史和职业。这种锻炼看来好似幼稚简单,但是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逐渐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些地方观察,观察些什么。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的袖口等,不论以上所说的哪一个细节,都能明白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如果把这些情形相互联系,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大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读到这里,我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简直是谎话连篇!我一辈子都没读过这么没劲的文章。”“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喏,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指向那篇文章说,“我想你肯定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用铅笔画了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的确是写得很不错,但是读了之后,我还是免不了要生气。显然,这一定是一位游手好闲的懒汉,坐在书房里凭空地想出来的一些只能纸上谈兵的理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是想要试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头,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一个全都指出来。我愿意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可就输了,”福尔摩斯安然地说,“那篇是我写的。”“你写的?”

“没错,我在观察和推理这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到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是无比荒谬,其实它们却非常实际,实际到这样的程度,甚至我就是靠它来挣得这份奶酪和面包的。”

“你是怎样靠它生活的呢?”我不禁问道。“啊,我有我自已的职业。我想这全世界的人于这职业的也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明白这是一个怎样的行业吧!伦敦城中,有许多的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每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来找我,那么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到正轨上去。他们把所有的证据都提供给我,一般情况下我都能凭着我所掌握的犯罪史知识,把他们的错误一一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们十分相似的地方,如果你能够对一千个案子的所有详情细节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却不能做出解释的话,那才是奇怪的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陷在一桩伪造案里如坠雾中,所以才来找我。”“那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介绍来的,都是碰到一些麻烦或者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或给予帮助的。我仔细听取他们所讲述的事实经过,他们则认真听取我给出的意见。这样,佣金就来到我的口袋里了。”

我又问:“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或亲身经历了事情,但都无法给出解释,而你足不出户,却可以解释这些疑难问题吗?”“正是这样的,因为我有一种利用直觉去推理和分析事物的能力有时也会碰到稍微复杂难解的案件,这时,我就需要忙碌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掌握了很多特殊的知识,这些知识用来破案,问题就能很快迎刃而解。我的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然遭到你的嘲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珍贵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

时你好像还很惊讶吧!”

“那一定是有人事先告诉过你。”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这与我长久以来的培养出的习惯有关,当时一系列的思索迅速地掠过我的脑际,在我得出这个结论时,竟丝毫未感觉到得出这个结论经过的步骤。但是,这中间当然是有着特定的推理步骤的。在这件事上,我的推理步骤

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带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有一副军人的气概,所以,很显然他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是刚从热带回来的,而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自身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可以清楚地推断出他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辛。他左臂有伤,直到现在活动的时候看起来还有些僵硬。那么,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尽艰难困苦,手臂还负过伤,这是在哪里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而这一连串的思考,历时却还不到一秒钟,因此我脱口便说出你到过阿富汗,你当时还吃了一惊哩!”我笑了:“你这样解释之后,看来这件事其实挺简单的。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杜班。我真想不到,实际上竟真会有这样的人物存在于小说之外。”

福尔摩斯起身,点燃了烟斗:“你一定觉得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是称赞我吧。可是,在我的眼里,杜班实在还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总是先沉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点破他朋友的心事,这种小把戏未免也太做作,太过于肤浅了。不错,他的确是有些推理的天才,但绝不是爱伦·坡心目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那你是否读过加的作品?你对这个人物又是怎么评价的呢?他能够算得上是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在鼻腔里轻蔑地哼了一声,他有些厌恶地说道:“勒高克

不过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可以拿出来一提,那就是他的精

力。那本书写得简直太令人发腻了,书中只是在长篇大论地谈到怎样去识别不知名的罪犯。这种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的简单问题,勒高克却花了整整六个月左右的时间。这么长的一段时间,简直可以给侦探们编好一本教材了,教导一下他们到底应当避免些什么。”

听到他把我如此钦佩的两个人物全都贬得一文不值,我感到很是恼

怒。于是我走到窗边,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自言自语道:“他也许真的

绝顶聪明,但是实在是太骄傲自大了。”

他发出了不满的抱怨:“这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没有什么罪案发生,

又没有发现任何罪犯,做我们这行的,头脑真是没处可用了。我知道我

的才能完全可以让我声名大震。古往今来,从来没有我这样的人,在侦

破案件上既有天赋,又有如此精湛的研究。可结果呢?竟没有罪案让我去侦查,充其量也不过是些过于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们都能一眼识破。”我对他这种自以为是的语气仍然十分不满。我想,最好能够换个话题。“我正琢磨,那人找什么呢?”

我随手指着街上一个高大强壮、衣着平平的汉子说道,他在街的另一边慢慢踱着,神情有些焦急地看眼前的一个个门牌号码。这人手里还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显然是在送信。

“您是说那个已经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中士吧?”歇洛克·福尔摩斯说。

“他又在说大话了!”我心想,“反正他知道我没法去验证他是对的还是错的。”

我脑袋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就看到这个汉子看见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便快步穿过马路向这边走来。随即,楼下传来一阵很响的敲门声和上楼时梯沉重的脚步声。

“给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他用一种低沉浑厚的嗓音说,—步便踏进了房间,把信交到我朋友的手中。这可是个揭穿他的大话的好机会。在他刚要信口开河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这一层。

“麻烦一下,伙计,”我用最友好的语气说道,“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呀?“邮差呗,先生,”他粗声大气地回答,“制服今天送去修补了。”“以前呢?”我一边问,一边还有些幸灾乐祸地瞟了福尔摩斯一眼。

“海军陆战队中士,先生;皇家轻步兵团的,先生;没有回信是吗?好的,先生。”

他两脚跟一碰,举手行了一个军礼,转身出了门。————摘自柯南.道尔著福尔摩斯探案集,2022.11.13日。未完待续。……下章更精彩呀!码字不易,关注点赞评论。

血的文字演变(血字的研究)(1)

自己养的长寿花,期待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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