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尊崇唐朝,不在于它的疆域辽阔,经济富足,更在于它在最鼎盛时期,处处体现出的踔厉风发的精神面貌。在古代封建社会,只有在盛唐,你才可以看到每个人的意气风发,豪情纵横。唐诗,正是再现了当时的风情,所以才具有别样的气魄,让人如醉如痴。我们喜爱唐诗,正是喜爱它那骨子里桀骜的灵魂,不屈的斗志,追寻那灿烂如画的精神世界。
诗歌之中,体现唐人不屈血性的,当然要从边塞诗中去寻找。唐诗中的边塞,再也不仅仅是凄苦的生活,离别的感受,血流成河的惨烈,更多的是建功立业的疆场。一首首名流千古的边塞诗,也激烈的大唐子弟,前赴后继,保家卫国,建立不世之功。
要在众多优秀的边塞诗中,挑选出最具有血性的,是极为难得的事情。各花入各眼,注定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但是,小珏依然想将自己心中的第一告诉大家,它就是王维的《少年行四首》其二: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是不是很意外,要知道唐朝本来就有高适、王昌龄、岑参、王之涣这四大边塞诗人,而王维的诗歌,以田园诗为主,后期还掺杂了禅理,所以有“诗佛”之称。然而,这首诗,却发挥了雄浑劲健的风格,将少年的浪漫情怀刻画得淋漓尽致,再现了唐朝个人英雄主义的魅力。
《少年行四首》其实是一系列的组诗,它从四个侧面,描述了豪侠任气、慷慨豪迈的少年英雄。每一首诗,既独立成章,又可以合而观之,构成一组波澜壮阔的华丽诗篇。这四首诗,可谓篇篇精彩,今天单说这第二首。
只看前两句,我们就能很清楚知道,它与西汉著名将领霍去病有关。霍去病是外戚出身,平日也曾顽劣不堪,任意妄为,惹事生非。但是,在保家卫国的时候,他却展现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气概。在短短24岁的人生,七年的从军生涯中,他重创对汉朝威胁最大的匈奴,杀敌无数,功冠全军,完成了上下千年以来历代名将梦寐以求的功业。
“出身仕汉羽林郎”是在描写少年的出身,羽林郎是皇帝的亲近卫士,非忠心耿耿而武艺高超之人不能担任。这就暗示了少年的才华和能力,为后来的建功立业埋下伏笔。
“初随骠骑战渔阳”这一句是写少年的初次出征。骠骑即霍去病,渔阳是古幽州,也是汉匈交战最为激烈的地方。诗人将少年的初战,就定在最为伟大的将军旁边,定在战事最危险之处,是以侧面描写渲染英雄的不凡。前两句说的是汉朝,其实就是借指当时的唐朝,这在唐诗中是屡见不鲜的手法,《长恨歌》也是多次运用这种方式。
“孰知不向边庭苦”这一句侧面描写边疆的辛苦,却又以少年口吻漫不经心地说出。边疆苦,谁人能不知道,谁人不清楚?但是,在边疆告急的时候,总该有人吃这个苦,总该有人流血,总该有人牺牲。这一句就已经用举重若轻的手法,描绘出少年英勇的大无畏精神,让所有的小儿女般深情全部烟消云散。
“纵死犹闻侠骨香”是全诗的点睛之笔,它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只是将浪漫主义与英雄主义想结合。即便是战死沙场,也不过就是侠骨一堆,还在尘世间留下了芬芳。如果是这样,谁还会畏惧沙场的危险,谁还不愿意青史留名?这句诗,比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更精彩,它不仅仅是少年英雄个人的慷慨风貌,而且代表了唐帝国对于英雄的无限崇敬。
其实,正如小珏在之前所说的,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王昌龄的“不破楼兰终不还”霸气十足,王翰的“醉卧沙场君莫笑”潇洒万分,戴叔伦的“愿得此身长报国”感人肺腑,但是小珏还是喜欢这首《少年行》。您有什么喜欢的唐诗,一样可以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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