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审结一起因未履行“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而撤销婚姻案件。2021年1月,男子王某与李某经介绍相识结婚。婚后,李某在家突发疾病,李某母亲让王某将李某送往江津区某精神病医院。医生介绍,该病临床表现为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与躁狂发作交替发生,为国家重点管理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之一。王某这才得知,原来李某早在2012年起就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4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其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吗(女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1)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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