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刘艺龙 通讯员 陆诗琦)近日,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城西派出所民警黄锡山在南浔开发区车站路一无名理发店进行检查时,抓获涉嫌卖淫的女子杨某(女,29岁,湖北人)、刘某(女,34岁,湖南人)。

后通过调查,民警在南浔开发区一装饰材料厂内抓获涉嫌嫖娼的男子程某(男,30岁,河南人)。经查, 6月16日晚及6月17日晚,杨某和刘某分别与嫖客程某在该理发店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介绍卖淫案定罪金额(理发店老板娘财迷心窍)(1)

图为卖淫女指认现场。警方供图

7月6日,民警通过对杨谋、刘某、程某卖淫嫖娼案开展深入调查,发现南浔车站路无名理发店老板娘梅某(女,47岁,南浔人)容留三人在理发店内卖淫并从中获利,后在南浔镇振浔小区某住房内抓获该理发店老板娘梅某。

介绍卖淫案定罪金额(理发店老板娘财迷心窍)(2)

图为卖淫女指认现场。警方供图

据民警调查发现,理发店老板娘梅某曾在2016年因容留他人卖淫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今年以来,因为理发店平时生意不太好,5月初杨某和刘某找上门来时,财迷心窍的梅某就又答应干起了容留他人卖淫的“老本行”,经过协商,梅某同意容留杨某、刘某在自己的理发店内卖淫并每次获利30元。期间,梅某从中共获利3000余元。

目前,梅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已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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