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养犬,应当先携带犬只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犬类免疫证应当注明犬只品种、体高、体重、体毛、毛色和免疫情况。
那么要如何办理养犬登记证许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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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有固定住所;
2、独户居住;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4、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
5、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申请材料
1、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登记申请表
2、养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
3、犬只管理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单位申请养犬时提供);
4、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附具委托书(双方签名盖手印或盖章)及委托人身份证
5、犬类免疫证
6、独户居住承诺书(个人申请养犬时提供)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是否符合《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审批人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是否符合《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办理结果:批复决定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公安服务厅2号窗口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送到受理公安机关: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公安服务厅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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