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当政的明朝永乐时期,其发生的重要事件在《明太宗实录》当中都有所记载,下面就是永乐十三年发生的文职官员任免记录,资料来源摘录于《明太宗实录》,可供对这一历史时期感兴趣的人们以参考。
永乐十三年: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彰劾奏,监察御史李文凤擅罪军职宜正其罪,命如律;
礼部会试天下举人,奏请考试官,上命翰林院修撰梁潜、王洪考试赐晏于礼部;
擢监生李哲、张温、王延、陶衎、郝珩、张礼、李钦、李禧、刘穆、董荣、王敬身、李浣,为给事中;李素为监察御史;升监察御史周敬,为湖广按察司佥事;
释工作囚徒四千九百余人;
升湖州府同知甄实,为太仆寺少卿;工部主事李善、南城兵马副指挥吉在中,为寺丞;
复刑部尚书刘观官;
复工部右侍郎许廓、山东布政司右参议魏瑛官,先是廓等坐事,罚随军迤北馈运,至是俱复其职;
赐进士陈循,冠服银带余赐钞各五锭,俱赐宴于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上以礼部会试下第举人中或有学问可取者,命翰林院再试之,得朱瑛等二十四人,并赐冠带给教谕,俸送国子监进学以待后科;
命第一甲进士陈循,为翰林院修撰;李贞、陈景著,为编修;第二甲、第三甲进士洪瑛、王翱、林文、禾告、宋魁、陈镛、曾弘、林遒节、胡靓、章文昭、严珊、金关、王瑛、郑珞、袁璞、周崇厚、习侃、郑雍言、牟伦、吕棠、张益、黄仲芳、廖谟、宋琰、朱曰永、范琮、黄瓛、陈文璧、高谷、张坚、沈旸、及原、习译书、王懋、姚昇、胡清、方勉、林超、曹义、龚英、时永、彭麟应、陈坤奇、李芳、叶頴、王士华、吴绍生、丁毅石、玉黎民、张逊、万完、周贵、连智、王谕、樊敩、王麟、戴觐、许彬、徐景安、石庆、郑猷、李冠禄、周安、谢晖,为翰林院庶给事;擢史常、王达、刘进、徐琦、夏忠,为行人;余命于诸司观政;
命工部,建进士题名碑于北京国子监,命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杨荣,撰记;
命葛隆,为中奉大夫;
以杨绅,为北京道监察御史,绅,先任山东按察司佥事,坐事谪戍边,至是有荐其才者,故复召用;
升吏科都给事兼司经局正字梁质,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升行在钦天监冬官正皇甫仲和,为本监副;尚宝司丞董仪,为本司少钦;太医院御医刘观,为本院判;吏部员外郎陈杰,为江西布政司左参议;改兵科给事中周镐,于吏科;福建布政司右参议刘圭,于山东布政司;四川按察司佥事梁观,于云南按察司;
复赵仪,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升顺天府丞甄仪为府尹
改广西按察司副使王肃,于山东按察司;擢进士李九畴、赵贵和张诚,为监察御史;
改刑部尚书刘观,为都察院左都御史;贵州右布政使蒋廷瓒,为左布政使;
户科给事中胡安,有罪谪戍边;
升楚府教授乌浚,为吏科给事中;
太监郑和等,奉使西洋诸番国还;
复福建布政司左参政杨景衡官;
改狭西按察司佥事张思安,于广东按察司;王孜于山西按察司;
升神乐观提点沈与真、赵彝善,为太常寺丞;
降两淮盐运使岳福,为浙江布政司右参议;
升户部员外郎王中,为广西布政司右参议;吏科给事中陶玮,为福建按察司佥事;兵科给事中柴震,为湖广按察司佥事;河南道监察御史唐友诚,为云南按察司佥事;六安州同知陈真,为太仆寺丞;改兵科给事中王志,于吏科;广西布政司右参政陈柱,于浙江布政司;湖广布政司右参议庞勉,于山西布政司;广东按察司佥事何道是,于浙江按察司佥事;杨勋于山西按察司佥事;吕升于福建按察司;
命李澄,为中奉大夫;
改工部给事中田冲,于礼科福建布政司左参政;贾瑜于广东布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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