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交通·山东”官网获悉,文号为370883202200402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03月23日 06时12分,通过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与服务平台技术鉴定发现车号为鲁H57S38(黄色)、鲁H520W挂(黄色)重型半挂货车行驶在邹城市临鄄线(路北)卡点时,经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设置的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监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质量为53.900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0吨,超重4.900吨,超限率10.0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卸载并接受处理,该车未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指定的卸货点卸货该车货运经营者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山东货车超限超载?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山东货车超限超载(山东达发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超限行驶被处罚)

山东货车超限超载

从“信用交通·山东”官网获悉,文号为370883202200402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03月23日 06时12分,通过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与服务平台技术鉴定发现车号为鲁H57S38(黄色)、鲁H520W挂(黄色)重型半挂货车行驶在邹城市临鄄线(路北)卡点时,经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设置的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监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质量为53.900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0吨,超重4.900吨,超限率10.0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卸载并接受处理,该车未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指定的卸货点卸货。该车货运经营者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山东达发物流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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