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日报”消息,9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8月26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再次研究全区沉淀资金大起底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重点项目处置工作,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内蒙古资金管理办法?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内蒙古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多地公布沉淀资金自查数据)

内蒙古资金管理办法

据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日报”消息,9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8月26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再次研究全区沉淀资金大起底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重点项目处置工作。

消息称,在听取最新工作进展后,王莉霞说,要自上而下引领推进工作,凝聚合力、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精准细致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锁定目标、有的放矢,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让沉淀资金活起来、闲置资源动起来。要以大起底为契机,立行立改、补齐漏洞、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其中,沉淀资金大起底系内蒙古自治区当前开展的“五个大起底”行动之一。

今年7月,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提出,要深入开展待批项目、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半拉子”工程、开发区建设五个方面的大起底行动。随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接连召开五场新闻发布会,明确“五个大起底”工作目标、任务、时限和要求。

内蒙古党委理论刊物《实践》杂志解读称,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针对解决内蒙古经济领域长期存在的低质低效、闲置浪费问题开出的一剂良方。

8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介绍,本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为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情况,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坚决收回长期沉淀资金,把“零钱”变成“整钱”,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努力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此次沉淀资金大起底的范围是截至2022年7月底全自治区各级预算部门账户中各类资金,各级财政代编的非预算单位(不含企业)账户中同级财政拨付资金。比如,其中包括各级预算部门基本户等实有资金账户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含基建资金、非基建资金、地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

与以往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相比,本次大起底范围纵向延伸到盟市、旗县等各级区划,横向包括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不仅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自有资金、往来款项和其他应缴资金,确保了单位全覆盖、资金全覆盖。

发布会还公布了此次沉淀资金大起底的时间安排:2022年8月31日前为单位自查阶段,2022年9月1日到9月30日为重点核查阶段,2022年10月1日到11月10为清理盘活阶段,2022年11月11日到12月1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

根据上述时间安排,目前内蒙古各单位已完成了沉淀资金大起底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已有部分单位披露了收缴的“沉淀资金”情况。

比如,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官网9月1日发布消息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在全面摸清资金账户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的基础上,协同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将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下发至各级预算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梳理分析本单位账户资金结构、来源、余额、性质、使用、所属年度等情况,提出沉淀资金上缴或继续留用、账户撤并等初步意见。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官网披露,经积极推进,截至8月31日,全市1921家涉及起底单位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工作,涉及实有资金账户3909个,预计可上缴7.5亿元,目前已收回0.5亿元,拟撤账户117个。

其中,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财政局也公布了具体的“沉淀资金大起底”自查数据:截至8月30日,全旗199家预算单位及8家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全部完成自查,剔除法检两院、财政专户、社保医保专户、征地补偿款等核算项目,全旗有实有资金账户183个(涉及预算单位128家),账户资金余额人民币111955.7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9251.31万元,非财政性资金18397.85万元,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5.41万元,往来款项47554.23万元,工会经费、党费等其他资金16706.93万元,拟上缴收入3006.95万元,已上缴66.65万元。拟撤销账户14个,已撤销账户1个。

而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当地财政部门披露,截至8月底,临河区已完成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涉及预算单位205个,梳理实有资金账户348个,已收缴财政存量资金275万元。目前,正在进行第二阶段重点核查工作,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