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宠自恣:他已经退休了,为何还会被杀?

先是逼死兰妃后又杀两个孩子(狎宠自恣他已经退休了)(1)


李善长外宽和而内多刻薄,进封大国,却受爵不让;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侵其权,即按其罪奏黜之。其所厚者,中书都事李彬犯法,刘基铁面无私,置之于法,李善长“恶人先告状”,以致刘基被迫告老退职。

朱元璋凭借淮西力量起家,他作了皇帝以后,淮西诸将和幕府僚属都成了开国功臣,他们不但有汗马功劳,也有了政治地位,在明朝初年的政治局势下,淮人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很突出的地位。特别是李善长,既富且贵,骄横专擅,凭借自己的权势,颐指气使,凌驾于百官之上,为非淮人集团与朱元璋日渐不满。张昶、杨宪、汪广洋、胡惟庸,先后获罪被杀,朱元璋只是碍于李善长过去的功劳,一直隐忍不发。

有一天,朱元璋借与陶凯论斋戒当至诚为由,暗示李善长,应趁早退职:“人之一心,极艰检点,心为身之主,若一事不合理,则百事皆废,所以,常自检点,凡事必求至当。今每遇斋戒,必思齐整心志,对越神明。”李善长听后叩头称善。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正月,李善长以疾致仕,赐临濠地若干顷,置守冢一百五十户,给佃户一千五百家,仪仗士二十家,与魏国公徐达相等。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李善长病愈后,朱元璋命他督建临濠宫殿,凡数年。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朱元璋推恩提拔他弟弟李存义,为太仆丞,存义的两个儿子李伸、李佑担任府州官员。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又把长女临安公主下嫁其子李祺,拜为驸马都尉。光宠赫奕,时人艳羡。婚后一月,御史大夫汪广洋、陈宁上疏言:“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将近十天,也不来问候。驸马都尉李祺,六日不上朝,宣至殿前又不谢罪,大不敬,请付有司议处。”于是坐罪,削李善长岁禄一千八百石,几及其半。李善长“自是意忽忽不自得”。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左丞相胡惟庸获诛。胡惟庸是李善长同乡,初为宁国知县。斯时,李善长当政,胡惟庸以黄金二百两贿赂之,便得以入京任太常少卿。累迁中书参政,又以兄女嫁李佑,因相互往来。胡惟庸任相后,“与善长深相结”,“贪贿弄权,无所畏忌”。朱元璋为防止大权旁落,遂以“擅权枉法”之罪,杀了胡惟庸,及其同党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群臣请并诛李善长,朱元璋以彼为初起时心腹股肱,置不问。李善长以年老养病上奏,批准了。

自胡惟庸被杀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武器。特别是随着自己年事的增高,懿文太子又柔仁,便决心消除“棘杖上的刺条”,使下一代保持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凡是心怀怨望的、行动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危害性的文武官员、大族豪强,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发展,随时扩大。最初增加的罪状是“通倭”,接着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当时明朝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了。史载:“时四方仇怨相告讦,凡指为胡党,卒相收坐重狱。”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有人告李存义父子实胡惟庸之余党,诏免死,发放崇明。李善长知道个中缘由,也不去道歉,朱元璋恨之。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时李善长已七十七岁,“耄不检下”,仍欲增隆其第宅,从信国公汤和那里借卫卒三百人,汤和密告朱元璋。四月,有京民坐罪,应徙边者,李善长又数次请托,免其亲戚丁斌等。

朱元璋勃然大怒,先严刑逼供丁斌,查出丁斌原在胡惟庸家办过事,知道李存义等和胡惟庸相互勾结的情况,接着下令把李存义父子逮到京师审问,结果,供词牵连李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诧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已,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居久之,惟庸复遗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又旬日,惟庸谒善长,延之东西向座,屏左右款语良久,人不得闻,但遥见颔首而已。”这时,御史们也纷纷上疏,弹劾李善长。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将军出塞,至捕鱼儿海,掳获元宗室大臣及宝玺、图书、金银印章无数;元宗室大臣中有胡惟庸暗通沙漠的使者封绩,而李善长却匿不以闻。有的更说私书中 有李善长的亲笔信。

这时,李善长家仆卢仲歉等,亦上告他与胡惟庸“通赂遗,交私语”。狱词锻炼完毕,朱元璋谓:“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恰好,天象显示有灾变,占得应在大臣中,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

李善长子祺,徙江浦,久之卒。祺子芳、茂,以公主恩,得不坐。第二年,御史解缙、虞部郎中王国用上书为李善长称冤。朱元璋得书,竟未怪之于罪。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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