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127条,关于起诉后可能遇到的各种主要情况。

1、属于行政诉讼,法院会告知原告去提出行政诉讼,别民事诉讼了。不同的诉讼对案件实质结果影响很大,现在法院很难平白无故将案件在民事和行政来回踢,说应该行政,95成你的案子就是行政案子而不是民事案子。

2、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告知去仲裁,不能起诉。即两条路各自独立不搅合,注意:虽然仲裁后有撤销,但那都是程序问题了,对实质问题,有仲裁协议则就是仲裁解决,因此这个仲裁协议,签前想好。

3、应该由其他部门解决的,告知找其他部门解决,典型的比如工伤认定找劳动行政部门、比如单位不交社保找劳动监察大队等。

4、不属于管辖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实践中,如果对方不管辖,法院主动对地域管辖提出管辖不对的面不大,如果提了,一般也不告诉你你到底应该去哪起诉。

5、之前撤诉的案子,可以再次起诉,这不叫重复起诉,如果已经裁判或调解结案了的案子,就不能再起诉了,否则就是重复起诉,告知可以申请再审。

主要就这5种,现在的形势是起诉形式门槛低,但审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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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之后对个人的影响 起诉后可能会遇到的5大意外情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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