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学课文《我的叔叔于勒》,只记得了那流着鲜美汁水的牡蛎,和为于勒叔叔的不幸模糊了的眼睛。
如今,读莫泊桑的作品,重读到这篇小说,才知道了什么叫人性,什么是生活。其实,那是一个初中生根本读不懂的故事。
小说中有三组重要人物:“我”,“我”的叔叔于勒和“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学课文时,只觉得于勒可怜,菲利普夫妇可恨,“我”同情叔叔,是个善良的孩子。其实,那只不过是一个孩子的眼里看到的表象,如今,人到中年,多了阅历,才彻底洞察了这个故事的真相。
于勒最后的尊严
于勒年轻时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挥霍无度,不但把自己的那份遗产挥霍尽,还把哥哥菲利普应得的那一份花掉了一大部分。我猜想作者虽然说他们是“穷人家”,但是家里应该还是有一些资产的,我们中国有句俗话:“天下父母爱幺儿。”这句话大概也适用于外国人,所以于勒的父母才能任由于勒挥霍尽了自己的那份遗产,还又让他挥霍哥哥的那一份儿。
因为于勒的不轨行径,大概在他的父母死后,没有人再无条件的养着他,他被家族按照当时的惯例送上了一只开往纽约的商船。
本来哥哥菲利普可以凭着继承的遗产过的不错的生活,变得非常窘困,他们觉得这都是于勒造成的。因此,他们对于勒的憎恨常常流露在那些低声讨论中。
根据于勒写给哥哥的信,和前后两位船长的话中,于勒在北美洲发达过,或许这种天性不轨的人一般都具有非凡的能力,或许他遇到了好运气,总之,他曾一度发了财。
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那种爱挥霍的本性可能在走投无路时会收敛起来,一旦手上有了钱,就又恢复了花钱无度的原样。于是,手里的钱财很快又被败光。
这时的于勒已经写信告诉哥哥自己发了财,并承诺不但会弥补他的损失,还要在不久的将来回去和他一起分享富裕美好的生活。可是,眼下这些都成了泡影,他那还保留着的良知和尊严,让他颇有“无颜见江东父老”之感,所以,他又写了一封信寄给哥哥,声称自己一切都好,生意也好,只是自己就要去南美洲作长期旅行,所以可能要好几年不能写信。信中他再一次强调让哥哥等着他发了财回家一起过好日子。
这封信乍一看没毛病,其实漏洞百出:一,既然他前一封信说已经发了财,干嘛不寄一些钱回去?而非要等到回家时带回去;二,既然生意很好,那怎么能够扔下生意去南美作长期旅行?即使雇有人照顾,也不能长期离开;三,即使去南美旅行,也不可能连信都不能再写。
所以,于勒的这第二封信显然是在撒谎,有报喜不报忧的成分,也有为自己留一点儿尊严的成分。
小说的后面,“我”给了于勒叔叔半个法郎的小费时,他在致谢时说话的声调完全是穷人接到施舍时发出的声调。由此,“我”猜他在美洲肯定乞讨过,带他回来的船长也说他在美洲是个流浪汉。
但是,尽管如此,他回国后却并没有去见他的哥哥菲利普,而是选择在船上卖牡蛎为生。他不回去的原因,最主要的当然是因为他欠哥哥钱,这样落破地回去,哥嫂一定会把他赶出去。而且,假如哥哥会收留他,他也没脸见他们,他知道,他不能再拖累他们了,这也是他的内心里还留有一丝做人的尊严和良知。
菲利普夫妇的无奈
前文我们说过菲利浦夫妇的生活本来可以凭着继承的遗产过得好一点儿,但是因为被于勒挥霍光了一大部分,他们的生活非常拮据。菲利普的妻子克拉丽丝倍觉痛苦,她经常发牢骚,无端地责备丈夫,菲利普总是无奈地作着以手扶额的手势,一言不发。
他们从来不敢接受别人的邀请,因为害怕回请,克拉丽丝总是买打折的商品或者商场的底货,两个女儿买不起衣服,总是自己做,就连买一米十几个铜子的花边也要砍价好长时间。
他们甚至穷到两个女儿嫁不出去,这样的生活都是拜于勒所赐,菲利普夫妇如果不恨于勒,那是不符合人性的。
但是,当于勒来信称他在美洲发了财,要弥补他们,并要和他们一起过快乐的日子时,菲利普夫妇不但原谅了他,还把他当做家里唯一的希望,盼着他发财回来,让大家过上好日子。这不能说他们势利,而是人之常情。
“浪子回头金不换”,于勒年轻时荒唐糊涂,可他现在成熟了,懂事了,正干了,作为亲人,菲利普夫妇当然要为之高兴,更何况他还承诺要和他们一起分享好日子。如果这时的菲利普夫妇表现的“高风亮节”——于勒发财了,他们不巴结,甚至不承认这个亲人;他落破了,他们大度地收留他,那他们夫妻就不是普通的正常人,而是圣人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等到荣耀发达、衣锦还乡的于勒,等来的却是衣衫褴褛,在船上卖牡蛎,比乞丐强不了多少的于勒——他们盼望的好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于勒曾是他们困窘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和寄托:他们能在贫困中保有一点儿快乐,能在周末盛装华服的去海边散步,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不是真正的穷人,因为他们有于勒;菲利普计划购买别墅,是因为有于勒;甚至,“我”的姐姐的婚姻,也是因为男方看了于勒叔叔寄来的“福音书”,终于下定决心求婚。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泡影,他们感到这是“天降灾祸”,他们浑身发抖,菲利普“惊慌失措”,克拉丽丝“暴怒”,固然是害怕于勒再回来纠缠他们,其实,最主要的是他们唯一的希望破灭了,他们对于勒的态度,不如说是对困窘、糟糕的生活的彻底失望与愤怒——他们可以摆脱于勒,却再也无法摆脱贫穷,这才是最致命的打击。
小时候,读到这里,我心里除了对于勒的同情,更多的却是同情菲利普夫妇,那时候思想天真、幼稚的想法是:“于勒没有挣到钱,菲利普他们一家怎么办呢?岂不是要一直穷下去吗?”
约瑟夫的五个法郎
如今再读这篇小说,才知道当年的课文是掐头去尾、偷工减料的删减版,课文是以第一人称“我”来讲述的一个关于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是以孩子的视角来看待问题的,而《我的叔叔于勒》的完整版开头是作者莫泊桑看到同伴约瑟夫给了一个乞讨的白发老头儿五个法郎,对他的大方感到奇怪,于是约瑟夫向他讲了自己经历过的一件事——是以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讲述的。
故事中的约瑟夫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给了可怜的于勒叔叔半个法郎的小费,他的内心深处非常同情他,因为于勒是他的亲叔叔,他父亲的亲弟弟,他本能的在亲情和利益发生冲突时,选择了亲情。这时的他还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和鞭笞,他保留着人性最初的善良。
但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在约瑟夫长大后,他也并没有因为父母的影响变得自私、冷酷、势利,而是一直保持着善良的本性,并由对于勒叔叔的同情延展为对世界、生活的悲悯,这才是人类本性的闪光点。
苏格兰哲学家卡莱尔说:“任何一本书,一篇文章的影响,莫过于使我们开始做内心的反省。”
我们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学到的是这篇文章主要是抨击了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冷酷、势力,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对人性的扭曲。而忽略了现实生活中,无论哪种社会,我们都有可能是于勒,是菲利普夫妇,是约瑟夫,我们应该反省的是当亲情与利益发生冲突,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
小说以约瑟夫的五个法郎的银币开头,又以约瑟夫的五个法郎结尾,正是因为这五个法郎代表着正确的选择,代表着善良的人性和悲悯之心。
这才应该是我们读这篇小说所得到的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