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沧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

进一步规范

中小学作业管理和学生睡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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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小学4至6年级停学(河北1市教育局最新通知)(1)

沧州市进一步规范

中小学作业和睡眠管理

小学上课不早于8时20分

初中不早于8时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可根据儿童特点,适当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简单易行的手工制作等实践体验类作业。

●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学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硬性要求每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确保作业难度水平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标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时20分,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时。

●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其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时20分,初中一般不早于8时。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必须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提前开门、教师看护、保证安全。

●对于市直初中学校,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时30分,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时;下午(夏令时间)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14时,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14时30分。

来源:沧州晚报

来源: 长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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