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大嫂上工后,我独自呆家里,实际非常枯燥。就经常跑院子里,拿大哥家的大黄狗来做坐骑,骑在大黄狗身上,想象自己金盔金甲冲锋陷阵,嘴里驾驾驾冲冲冲的嚷着,手里还拿着根竹棍上下左右的乱舞。大黄狗腰软,哪里托得起我这个“将军”啊,一不小心就被我压趴在地上,两个滚做一团。我就顺势抱住大黄狗,想象抢救受伤的战友,在地上来回蹭,嘴里砰砰砰啪啪啪地,躲避敌人呼啸而来的子弹。大黄狗怕我折腾了,经常是被我骑一会儿,或抱着蹭几蹭,就躲得远远的了,任我怎么威逼利诱,也不回我身边来。一点纪律精神也没有,真是无趣。

有时实在无聊了,我就蹲院子里看蚂蚁,看它们永不停歇的爬,一看就是好久。或者捉弄蚂蚁,见到孤单的蚂蚁,拿粉笔围着它画个圈。蚂蚁也很奇怪,爬到画圈的地方,就会停下,然后顺着粉笔圈爬很久,爬无数圈,再三尝试,最后才鼓足勇气成功冲破藩篱。

最不人道的是,有时我打盆水,放片纸飘在水中央,然后逮只蚂蚁丢纸片上,看它在纸片上怎么惶恐。

啥玩法都玩了,没趣了。于是,又开动脑筋,楼上楼下,这里那里,到处翻箱倒柜,大闹天宫。我的本心中,当然是想找点甜食来解馋,但大多无功而返。又有一次,在翻箱倒柜中,无意中得到本“字书”。

书已经很破旧,被折磨得不成样子,纸张灰中泛白,无声地诉说着它历经的沧桑,前面十多页都没有了,后面十多页呢,也都没有了。没有封面,没有封底,书名是啥,也不知道。

因为实在无趣,太阳也总不落坡,时光又漫长难熬,为了打法时光,我就捧起那本字书,尝试阅读。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阅读“字书”。说是“阅读”,有点自己吹自己了,实际不是在阅读,而是在啃字,一个字一个字地啃,啃的方法就是连蒙带猜。遇到认识的字,自然没有问题,遇到不认识认的字,或者按上下文来蒙,或者按偏旁部首来读半边,或者干脆不纠结,跳过去。呵呵,怪不得我们家乡话调侃说,四川人生得尖,认字认半边。这句调侃中的“尖”,在我们方言中,是“聪明”的意思呢。呵呵。

令我至今惊讶的是,哪个年代,本来,大部分字书都是竖排版繁体字,但这本书虽然破旧,看上去很有些年代了,却是本横排版简体字书籍,这也是我之所以“敢看”的底气。那时我小学二年级毕业,识字有限。七十年代,小学二年级,学字太少,哪怕是简体字,也识不了多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啃,读得异常艰难。书难读,字难认,但故事好看,再困难,也忍不住阅读。

那是本民间故事集,前十几页都不在了,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书,至今也不知道书名,心中也没有民间故事这个概念。我对字书的初读,就这样平平淡淡开始了,没有庄严的仪式,没有慎重的选择,没有别人的指点,连书名都不知道,还是本破书,就这样,我对字书的初读,就糊里糊涂开始了。

识字少,阅读艰难,但故事实在好看,吸引我一直硬着头皮啃。我看书的时候,大黄狗就安静地坐我身边,看我读书。看书累了,我就和大黄狗对望。大黄狗异常灵动,见我望它,就会自然地站起身来,抖抖狗毛,甩甩尾巴,提醒我该跟它玩了。哼,不守纪律,胆小鬼,我才不上当呢,咱们继续看书。见我不受诱惑,大黄狗又重新安静地坐回我身边,静静地陪我用功。

那天,直到太阳落坡,大哥大嫂收工回家,我才看完七八页。

适合读给儿童听的文章(阅读之光1初读字书之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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