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所忿懥”(发怒)一条。先生曰:“忿懥几件,人心怎能无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懥,着了一分意思,便怒得过当,非廓然大公之体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于凡忿懥等件,只是个物来顺应,不要着一分意思,便心体廓然大公,得其本体之正了。且如出外见人相斗,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虽怒,却此心廓然,不曾动些子气。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黄以方向先生请教《大学》中“有所 忿懥 ”这一条。王阳明认为,愤怒、恐惧、好乐、忧患等情绪,都是副能量,人人都有,却人人都不应该有。 愤怒等等,是进来时添加了一份自己的意思,


传习录精讲100篇经典语录(讲谈传习录235:愤怒归愤怒)(1)


所以有所忿懥,感情用事,就不得其正,失去了‘廓然大公’的 #本体# 了。对于愤怒等情绪,只要顺其自然,不要刻意去抑制或放任,心的本体就会‘廓然大公’,从而实现本体的中正了。所说的不刻意放任,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愤怒的事情时,愤怒归愤怒,就是心中不动气,这才是中正。黄宗羲《刘晴川学案》(《明儒学案》卷十九(江右学案四》):“一友与人讼,来问是非,阳明曰:‘待汝数日后,心平气和,当为汝说。’后数日,其人曰:‘弟子此时心平气和,愿赐教。’阳明曰:‘既是心平气和了,又教什么?’”。我的体会,可以愤怒,但不要动气、生气,物来顺应,愤怒它怎么来就让它怎么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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