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大卫·奥斯汀月季公司为了纪念小说家哈代的同名著作《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选育出了一株灌木月季,取名“德伯家的苔丝”(Rosa"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喜欢养花的朋友或多或少会种一些月季,而月季中属欧月(欧洲月季)种类繁多、光彩夺目,在欧月众多品类里,奥斯汀月季独树一帜,它以植株健壮,长势强盛,抗病性强,适应性强等特点冠绝月季花丛,喜欢的朋友可以在某宝上买一些来养,本人就喜欢养花,所以此处有点拖沓了。
苔丝月季
在很多人眼里,一提到外国名著能想到的就是诸如《基督山伯爵》、《瓦尔登湖》、《巴黎圣母院》、《少年维特之烦恼》等等,倒不是说这些不算,而是在不同人看来,对它们的评价也会差异巨大。这是因为小说本身确实存在着极大的缺陷,就拿《基督山伯爵》来说,它本质上是一部连载的爽文小说,大仲马写小说纯粹就是为了挣钱,仅此而已。但是也有一些小说真正经历过烈火淬炼,不管你喜欢何种风格,喜欢哪类作家,你都无法拒绝它,也不会吝啬你对它的赞美,《德伯家的苔丝》就是这类作品。
《德伯家的苔丝》曾以连载小说的形式在《双周评论》和《国家观察员》上刊登,像很多经典作品一样,其一经问世,就遭到潮水般的抨击,有人称其“不道德、低沉、消极”、“无法认同”,比如海伦·詹姆斯(Henry James)就公开写道“这本书充满了虚假和谎言”( “chockful of faults and falsity”)。
为此,哈代在他每次出版的前言对这些言论进行了解释和回击,在第五版的前言中,哈代说道:“这些反对者当中,比较严厉者觉得良心迫使他们在包括什么是适合于艺术的题材等一些问题上无法同意我的观点,他们的意见实际上暴露了,他们只会将本书副题中那个形容词的概念与文明社会的种种法规使之具有的、纯系人为的、被引申出来的意思联系在一起。他们忽视了这个字在大自然中的意思,忽视了美学要求它具备的全部意思,更不用说他们自己的基督教最美好的一面赋予这个字的神圣解释。”好在这种一时的攻击并不能掩盖它璀璨的光芒,越来越多的人爱上《苔丝》,并给予它极高的评价,而哈代本人也凭借这本书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学甚至是世界文学殿堂上的地位。
我读《苔丝》最大的感受是它像一块“充满诱惑力的毒糖果”,我很清楚“威塞克斯”小说就是“毒药”,它不可能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也不可能是一个童话般完满的结局,它就是一个让人撕心裂肺的悲剧。但只要你沾染上一点,只要你沉下心来看了书的开头,你就控制不住想看下去。这还区别于网络小说的爽文,哈代的文笔优美但不华丽,平淡朴实,带着一股清香浓郁的乡野气息,简直可以说是一种享受,等你完全沉浸其中的时候,你会发现花草中带着血。
小说人物:
苔丝·德比:我们故事的女主了,德比是他父亲的姓
根据哈代同名小说改编的英剧,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搜搜看
琼·德比:苔丝的妈妈,在西方,女子嫁人后随夫姓
约翰·德比:苔丝的父亲
亚历克·德伯:苔丝父母让其认的一位远亲表哥(实际上压根没有血缘关系),他把苔丝强奸了
亚历克·德伯
安吉尔·克莱尔:苔丝的丈夫
安吉尔·克莱尔
苔丝在奶牛场工作的三位同事,她们都爱慕着克莱尔
还有克莱尔双亲、两个哥哥等,小说人物不算多,很好记。
这次故事介绍中会夹带着大段大段的译文引用,方便大家理解,但会显得有些啰嗦。
故事简介:
第一章:处女
约翰·德比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得之自己是名门望族德伯的后代,因为家道中落,成了如今的德比。他是一个懒散、没有上进心的男人,如果这些只是他缺陷性格的全部,可能也就没有苔丝的故事,可惜他还有爱慕虚荣、渴望发达的野心,这种极不般配的性格是造成苔丝悲剧的第一个原因。而苔丝母亲似乎会好一点,她是疼爱苔丝的,但这种爱比较空洞,她没有给苔丝实际的帮助。原文这么描述琼:就智力而言,她的母亲只是一个快活的孩子:琼·德比生育了这么一长串知足常乐的小孩,而她本人不过是又一个孩子,并且,在他们当中还算不上是年纪最大的一个。
约翰因为喝醉不能去集市做生意,苔丝和弟弟承担了这个责任,天还没亮就出发了,在路上却发生车祸,他们家极其重要的经济支柱——一匹叫“王子”的马死了。事后,父母并没有多加责怪,但苔丝却愧疚不已。原文写道:“德比夫妇对生活抱的是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因此,这一场灾祸对于他们也就不如对于一个努力奋进的家庭显得那么可怕,尽管在实际上这样的损失对他们来说等于是倾家荡产,而要是发生在别的人家只不过造成一点儿不方便而已。倘若他们两人有一种为女儿的幸福要奋发图强的精神,他们就会面红耳赤地怒斥她如此掉以轻心以致造成重大损失,但是现在他们的脸上却丝毫不见这样的表情。没有谁对苔丝的责备比她的自责更严厉。”
生活还得继续,德比夫妇得之在不远的邻村有一个叫德伯的富贵人家,为了攀附亲戚,也为了捞点好处,他们鼓励苔丝去走动走动。腼腆害羞的苔丝本能地拒绝了,但架不住父母的规劝,也由于自己“害死”“王子”的愧疚,苔丝终于妥协了,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原文写家人送苔丝去攀亲有一段暗示性很强的话:
于是几个女儿和她们的母亲一同上路。两个大一点儿的妹妹一人一边走在苔丝身旁,各人拉着她的一只手,还不时若有所思地对她望望——那目光表明,她们觉得姐姐要去做了不起的事情了;母亲带着最小的妹妹紧随于后;母女几个构成这样一幅画面:天真无邪从左右两边,头脑简单的虚荣从后面,把诚实的美丽围在中间。
这位叫亚历克·德伯的表亲并非是真的德伯后裔,他们家只是为了充当门面胡诌的一个姓,其为人放荡,父亲早亡,母亲又是瞎子,缺少教育和管束的他更是肆无忌惮无恶不作。苔丝此番去认亲,就像狼入虎口。单纯无知的她被亚历克多次骚扰,直至最后被诱奸。
亚历克·德伯
苔丝被强奸后,重新回到家里,对父母怂恿她去攀附亲眷表示痛苦,她愤恨地质疑母亲:“四个月前我离开这个家的时候还只是个孩子呀。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男人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给我警告呢?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们都知道该提防什么,因为她们看小说,那些小说让她们知道了男人的这些鬼花样;可是我从来没有机会可以了解那些事情,你又不帮助我!”
电影剧照
第二章:不再是处女
几个月后,苔丝怀孕并生下一个孩子。她把孩子留给弟弟妹妹照顾,自己在附近打零工,彻底断绝了和亚历克的联系。只是孩子体弱多病,还没取名就得病而死,失去寄托的苔丝再也不能在家里待了。但人生的第一波风浪怎么可能让她屈服呢?原文这么写道:
即使是现在,苔丝仍然能感觉到充满希望的生活那跳动的脉搏,仍然感觉到心里热乎乎的。也许,在某个没有痛苦记忆的角落她还能生活得很快乐。要想摆脱往昔以及与往昔相关联的一切,就必须消灭往昔,而要做到这一点,她非离开老家不可。
苔丝跨过埃顿荒原(小说《还乡》的发生地),来到离卡斯特桥市(小说《卡斯特桥市长》的发生地)隔壁的一个奶牛场。
苔丝和我们的祥子有相似之处,那就是底层人民的坚韧和顽强。刚刚成年的她就经历过被奸污、孩子身亡的惨剧,即使这样,她还是爬起来了。可就是这种顽强更让人痛苦,我们看电视上的拳击比赛,最揪心的往往不是被一拳KO的对局,而是那种屡战屡败最终被打倒的场景,这种结局的倒下必定是血肉模糊和不忍猝看的。
第三章:重新振作
苔丝在奶牛场干着挤牛奶的活,她娇媚的容颜和自带的不俗气质让奶牛场的主人夫妇对其暗暗称奇,也让她在一众工人当中独树一帜。抛开外表的美丽不谈,苔丝不是花瓶,她干活利索,吃得了苦,可以完全融入普通的工作生活中。
在这里她遇上同来工作的安吉尔·克莱尔,这是一位牧师的儿子(在当时,牧师归属于有身份地位这一阶层),他是一个开明阳光的大男孩,厌倦都市繁华生活,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自愿到乡间务农,力图学习农业技术自己开农场干实业,此刻他就在奶牛场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农事技术。虽然出自教会家庭,但他并不想为上帝服务,这可以说是离经叛道,脑袋瓜里的等级和贵族概念也少得可怜,因此他得到了工人们的尊重和三个少女(苔丝的三个室友)的芳心。
不过,他深深地被苔丝吸引,就想蝴蝶被花香吸引一样。苔丝的美是由内而外的,在小说开头,作者这么描述她:她长得秀丽端庄,也许并不比有些姑娘漂亮,但她那两片娇艳的表情丰富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红缎带,在这白色队伍里,仅她一人有如此引人注目的装饰。
克莱尔逐渐接近苔丝,教会她各种知识和上等人的习惯话术,苔丝学得很快,这也让克莱尔更加喜欢上她。他疯狂地向苔丝求爱,苔丝心动了,她一开始就心动了,但由于那不能言说的悲惨过去,她一直采取拒绝的态度。
第四章:后果
这一整章都在写克莱尔如何爱上苔丝,如何向苔丝求爱不得又变幻花样去争取,苔丝如何在拒绝和心动中挣扎不已。克莱尔的父母一直暗暗期待着儿子有朝一日会娶克莱尔父亲的邻居(也是朋友)的独生女儿默茜·钱特小姐为妻,但克莱尔拒绝了,他爱苔丝,爱的是她这个人,是她的灵魂、她那颗心、她的本质,并不是因为她有挤牛奶的本领,不是因为她聪明、可以当他的学生,当然也不是因为她用每星期天上教堂这种简单的方法表示她相信基督教。
他曾经在心里对自己说
“她是非常非常亲爱的苔丝,”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好似一个人面对着一段难以理解的文章正在努力确定它真正的意思。“这个小小的尤物以后的日子已经完完全全、不可改变地取决于我是不是对她忠诚了,她将完完全全、不可改变地跟我同命运了,对于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十分严肃地认识清楚了呢?我想还没有。我想我做不到,除非我自己是一个女人。我在世上有怎样的地位,她也就有怎样的地位。我变成什么样子,她也一定会变成什么样子。”
最终,苔丝妥协了,她答应嫁给他,也嫁给了他。
第五章:女人付出代价
婚前,苔丝写信告诉母亲要结婚的事,母亲叮嘱她不要把自己的丑事向丈夫透露。举办完婚礼,这对新人离开奶牛场,来到一个破旧的农场,准备在那里度过一段短暂的蜜月时光,然后奔赴国外,在那里开个农场,过甜蜜幸福的日子。
苔丝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她仍旧犹豫要不要把真相告诉亲爱的丈夫,她是那么爱他,这种不是自身过错所酿成的悲剧不在丈夫面前揭开,她就觉得如鲠在喉,可是她又害怕得知真相的克莱尔离她而去,她在犹豫,在等待。
这个时候,恩爱夫妻共同饮下合欢酒,克莱尔向她吐露他年少无知的一段放荡生活,这给了苔丝勇气,她完全不在意克莱尔的这段过去,她坚信他也会原谅他,毕竟这能算她的错吗?克莱尔无数次的求爱都被苔丝拒绝了,她不是成心去勾引他,是他主动爱上她,她说出了自己的秘密。
感受下这种悲哀的时刻吧!
2022-09-17 22:15(这个时间是我晚上看书的时间)
不一会儿苔丝慢慢地弯下腿来跪在克莱尔的脚边,就这样蜷缩成一团。看在我们相爱的分上,原谅我吧!”她口干地低声说。“我已经因为这个缘故原谅你了!”见克莱尔没有做声,她再一次说——“就像你已经得到原谅一样,原谅我吧!我原谅你了,安吉尔!”“你——是的,你原谅我了。”“可是你不原谅我吗?”“哦,苔丝,这个情况是不能说原谅不原谅的!以前的你是一个人,现在的你是另外一个人。我的上帝呀,遇上这么一种荒唐的——变戏法,怎么可以说原谅不原谅呀!”
2022-09-17 22:37
我以为,安吉尔,你爱我——爱的是我,我这个人!如果你爱的是我,哦,你怎么会现出这么一副样子,怎么会这样说话呢?你这样使我害怕!一开始爱上你我就永远爱你——不管你的模样发生什么变化,不管你遇上什么倒霉的事情,因为你就是你。我没有别的要求。可是你怎么可以,哦,我的丈夫,你怎么可以不再爱我了呢?”
“我再说一遍,我一直爱着的那个女人不是你。”“那么是谁?”“你这个模样的另外一个女人。”
2022-09-17 22:43
哦,安吉尔——我母亲说有的时候事情会这样发生的!她知道有过几件事情,那些女人的情况比我糟糕,但是做丈夫的并不十分在乎——至少让事情过去了。可是那些女人爱她们的丈夫不如我爱你这么深!”“得了,苔丝,不要再辩了。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礼貌和规矩。你这个样子使我简直想说你是个一点儿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对这个社会没有起码的知识。你不懂你说了些什么哟!”“我只是从现在的地位来看该算是一个乡下人,并非生来就是。”
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因素:白璧无瑕的爱和毫无保留的赤诚之心。多么可笑的因素,但这就是事实。如果她隐瞒了这一真相,她不告诉克莱尔曾经有这么一桩悲剧发生过,克莱尔不可能知道。很快,他们又要远渡重洋在国外生活,那里更不可能有人知道这个事,即使哪一天事迹败露了,也会因为年代的久远和长期的家庭生活把这种罪恶冲淡,但苔丝太相信丈夫了,她全盘托出,出卖了自己,吞了苦果。
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因素:丈夫克莱尔的冷酷无情。这种男人就像浓雾下的幽灵,隐藏的太深了。我无法理解的是,他可以在苔丝面前说自己主动营造的丑恶过去寻求妻子原谅,妻子诉说自己被动获得的锥心过往却觉得五雷轰顶,简直是人面兽心,恶心至极。小说后面写他悔悟仍旧让我无法接受,如果说这出悲剧哪个是最大的助手,那么非克莱尔莫属。
第六章:改邪归正的人
过了两天,新婚夫妇分别,苔丝再次回到家里。面对村里各种风言风语和家人的唠叨,苔丝新一次远走他乡去寻找农活生计,这个过程异常艰辛,哈代用了多个章节描写这段生活。但苔丝凭借顽强的意志和对丈夫克莱尔会原谅她的希望坚持了下来,直到她再次遇上亚历克·德伯。
在克莱尔牧师(克莱尔父亲)的教诲下亚历克已经改过自新,成了一位讲道的牧师,但几十年的恶习并没有被根除,重新遇上苔丝后更是死灰复燃。他再次纠缠苔丝,利用照顾她的家人(此时苔丝父亲已经死了,房子租期结束,一家人流离失所,居无定所)来诱使她嫁给他,并且欺骗她克莱尔有了新欢不会再回来看她。失去一切希望的苔丝再次出卖了自己(出卖给丈夫克莱尔的是精神,出卖给亚历克的是肉体),成了亚历克的情妇。
第七章:结局
在国外的克莱尔逐渐想通这件事,在心里原谅了苔丝,回国后,他找到已经成了别人情妇的苔丝。苔丝陷入崩溃,冲动之下杀了亚历克,他们俩过了几天幸福的逃亡生活,最终苔丝被抓并被处以绞刑。克莱尔兑现了向苔丝的承诺,娶了其妹妹为妻,故事结束。
我们再深入分析下导致苔丝的悲剧以及小说一些隐喻和思想。
一、它还是威塞克斯小说(环境——性格小说)的一个案例,发生在威塞克斯,带着浓厚的乡村气息,这种气息可以用恬淡、静谧、柔美来形容,在苔丝的家乡有美丽的布蕾山谷,宁静的河流和草地,但这些景物并不阳光,不会给人开放和希望。随着苔丝命运的转换,景色也在变幻,这里面不仅仅有季节交替的自然想象,也有为情节发展作的景物铺垫。
二、象征性的隐喻,其中含有大量的宗教元素。这是我查阅资料了解到的,我本人只能在译本的注解里知道哈代引用《圣经》的许多内容,但无法通透理解其中的隐喻,甚至译本也无法把这个表现出来,所以这个方面我不知道怎么分析,说实话也做不了。
三、造成苔丝的悲剧元素还应该包括:
1、贫困的家庭生活。穷人为了摆脱苦难,有时候再怎么苦苦挣扎也是枉然。虽然苔丝父母希望她能攀附亲戚,可如果她是一个富贵人家,苔丝完全可以拒绝,她不会因为害死了一匹马就把自己的人生押上,可现实是那匹马是她全部的家当,她不得已这么做。在和克莱尔分别后,苔丝多次拒绝了亚历克的引诱,可是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和年老体衰的母亲让她又无法拒绝这种出卖肉体的施舍。如果,我是说如果她家境不错,就安静地待在家里等克莱尔回来,她的命运也会改写。
2、苔丝的性格。上文提到苔丝对克莱尔毫无保留的爱让她自吞苦果,这里面还有另一种可悲的性格元素。苔丝有乡下姑娘的顽强、果敢和忍耐,但也有这类姑娘过于天真、冲动的缺陷,她忍了那么久,吃了那么多苦,在克莱尔已经原谅她回来找她的时候,她竟然通过杀亚历克来获得克莱尔的爱,原文是这样的:我既然已经把他杀了,你就一定会原谅我的。我要用这个办法重新赢得你对我的爱,这个想法好似一道闪电照亮了我的心。
3、腐朽的道德。道德的力量先后三次逼迫苔丝离开家乡,当地人认为苔丝是不干净的女性,她会给身边的人带来灾祸,这种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着。因此国内评论会在这种道德前面加上“资产阶级道德”我认为没有必要,纯粹是自欺欺人罢了,这种稀烂的道德不需要打标签,在哪都是让人作呕的。
4、虚伪的宗教。小说男主克莱尔出自牧师家庭,克莱尔两个哥哥信奉宗教但极端自大,对底层人没有任何同情,亚历克后来也成了一个牧师。这两个造成苔丝最大的悲剧元素竟然都存在过宗教的土壤里。而苔丝则是一个叛逆,对宗教迷迷糊糊不怎么虔诚的女孩,但丝毫不妨碍她的美好、纯洁和善良。哈代本人在这段时间内对基督教持怀疑倾向,也是他的宗教叛逆期。
5、男权社会。这个从克莱尔言行就可以看出,男的有错可以求得原谅,而女人犯错,即使自己是受害对象,却好似罄竹难书似的,滑天下之大稽。
哎,我不想写了,我要睡觉了。
外国文学我一般只看上海译文和人民文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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