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马路不是竞技场
切勿心存侥幸玩炫技
10月7日上午10时许,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旧大塘派出所对开路段,有一身着白色上衣的男孩在骑自行车时,双手离开手把,且骑行时存在独轮站立、曲折竞驶等危险行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马上组织警力开展走访排查,最终找到该名骑行男孩的家人,知道该男孩是某小学六年级的在校学生。
为了提高该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10月9日上午,民警通知该学生及家长到事故处理大队进行谈话。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家长加强日常监管,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在接受教育后,该名学生家长表示会认真教育孩子,一定不能再做出如此危险的骑行动作,并对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心系群众交通行驶安全表示了感谢。
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家长和学校两方
要加强给学生做出正确引导
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
而作为成年人
在骑行二轮摩托车的过程中
更应注意交通安全
日前,北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接到网友举报称,北海某男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其本人在驾驶摩托车过程中,双手离把在头顶“比心”行为的视频,称该行为可能引起其他车友争相模仿,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对该举报内容进行分析,并根据调查的初步情况指定辖区的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作进一步核查。
通过调取视频中拍摄路段附近的监控录像和举报视频对比分析,民警初步锁定了该车驾驶人的基本信息,且确认其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9月14日,民警依法传唤该摩托车驾驶人傅某到第四大队进一步核实时,傅某承认视频中违法的确系自己,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经过民警的教育,傅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短视频传播中做了不好的示范,并下架了相关视频。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傅某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对视频中傅某存在的其它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处以口头警告的处罚。
驾驶两轮车上道路行驶时
骑手不得手离车把或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单手或双手离开车把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
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炫车技
属于危险驾驶的行为范畴
如涉嫌犯罪
警方将依法追究驾驶人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内容来源:梧州交警、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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