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

我们是认真的

滕州市公安局联合

各镇街、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

加强宣传巡查

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全力

机关民警下包基层支援

大力宣传营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今年的春节不同往年

室外少了爆竹砰砰作响

多了一分安宁祥和

路面少了鞭炮包装纸屑

多了一分干净整洁

天空少了烟花刺鼻雾尘

多了一分清新怡人

坪山禁燃禁放(禁燃禁放千万别忘)(1)

禁燃禁放不是空话

禁燃禁放不是空话

禁燃禁放不是空话

尽管公安机关加大了对

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可依旧有人心存侥幸

这不,受处罚了吧

我市又有10余人

因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被依法查处

受到行政罚款、行政拘留处罚

鞭炮让幸福年变了味

案例一

2022年2月5日7时许,滕州市公安局荆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查控工作时,在平行路附近某商店门口,发现门前有燃放烟花爆竹痕迹,遂将违法行为人邓某某传唤至荆河派出所接受询问,邓某某承认了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滕州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邓某某罚款处罚。

坪山禁燃禁放(禁燃禁放千万别忘)(2)

案例二

2022年2月5日8时许,滕州市东沙河街道东小宫村村民赵某某,明知东沙河街道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然在自家门口燃放鞭炮。滕州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赵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2年2月5日6时许,滕州市东沙河街道东沙河村村民徐某某,明知东沙河街道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然在自家门口燃放鞭炮。滕州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徐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2022年2月5日5时30分左右,级索派出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时,发现级索镇后王晁村的赵某某在自家门口路上燃放烟花爆竹。滕州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赵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2022年2月3日18时许,滕州市公安局张汪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张汪镇夏楼集上张某某开的小商店内,非法储存鞭炮26挂、飞毛腿烟花16根。滕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收缴。

坪山禁燃禁放(禁燃禁放千万别忘)(3)

案例六

2022年1月31日10时许,滕州市公安局木石派出所在安全检查时,发现木石镇西荒村吴某某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储存鞭炮、礼炮、礼花等爆炸性危险物质。滕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收缴。

坪山禁燃禁放(禁燃禁放千万别忘)(4)

处罚不是目的

自觉才是根本

拒绝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共同维护滕州的碧水蓝天

坪山禁燃禁放(禁燃禁放千万别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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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滕州公安 2022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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