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谢几度秋
滚滚江水向东流
人间世代新换旧
唯有父母对子女的爱
天长地久 至死难休
……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早已被世人传唱千古。然而本期《本案正在执行》中这位父亲的所作所为,却令闻者怒、阅者恨……
屡遭家暴 闪婚夫妻终闪离
200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仅仅一个月的黄某和刘某,就登记“闪婚”了。
可是婚后不久,两人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
黄某有家暴行为,经常对刘某大打出手,即使在自己怀孕期间,黄某也没有因此收敛。
黄某婚后的巨大变化让刘某始料未及。因无法忍受黄某频繁的家暴,2013年4月,刘某向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她与黄某的婚姻关系。
一开始,黄某并不同意离婚,他认为自己和刘某的感情并未破裂。然而,根据派出所提供的证据,刘某已经报警,派出所也有相关材料。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的家暴行为是不可辩驳的事实,严重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2013年4月27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刘某和黄某离婚。
两人婚生女儿由刘某抚养,被告黄某每月承担女儿生活费600元,医疗费及教育费按实际产生金额承担一半。
不闻不问 抚养费成一纸空文
刘某本以为离婚后,自己可以带着女儿开始新生活了,黄某能每月按时拿出抚养费,有时间看看孩子就足够了。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离婚后,有固定工作、固定工资和固定存款的黄某,不仅对女儿不闻不问,而且从未主动支付过抚养费。
迫于无奈,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尽管如此,即便是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阶段,黄某仍会想尽各种办法延迟支付抚养费:
01
当法院向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或采取提取工资等措施时,他就对执行数额提出质疑,随即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或提出执行异议。
02
一旦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黄某执行异议的请求时,黄某则立即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
滥用权利 掩护自己不合法行为
申请执行复议后,卷宗将被调回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此一来,执行事项便难以及时处理,刘某也就无法在短时间内拿到执行款。
就这样,从2013年开始,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被执行人黄某展开了长达5年的执行持久战。
5年间,黄某共向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12次、
执行监督1次;
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10次、
执行监督1次;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4次;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执行信访1次。
行为“双标” 拒不履行判决
2017年12月,因为拒不履行刘某申请的第五次执行款,黄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得知这一情况后,黄某不声不响地将执行款分三次汇入了法院的账户,但面对法官时他却对此事一字未提,依然用申请异议、复议的行为拖延时间。
执行员:如果你觉得数额不对,为什么还要按这个数额打进来呢?
黄某:我钱多打进来行不行啊?
“
我明确告诉你我不同意支付给她,你硬要来没事,我保证搞到你连法官都做不成,你信不信?—— 黄某
”
黄某一次次拒不履行,害的刘某也只能一次次往法院跑.
2018年6月4日,刘某第六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黄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共计4018元,其中生活费3600元,医疗费363元,延迟履行利息55元。
司法拘留15天 法院执行不手软
立案执行后,法官第一时间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以及医疗费的票据和核对医疗费、利息的通知书。
而黄某,非但没有向法院支付执行款及报告财产,也没有来法院核对医疗费及利息,而是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回复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医疗费票据并非原件,要求驳回医疗费用。
由于黄某经传唤拒不到场,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决定去黄某的单位将其拘传到法院。
本以为拘传至法院后黄某的态度会收敛一些,没想到,在询问室里黄某依然态度嚣张,对法官的提问也不给予正面回答。
针对黄某拖欠抚养费案件的特殊性,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罚款3万元,拘留15日。
然而,惩罚终归不是目的,执行法官希望的,不仅是“案结事了”,更是“事了人和”。
考虑到黄某和70多岁的母亲一起生活,执行法官找到了他的母亲,希望能通过她做通儿子的思想工作,让黄某具结悔过。
黄某的母亲同意去法院做儿子的工作,劝他主动履行应尽的义务;黄某的哥哥也来到法院,替他缴纳了第六次执行款中的生活费和执行费……
黄某最终能否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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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正在执行——要不出来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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