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青奥警务站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楼上有住户往下扔装满水的垃圾袋,已经扔了10多次,其间好几次差点砸到小区居民,需要民警处理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后,正在向周围住户了解情况,突然一个黑色的水袋从面前砸落,发出巨大声响最后在28楼找到了抛物者,竟然是一个11岁男孩民警随即联系男孩家长,一开始家长不以为然,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子不教谁之过的说说 子不教谁之过?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子不教谁之过的说说 子不教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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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青奥警务站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楼上有住户往下扔装满水的垃圾袋,已经扔了10多次,其间好几次差点砸到小区居民,需要民警处理。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后,正在向周围住户了解情况,突然一个黑色的水袋从面前砸落,发出巨大声响。最后在28楼找到了抛物者,竟然是一个11岁男孩。民警随即联系男孩家长,一开始家长不以为然。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由孩子的行为举止就能看出家长的家庭教育如何。就比如该新闻中的这位父亲,他自己都不知道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又如何能去教导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都11岁了,难道自己一点就不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对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达到一定年龄,即使犯错、犯罪也不能处罚。但是,这其中还有规定,要求监护人要严加看管,但这个规定,好像成了一纸空文。记得以前看过一个《还能再偷400天》的新闻,说的是一个未成年人偷东西,被抓住释放后就说了一句“还能再偷400天”,让人哭笑不得,细思极恐:《未成年人保护法》咋成了不法者的护身符了?

子不教,谁之过?我国古语有云:“子不教,父之过。”其实,放到现代,延伸一下,可以说,子不教,监护人之过。子不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未教,二是教不好,不管是哪方面的原因,其监护人的责任都不可推卸。其实,未成年人触犯法律,虽然不能对其本人进行惩处,但完全可以“监护不力”对其监护人进行惩处。只有让监护人痛了,他才会对孩子的监护用心。否则,未成年人没事,其监护人也没事,那下一次出事也就在意料之中。

“子不教,谁之过”这个问题一定要弄清楚,错误出现了,必须有人负责,当事人不能负责,就由其监护人负责,不能出了错了,毫发无伤,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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