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辩护,犹如救治一人
----刑事辩护的常规工作
刑事辩护,牵扯到的,要么是自由,要么是生命,当然也有财产。但无论如何,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影响,都是一生难忘的。
律师承办接刑辩业务,犹如一审救治一人。
首先,病人被送到医院,医生需要一个诊断过程。有诊断,才能判定什么病,怎么治疗。
病人家属到医院挂号、办理住院手续,从民法角度理解就是与医院签订了一个病人及家属委托医院指派医生为病人诊疗,家属支付医疗费的诊疗合同。如果医院方面经诊断,要告知家属关于病人的病情及治疗方案。律师接待当事人家属上门咨询并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律师会告知委托人相关的诉讼风险。
所不同的是,律师的报价,当事人家属可以不同意。严格来说,病人家属也可以不同意医院的诊疗费用方面的报价(一开始不会报价,而是治疗完成后结算,但中间预估费用不足时,医院方面会通知家属及时预支医疗费)。但实践中, 很少有人会拒绝医院的收费而转院的。转院治疗一般是因为医院的治疗出了问题。
受托后,辩护律师团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这一点有点像医生制定诊疗方案一样。视接受委托的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或者再审,或者是刑事控告)来确定应实施的工作。其中免不了要联系公检法机关,盯紧相关的时限,案件什么时候移送,主诉检察官是谁,联系方式?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是否属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是否涉黑恶势力犯罪?律师要抓紧阅卷、会见,根据需要,及时约见检察官,要求检察官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案件如果起诉到法院了,是否需要申请召开庭前会议,是否需要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是否需要申请重新现场勘验检查,是否需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等工作都要在开庭前提前完成。主审法官是哪位,联系方式?预约阅卷,联系提交律师意见,等等工作,哪一件都不能落下。
辩护工作要依照相关的规范,就如医疗规范一样,不能违规操作。
如果到了要开庭了,辩护律师就要准备好“三纲”(发问提纲、质证提纲、辩护提纲)一“词”(辩护词)了。当然,辩护词会根据庭审的情况需要调整,通常不会当庭提交,而是庭后根据庭审情况变化修改、完善后再及时提交。
庭后工作,除了提交辩护词,还有很多:
调取庭审笔录、庭审录像等材料,帮助辩护律师团队复盘庭审情况,也有利于组织辩护词。
综合研判全案证据材料及庭审情况,补充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词可以有多份。辩护律师可以从不同角度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词要抓大放小,即抓住主要矛盾,当然不放过重要细节,尤其但是对与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在定罪量刑方面起到关键证明作用的证据,以及相关的事实。对足以推翻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一定要深入、详细论证其不成立、错误等,让法院无法支持其指控。
如果确实是构成犯罪的案件,则重点要放在量刑方面。无罪案件并不多,但量刑辩护则有很大的空间。辩护律师发挥作用的地方,更多的是在量刑辩护方面。这种情况下,辩护词就要重点论证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方面的事实和相关证据。
案件结案之后,律师要将有关案件材料整理交律所存档。
一般情况下,承办律师也会组织有关团队成员进行一次复盘。回顾本案辩护过程中有哪些亮点和不足,以利于以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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