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最早的历史沿革可追溯到三国东吴时期的海盐校尉辖地;南北朝时的梁大同元年(535),那时北部属于昆山县,隶属于信义郡;古代的川沙是戌卒屯垦的海疆,唐天宝十年(751)属华亭县;到了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归属于上海县,今浦东地区大部分为长从乡辖地,西北部为高昌乡辖地,北部为嘉定县依江乡,西南部今奉贤境为华亭县白沙乡。  1127年至1130年(南宋建炎年间)期间在下沙地建盐监后,这一带被辟为盐场,称下沙盐场,下设团、灶机构。盐区在下沙一线之东,下沙以西,此时以农业为主。以后,随着成陆面积的逐渐扩大,盐区亦随之东移。至明代初期,盐区已移至里护塘以东一带,行政区划随之也作了新的划分。塘内之地称漕田或有司地,由下沙盐场转属长人乡管辖,设保、图建置;塘外之地则称灶田或盐司地,属下沙盐场,设团、灶建置。  清雍正三年(1725)后分隶南汇和上海两县;嘉庆十五年(1810)开始由南汇、上海两县划出,设川沙抚民厅,由松江府海防同知直辖,南汇县八团、九团和长人下乡第十七保的四、五、七、九、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八、二十五等10个图划归川沙,上海县划出高昌乡第22保的15个图置川沙抚民厅。而在高桥地区先前已设有“依江分县”。辛亥革命(1911)时改川沙厅为县,直隶江苏省,时为全国最小县。  1950年6月,苏南行政区松江专员公署变更南汇与川沙两县的行政区划:南汇县北蔡区(即张江区,实已于年初划出,共张江、远北、北蔡3大乡,入川后分为14乡),有北蔡、新民、御桥、新陈、杨桥、新桥、新立、张江、三桥、勤农、马浜、殷浜、新东、吕浜等14个乡及横沔区的高桥、龄楼、储店、三房、赵行、横东等6个乡,祝桥区的新营、川东、江镇、双亭、烟墩、望楼、施湾、邓镇、滨海等9个乡,共29个乡划归川沙县,川沙县面积增大一倍多,浦东绝大部分地区正式进入南北分治时代。  1958年川沙从江苏省划出,改属上海市管辖;川沙县横沙区(原文兴、新建、圆沙、红星、丰乐乡,1958年划归宝山县);1961年成立才两年的浦东县(时为全国最小县))的农村部分全部划入川沙,并将沿黄浦江边的高庙地区划归杨浦区;1984年再将沿黄浦江的塘桥、陆家嘴、洋泾一带划归黄浦区,把周家渡至杨思等沿江地区划归南市区。到1985年县境的面积已是建国前的2倍。199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策开发浦东,1993年浦东新区管委会成立,川沙县的建制撤销,同时将划归到南市、黄浦、杨浦的地区及闵行的三林乡收回,成立了浦东新区。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市“关于撤销南汇区建制将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的请示”, 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将行政区域并入浦东新区。

上海浦东新区什么时候成立(上海浦东新区历史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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