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规范工作动态(向不文明行为说)(1)

今年2月1号起,《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扬州首次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专门立法,也代表着扬州人对不文明行为说“不”,有专门的法律来撑腰了。这部《条例》有啥内容?会对扬州文明城市的建设带来哪些影响?我们又该如何更好的落实呢?近日,《市民论坛》邀请市人大、市文明办以及社区街道代表、市民代表围绕为文明立法的话题展开了讨论。

专门立法

“文明有礼”也有法可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蒋元峰说,《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实就是《文明有礼二十四条》的加强版、升级版,就是为了使《文明有礼二十四条》制度化、法制化,增强广大市民执行文明行为规范的自觉性。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刘柏认为,道德和法律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制定《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时候,将一些社会公众广泛认同的、比较成熟的、且操作性比较强的道德规范方面的要求,上升为法规制度。这样一来,能够使《条例》在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以及文明素质的提升方面,起到一个保障的作用。

有何影响

多元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刘柏说,通过《条例》的实施,就是想努力构建一种政府、社会和公民来共同促进文明行为“机制”的形成。这种“机制”形成后,可以将政府的相关部门,尤其是精神文明的工作机构的职责明确下来,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作为公民,也一定要有一种主人公的意识,通过遵守法律、遵守道德,来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的提升。

特约评论员、市委党校教授刘澄说,《条例》的实施,可以看到政府是希望通过多元化的、立体的手段来促进和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下了决心的。文明城市的创建,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也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责任,但真正的主体是咱们的市民。每个市民都有责任,在做好自己的同时,也要有一颗去提醒别人的责任心。所以,只有政府和市民来共同促进和保障,才能真正推动条例的实施,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推进落实

奖励执行较好的单位个人

《条例》正式实施3个多月,下一步怎么让它更好的落实下去,不成为一纸空文?

蒋元峰说,今年计划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全方位的宣传,使文明条例能够深入人心,在扬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扬州的另一张城市名片;二是对于一些违反文明条例的行为,加强执法和处罚的力度,例如“四不落地”其实都属于违法行为,要通过适当的处罚,让更多的市民清楚,一些不经意的小动作,实际上就是违法行为;第三是要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对于宣传落实且执行比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嘉许,要通过评比扬州好人、文明家庭,让遵守促进《条例》成为全社会的一个风尚和习惯。

竹西社区党委书记汪婕说,在社区层面可以抓两个典型。一是正面典型,在小区里执行文明促进条例非常好的家庭和个人,社区可给予“五好家庭”的称号,这是一种鼓励。二是抓反面典型,社区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来进行一些处罚,这种处罚在社区层面而言,起到的震慑作用会更大。

记者 杨宝岭 绘图 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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