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新时代法学创新(东方法学名家秦前红)(1)

秦前红教授

人物简介

秦前红,1964年出生,湖北仙桃人。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担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评论》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公法理论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十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出版学术专著与教材十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二百余篇。曾在《东方法学》发表高引论文《两种“法律监督”的概念分野与行政检察监督之归位》《微博问政的规范化保护需求——基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视角》。

著书立说,开拓公法学研究疆域

1994年,秦前红跟随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何华辉先生攻读宪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并于1997年毕业留校任教。秦前红深耕公法理论研究数十载,研究议题囊括了宪法基本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司法制度、监察制度、党内法规、港澳基本法等,不断开拓公法学研究的领域。

探访新时代法学创新(东方法学名家秦前红)(2)

秦前红教授参加全国法学论文写作师资公益培训活动

秦前红早期的研究领域聚焦于宪法学基础理论,提倡“依法治国必须宪法至上”理念。他论证了“宪法变迁”的原因和一般规律,著作《宪法变迁论》是国内宪法学界第一部系统研究宪法变迁问题的专著。他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现实,提出宪法原则研究的新思路与新内容,著作《宪法原则论》是国内宪法学界首部研究宪法原则的专著。他还关注港澳基本法,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香港基本法框架下立法权与行政权互动关系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释问题研究》,其成果《普通法判决意见规则视域下的人大释法制度》荣获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他提出发挥“一国”优势,为三地沟通协调提供规则资源,实现三个关税区内资源的无障碍流通,为“一国两制”理论的丰富作出贡献。

近年来,秦前红将研究重心转向“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及“党内法规”等领域。他是法学界较早系统性研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学者,形成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成果,他期待以公法理论创新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在纪检监察领域,秦前红先后出版专著《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研究》《监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并相继荣获第二届、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一等奖。他倡导在程序思维的指引下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此后,他相继围绕监察法规范的制定与解释、监察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监察法学科体系建设等展开深入研究。《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实施条例》颁布之后,为了解决监察法规范适用难题,他迅速组织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解读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与适用》,充分彰显学者的使命与担当。

同时,秦前红在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等领域亦有深入研究。作为国内较早研究人大监督的学者之一,他曾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其中着重研究了地方人大监督制度的运作及其完善办法,他的著作《地方人大监督权》是国内系统关注人大监督理论的重要著作之一。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他提倡加强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厘清监察委独立行使职权与人大监督之间的关系。他还持续关注检察监督的重要作用。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重大课题《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创新研究》,出版著作《检察制度基础理论研究》,其决策咨询报告《关于补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建议》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在国内理论界率先提出要打造适于直面行政权的检察监督。

探访新时代法学创新(东方法学名家秦前红)(3)

秦前红教授参加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交流研讨会

此外,秦前红还是国内较早开展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学者,提出了党内法规效力外溢、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等前沿学术观点。他反复强调法学研究中不可忽视党内法规议题,其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当前党内法规研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并荣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其中提出的“加大对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课题项目的支持”“组织专门教材的编写”“培育党内法规学研究方向及学科”等建议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推进作出重要贡献。

近些年,秦前红先后出访日本东京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并发表学术演讲,在推进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上作出重要贡献。

不忘初心,服务国家与地方法治建设

秦前红常教导学生,要以知识回报社会。他也身体力行,持续服务国家与地方法治建设。近年来,他先后参加《立法法》《监察法》《监察官法》《政务处分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重要立法的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初,围绕是否需要进行宪法修改曾有不同的声音。秦前红一直认为应当修改宪法,从而为此项重大政治改革的有效推进提供根本法依据。他多次受邀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论证活动,特别是中共中央2018年宪法修正案草案专家座谈会。

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秦前红结合研究专长及时撰写咨询报告,提出“依法抗疫首先是依宪抗疫,要健全完善防控疫情、推进公共卫生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之优化”等建议,被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湖北省委、教育部和中国法学会等部门采纳运用,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为推动依法抗疫作出积极贡献。

探访新时代法学创新(东方法学名家秦前红)(4)

国字号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首次亮相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秦前红获聘成为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此前,他在学界率先提出“建立健全存疑、争议性备案审查意见程序救济通道”,并提倡“组建国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建立备案审查后评估制度”,此次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与他的建议不谋而合。

秦前红还长期服务于地方法治建设。在2005年至2011年期间,他曾担任武汉市人大常委。在任期间,他是出了名的“直面问题”“敢于直言”,他提出的“告知人大常委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做好法制委员会审议法规前的事前准备工作”“逐字逐条审议制”等多项建议实实在在地改变了当时地方人大的履职困境。为了扭转“部门利益法制化”,他积极提倡地方立法由“专家起草”。目前,武汉市人大已经依靠专家起草了多部法规。在任期间,他主持起草了《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条例》《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实施条例》《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推动法治武汉建设上表现出一个学者的担当精神。

春风化雨,为学生成长领路

秦前红自1997年留校任教,已过25个春秋。他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积极为学生创造研究条件、提供职业规划指导,深受学生爱戴。

他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他创新性地以国家、社会和公民为主线构建宪法学学科体系,主编出版《新宪法学》,多年来一直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使用。他开创性地编著监察法学教材《监察法学教程》,将学理、规范和改革实践融贯,被多所高校确定为研究生教材或培训教材。同时,为了拓宽学生的视野,他于2019年专门开设“伟博法律大讲堂”,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开讲,至今已坚持三十余场。他几乎每一场讲座都亲临现场,担任讲座主持人或评议人,他风趣幽默、提纲挈领地总结更是成为了每场讲座的点睛之笔。

他积极地资助学生去海外进修学习,参加国内外各种重要学术会议,以开拓视野、提升能力。近几年来,他先后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十余项。弹指一挥间,他培养的硕士、博士已经超过两百余名,其中不少学生已经成长为颇受瞩目的党政领导干部、学术骨干,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业务能手。他常说,看到学生进步是最幸福的事。2020年,秦前红荣获第五届“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校长奖”。这对于从教二十余载的他,是莫大的肯定。

肩负使命,扶持小众学科与年轻学人

谈起秦前红,不得不提他所主编的期刊《法学评论》。作为法学期刊的主编,秦前红教授秉持着“保持学术品格,尊重学者尊严,承担应有的使命和担当”的办刊理念,坚持扶持小众学科与年轻学人。

秦前红认为,办刊应当强调学科均衡,唯有冷门学科得到扶持,中国法学理论才能全面发展。例如,法史学属于国内公认的弱势学科,因此,秦前红教授所主编的刊物并未顾虑影响因子而放弃刊发相关文章,确保期刊常设法史研究栏目。

“青年人、青年讲师,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在现有评价体系中发论文、评职称压力相对较大。应该去理解、关照这些年轻人。”他所主编的刊物刊发了许多年轻学人的文章,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的发文数量平均占比超过11%,这在中文法学核心期刊中较为罕见,许多学界晚辈亲切地称他为“伯乐”。

珞珈山风光四季更迭,但他始终如一地守护着珞珈山顶的法学传承。在秦前红看来,无论是著书立说,还是服务社会,或是教书育人,一切都始于叩问“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校训真谛之初心,忠于数十载探索法治建设道路与法学教育方法之恒心。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 ,作者:梁钧 陈添添)

《东方法学名家》特约供稿:上海市法学会、专题统筹:秦前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