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鸦片战争中战败,双方签订了《江宁条约》。其中第二款规定:“自今以后,清朝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第二年,上海正式开埠。

当时江苏苏松太道把上海县洋泾浜以北一带划为洋人居留地,首先形成英租界。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把虹口一带划为美租界。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把上海县城以北、英租界以南一带划为法租界。同治二年(1863年),美租界与英租界合并成立公共租界。与此同时,苏州河以北老闸和新闸一带因大量外地流民的进入,逐渐兴起形成北市。

上海直辖前属于哪里(1928年上海市县分治)(1)

当时的上海县,虽然只能管辖租界以外的县域,但当时的上海县人口众多,赋税充足,是妥妥的一等一大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江苏省第一次划分县等,上海县名列12个一等县之列。

上海直辖前属于哪里(1928年上海市县分治)(2)

民国四年(1915年),上海县下分3市(当时规定乡人口满5万改为市,与乡同级)15乡。3市是:上海、洋泾、蒲淞;15乡中,东北有 3乡:高行、陆行、引翔港;浦东有4乡:塘桥、杨思、三林、陈行;西部有2乡:法华、漕河泾;南部有6乡:曹行、塘湾、北桥、马桥、颛桥、闵行。

民国四年(1915年)起,虹口租界拓展已经超越上海、宝山二县边界,同时地方政府为了与外国势力争夺上海商埠控制权,在今天闸北和江湾地区开始了市政建设。为了统一行动,经过上海、宝山两县协调,上海县新闸、老闸两个乡在苏州河以北没有划入租界的地区与宝山县江湾乡、彭浦乡在今天大连西路—东江湾路—永兴路以南的地区合建为两县共管的闸北市,该市税收由上海、宝山二县6:4分配。


民国十六年(1927年)3月下旬,在北伐军迫近上海的有利形势下,上海工人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下,举行了第三次武装起义,打败了驻沪军阀武装,控制整个上海。北伐军第1、2师随即进驻上海华界,但由于租借及周边有英、美、法、意、比、荷等国2万多派遣军,最终没有进入租界。

三十年代中后期的上海,工业产值占全国的50%,工业资本额占全国的40%,工人人数占全国的43%。是远东地区与东京、香港并驾齐驱的金融和商贸中心!

在民国三年(1914年)上海市区华界人口已达81万人(含闸北),加上公共租界与法租界,人口已超过159万。民国九年(1920年)市区人口已超过200万。随着军阀的混战,各地流民不断涌入,民国十六年(1928年)全市人口更是达到了280万左右。但在公共租界、法租界、华界(含闸北)三家分治的大背景下,城市秩序混乱,犯罪活动猖獗。这不仅危害了上海的经济活动,也对国民政府的管治产生了挑战。为加强对上海的管理,国民政府决定设立直属中央的上海特别市。

在设立上海特别市之前的民国十五年(1926年)5月4日,北洋军阀已在上海县龙华已成立淞沪商埠督办公署,作为对上海全县和宝山县南部殷行、江湾、大场、彭浦、吴淞、高桥六个乡和共管的闸北市进行税收、市政、治安统一管理的机构,直属于江苏省政府,上海县和宝山县地方政府只负责民政、户口等事物。宝山县划入淞沪商埠地区的治安由淞沪警备司令部管辖,市政建设属于沪北工务所。


民国十六年(1927年)7月4日,国民政府宣布撤销淞沪商埠督办公署与上海县,以其行政区域,加上宝山县大场与杨行乡、青浦县七宝乡、松江县莘庄乡的部分(小涞港和竹冈塘以东地区)、南汇县周浦乡的部分(中心河地区),组建直属中央的上海特别市。

三日后的7月7日,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但由于新成立的上海特别市政府与江苏省政府存在利益冲突,关于撤销上海县的议案,遭到省、县二方面的强烈反对。9月,刚上任仅半年的上海县长邵树华(浙江镇海人)被调离,由江家瑂(江西婺源人)接任。然而,反对撤销上海县的呼声并没有平息,撤销行动无法落实。

民国十七年年(1928年)5月11日与7月1日,上海特别市政府二次派出代表到上海县政府办理交接手续未果。7月3日,上海县政府奉到江苏省民政、财政两厅训令,先将部分区域交接给上海特别市。7月9日,上海市特别政府派员到上海县政府办理了交接手续,实施市、县分治。闵行、塘湾、北桥、马桥、颛桥、曹行、陈行、三林等8个乡镇列为暂缓接收区,仍由上海县政府管辖,县政府仍寄居南市杨家桥,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月,上海县政府迁往本县北桥镇。

民国十七年(1928年)春,上海特别市宣布租界为其特别区。当年7月,上海特别市实际接收到上海县属沪南、蒲淞、洋泾、引翔港、法华、漕河泾、高行、陆行、塘桥、杨思和宝山县吴淞、殷行、江湾、彭浦、真如、高桥及上海、宝山共管的闸北等17个市乡,面积494.69平方公里(不含租界)。接收到后,上海特别市政府将17个市乡改制为17个区。

上海直辖前属于哪里(1928年上海市县分治)(3)

上海县则仅存西南8乡,县境仅存152.86平方公里,人口11.4万人,为江苏省61县中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一个县。因县境与人口缩小,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月,江苏省评定县等,上海县从一等县改为三等县。县府机构相应缩小,县政府仅设秘书1人,改3个科为2个科,改公安、财政两局为科,此外有教育局、建设局、册单局、公款公产管理处和农业改良场等县直属机构。

上海直辖前属于哪里(1928年上海市县分治)(4)

上海直辖前属于哪里(1928年上海市县分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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