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交警查处,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网约车司机嫌犯?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网约车司机嫌犯
近日
海口交警查处
一起网约车司机酒驾案
9月11日13时许
海口龙华区盐灶路某小区保安室门前,一小轿车司机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保安当场报警。执勤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小轿车驾驶人刘某龙满身酒气,于是依法对刘某龙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但刘某龙拒绝配合。执勤民警依法将刘某龙带至专业检验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刘某龙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龙交待,他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天中午和朋友在海甸岛喝酒,酒局结束后驾车回家,途中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刘某龙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海口交警再次提醒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
饮酒之后
请勿驾驶机动车!
来源: 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