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起看到一条新闻,“枣庄居民挖野菜被感染了”,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玉器的鉴赏方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玉器的鉴赏方法(玉器行内那些流传已久的)

玉器的鉴赏方法

今天早起看到一条新闻,“枣庄居民挖野菜被感染了”。

昨天走到万仙楼又被告知住在泰安当地也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

我决定下午不出门了,把本应该现在在磨的石头放到下午磨吧。

玉器行有几百年来流传至今的行间规约,也就是入行之后不成文的“规矩”。

这些行间规约不只是包括玉器商行,还贯穿了玉器整个制作、售卖、流通的环节。

随着时代发展,有一些规矩确实听起来不合时宜了,大家权当了解一下传统吧。

作坊之间不成文但是大家都恪守的规矩:

①同行之间不窜门

不仅仅是玉作坊之内很忌讳“窜凳”,玉作坊之间也很忌讳随便“窜门”。

“窜凳”是在同一个作坊之内,师兄弟之间还要有如此严格的规矩,

作坊之间的门规严格则自不待言。

但是这个规矩是约定俗成的,遵守与否全看行内人的自觉。

如果有同行进入 作坊,师傅一般会马上迎过去,将人带去陈列室或者其他地方。

避免窜门其实就是怕被偷看手艺,也怕被人摸了底,既怕漏好也怕漏怯。

我想起来大概八九年前在北京前店后厂的工作室里,有一位技艺高超的女抛光师。

我们雕刻在一楼,她们抛光在二楼,宿舍也在二楼。

当时下班以后到抛光室,那位姐不好意思说让我们离开,工作的时候能看出来没施展开。

十几分钟的时间里,有的动作甚至捂着进行。

之前还不理解,甚至觉得人家不够大方。

其实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没有遵守“规矩”,没能尊重这位师傅。

②避嫌

被允许进入玉作坊的人,进门之后要马上背手,参观的时候也要离机器远一点,探身看。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样做事为了避嫌。

因为作坊内到处都是玉料,成器之后送一个小玩意儿都可以,偷拿玉料就是暴殄天物,很可耻的行为。

玉器行行会是一种官督民办的社会团体,主要职权是处理行内外的事务,决定入会的商户,统一同行业经营方针,进行登记,承办政府分配的税务、公益事业任务。

清乾隆54年(1789年),由政府批准,民主选举产生会首,成立了“玉器行同业公会”,又称“玉器行会馆”,遵邱处机为祖师。

公会每年正月十九在馆内举行邱处机诞辰祭礼;七月二十八在馆内举行邱处机仙逝祭礼。

每到祭祖之日,玉器同业公会全体同仁还要到北京的道教活动中心白云观参加祭祀活动。

(之前朋友圈有分享过道士与磨玉人互称师兄弟的来源)

行会规定所有的会员都要遵从,不可欺世盗名,不可觊觎会产,不可利欲熏心,不可借会馆之名大肆敛财,有损行业名誉等等。

对于销售人员,也有很多规矩约束其品行。

①不能泄露行业秘密。

在古代叫“夹包的”,现在叫“代购”,游走于整个行业之间进行采购。

当然这是对于真正的“识宝商人”来讲,现在有一部分“代购”,他的专业水平不算行内之人也罢。

整个链条中,他们是唯一知晓各个作坊的特点和擅长之处的人。

他们也严格进禁止到一个作坊说另外一个作坊做了些什么,也严格禁止讨论别人给他的价格。

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

②牙齿当金使

只凭口头承诺,不用写收条立字据,“牙齿当金使”,“君子一诺千金”。

双方都恪守信用,形成一种行业的传统行业规矩。

这一条放到现在确实不太适用,有一部分人的牙齿不想当金使。

③只能送,不能偷

进了门,就要遵从玉器行的规矩了。

曾经的玉器行,有专门存放玉器的仓库。

客人来选物品,如果有大宗物品成交,掌柜的送客人到仓库门口就自然背过脸去。

原因是,门口的床板上有很多小件玉器,是给客人来拿的。

掌柜的别过脸去,客人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拿走一件。

如果趁卖主不注意的时候偷窃,就是十分可耻的行为。

在玉器行业中,发现谁偷了东西,就永远不可以在这个行业里干了,这条规矩最为严格。

④真假高低,全凭眼力

铺子陈列的东西有真有假,还有“撂跤货”,即真假未定的货,但不标明真伪。

每个人的眼力不一样,有人看真,有人看假。

买主看真,卖主看假,如果是真东西,被人买走了,叫“捡漏”;

如果是假东西,被人买走了,叫“打眼”。

这些都不能称为骗人或者受骗,双方都认为是眼力问题。

现在网络购玉非常流行,个人建议各位老师先学习基础知识,再提升眼力。

不要买到东西就喊“上当了”。

说到底,这是一个比拼眼力的行业

越是从业久的人越是谨慎,越是不会说自己百分之一百会看每一个料子。

反而刚入行的许多商家为了出货会说自己不会有眼力不到位的问题。

眼力高低才是“捡漏”和“吃药”的决定性因素。

⑤不可狂妄自大

在鉴赏中,有的人会在众人面前自吹自擂,自认为是天下第一。

其他人觉得他太狂妄自大,就有人设个套,让他钻进去,上当受骗。

叫做“设局”。

这种行为在行业内不认为是骗人,而是惩罚他的自我吹嘘。

⑥袖内拉手

古玩玉器行一直有这个规矩,交易采用秘密的方式,在袖子里谈好价码。

如果是价值较高的器物,则采用“封货”的方法,密封投标,之后当众拆封,出高价者得。

这种交易方式与皮毛、牲畜交易“掏麻雀”的方式类似。

就是卖者把羊皮抱在怀里,把手藏在羊皮底下,先用手势开价,买者把手伸到羊皮底下,

去摸卖者手里开出的价格,自己再开还出来的价。

交易牲畜或者其他货物时,买卖双方将袖口对准袖口,一方用手势开价,一方还价。

这种交易方式,简单保密,两个人的事由两个人来交易,不希望更多的人插嘴,以免抬价或者压价。

如果交易不成,双方用眼神表示,心照不宣,另寻他人。

正如回族谚语所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互不争执,不伤害感情。

我父亲曾经告诉我,90年代在我老家的牲畜市场,交易也是采用这种方式。

以上即是笼统的行间规约。

回民中有一句俗语:“回回三大行,珠宝、饭馆、宰牛羊”。

元代时候有许多回回巨商经营香料、珠宝、金银器皿和药材,一些还擅长海上贸易,其足迹达亚非十数个国家和地区。

“其人善鉴识,故称曰识宝回回。而种类散处南北,为色目人甚伙”。

回民在元代以后,凡是历代朝廷定都的地方,都经营珠宝玉器。

我想,他们善于经营珠宝,最主要还是善于识宝。

(识宝回回是以民族信仰为纽带组成的一个商人群体,他们敢于冒险、游走四方的胆识,公平守信、团结互助的习惯,神秘莫测、胆大心细的交易方式,用自己民族特有的经商道德与行为模式,为玉器行的评鉴和售卖环节添上了浓重色彩的一笔)

行间规约的设定大多数也是与他们的信仰和习俗相关。

《古兰经》中强调:“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后世之日,招摇撞骗的奸商,同暴君恶霸复活在一起,忠实利人的义商,同圣贤烈士复活在一起”。

坑蒙拐骗、使用诈术是被诅咒的恶习。

这也应了回民那句话“拿了寺上一粒米,祖祖辈辈还不起”的不可贪不义之财的古语。

最后,和玉友们讨论两个话题。

在和田玉的交易中,买主经常问“本钱”多少的来源是什么?

当下的交易中,你认为还需要遵守沿传几百年的行间规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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