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装电视剧时,发现对罪犯执行死刑,都会选择在“午时三刻”。为了烘托气氛,犯人被提前押入法场,三声追魂炮响过,正好是午时三刻,刽子手手起刀落,“咔嚓”一下,人头落地。
古人行刑为什么要选在午时三刻呢?午时三刻是什么时间?这还得从古代的计时方法说起。
中国古代计时,是按时辰算的。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两个小时为一时辰。如,子时为夜半,是十二时辰中的第一个时辰,相当于北京时间23时至01时。丑时相当于北京时间01时至03时。寅时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又称黎明相当于北京时间03时至05时……午时为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相当于北京时间11时至13时。
而十二时辰又划为一百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时”一般约合今天的中午十一点至十三点之间,午时三刻是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
古人一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连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压抑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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