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

琴心剑胆江湖梦——读书札记

《一》一枚陈年的玉——读沈从文

飘雪的季节,最适宜怀旧。翻阅完沈从文《边城》的最后一页,心头,竟掠过一丝长长的叹息— 沈先生是枚陈年的玉,因为年代久了,倒越发显得珍贵。

美国学者金介甫在其《沈从文传记》里说,沈先生是中国第一流的现代文学作家,仅次于鲁迅。金介甫对沈先生如此高的评价不是没有道理。沈从文之所以了不起,首先在于他书写了一个被物质文明毁灭的乡村小说的新传统,沈从文在小说中用乡村的眼光审视现代文明,这是现代小说的开始。

其次沈从文是一位世界级的文学批评家。沈先生青年时期与胡也频、丁玲编过《红与黑》、《人间》等刊物,也曾先后任教于武汉大学、青年大学,解放后在历史博物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

纵观沈先生一生,无论是编刊物、写东西,还是教书、搞历史研究,所干的都是读书人的营生,所以不管称沈先生作家、批评家也好,学者、教授也罢,都不如“书生”两字准确。除却文章无嗜好,依然白发老书生,沈先生“为书所生、以书为生、生于书中、书伴终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读书人。

而沈先生最初的理想是当兵。1917年,沈从文高小毕业后,入伍参加地方土著部队,随部队移防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等地。沈从文当时才15岁,猜想他那时大约是要做一个醉卧沙场裹尸还的英雄。

殊不知文人论武事,大多纸上谈兵,沈从文在部队当的是握笔杆子的兵,一介书生,在靠拳头和枪杆子吃饭的部队,处境可想而知。琴心剑胆江湖梦,仗剑江湖载酒行,是每一个书生的梦想,当兵是沈先生心头一辈子的痛,沈先生在其《从文自传》中不无遗憾地说,我愿意当兵,大家又总以为我不能当兵。

当兵的念头陪伴了沈先生一生。和沈先生同样出自湘西凤凰的大艺术家黄永玉说,凤凰有两种人,一种像火,一种像水,沈先生大约属于后者。沈先生有个弟弟叫沈荃,一辈子混迹军旅。当日军血战嘉善时,沈荃为国民党128师团长,建国前夕为国防部少将监察官,后沈先生在其《从文自传》中着墨颇多,除了那一份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外,更多的是沈先生从其弟弟身上看到了金戈铁马,看到了沙场秋点兵,因为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一直都是先生永远的梦。

1956年冬,沈先生回到故乡凤凰,问起弟弟的结局,其表侄黄永前说,只晓得三满(沈荃)被打掉了。详细过程不清楚,沈先生听后“哦”了一声,内心一片茫然。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多少未竟的心事,多少未了的心愿,都溶在这一声叹息里。

1923年,21岁的沈从文离开凤凰,到了北京,说是为了找理想,读点书。现在看来,沈先生当初的路是走对了,或许这个世界少了一位能成将军的士兵,但却从此多了一位文学家,我们从此知道了湘西那个叫凤凰的小城,知道了《丈夫》、《菜园》,以及《边城》中善良的翠翠、勤劳的天保、傩送兄弟、侠肝义胆的杨马兵……吴立昌在其《沈从文——建筑人性神庙》里说,《边城》的诗情画意是人们公认的,这诗情和画意,不只来自于美丽的青山绿水,更主要的是来自于边疆僻地那小小山城的淳厚民风。

《边城》更准确一点说,应该是一幅描绘人生的风俗画,一首讴歌人生的赞美诗。沈先生怀着一颗无言可说的爱心造就着《边城》里的每一个人物,善良、倔强的翠翠,倾注了先生无尽的幽思与情怀,而先生自己又从其中获得了生命的慰藉和愉悦。

正所谓尧尧者易折,皎皎者易污,真正的读书人都具有一种独立自由的人格,拥有一个自给自足的内在世界,不随时欲,不赶时髦,洁身自好,孤芳自赏,然而书生们却也为此吃尽了苦头。1950年沈先生在历史博物馆时已受了很多精神的蹂躏,1953年在“革大”学习时竟然还带点好茶,带把小茶壶,请“革大”在学习的有空来喝茶,此举弄得先生很是狼狈,也很紧张,世事洞明皆学问,这句话沈先生不会不懂,而人情练达这篇文章,先生却未必会作。

然而,不识时务的书生,却也有懂政治的时候,文革初期,沈先生下放到咸阳“五七”干校期间。致力于各种瓷碗碎片的收集,上边写满蝇头小字,注明考古年代与出处,俨然一幅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模样。有人问先生“文革”初期是否受到冲击时,先生不无得意地说,解放后较少文学写作,主要从事考古学研究,没有辫子给人抓,因此没有被批斗,这书生气十足的话,听来令人心酸。

先生建国后仅回过两次凤凰,一次是1956年,一次是1982年。先生的老乡—大艺术家黄永玉,在纪念沈从文百年诞辰时,把先生的一句话写成了条幅—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或许这就是先生的自况,由此可见先生心境之凄凉,在这冬日的一场大雪里,宛若一枚陈年的玉,先生温暖了我胸口。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2)

《二》朴素的窗帘——对杨绛女士的一种猜想

钱钟书先生说,是写给杨绛女士的。《围城》步步莲花,字字珠玑,时见机锋与幽默,能叫钱先生写一部世界名著给她的人,一定不简单。

然而,我却无缘见到杨绛女士!我想,杨绛女士一定是个具有文化重量的人,或者说,杨绛女士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符号,她的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文化指向,都传递着一种文化信息。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是夫妻俩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面相也会变得相近起来,即便是两个相貌迥然的人,这叫“夫妻相”。还有种说法就是“文如其人”,文章是一个人性格、修养和才情的自然流露,别人无法仿效。我希望能从钱先生的“人”及杨绛女士的“文”“悟”出杨绛女士的“相”来。

余光中先生把目前中国的散文分成四类,一曰学者的散文,二曰花花公子的散文,三曰浣衣妇的散文,四曰现代散文。余光中先生说学者的散文融合了情趣、智慧和学问,是有着深厚文化背景之心灵的反映。而对于钱钟书先生的散文,余光中说,那是一个智慧的声音,犀利、辛辣如史威夫特。1998年12月19日,钱先生走了,钱先生的文章博大精深,我仅读过《围城》与《写在人生边上》,在我的心目中,钱先生是睿智的和哲学的,他的文章充满了智慧而不是聪明。聪明和智慧不一样,因为文学不是一个聪明人的事业,光凭聪明不可能达到“大家”的那种程度。对于钱先生的离去,躲斋先生说了这样两句话:无权无势,无党无派,无显赫头衔,一个寂寞读书人;有识有学,有德有才,有超群智慧,一位辛勤大学者。由此我想,这位淡泊功名的大学者身后,一定有一位淡泊名利的妻子。

绛,字典解释为赤色,大红色;杨绛,一个大红大绿但也大俗大雅的名字。曾经读过杨绛女士的一篇题为《窗帘》的文章,杨绛女士说:“人家挂着窗帘呢,别去窥望。宁可自己也挂上一个,华丽的也好,朴素的也好。如果你不屑挂,或懒得挂,不妨就敞着个赤裸裸的窗口。不过,你总得尊重别人家的窗帘。”这段温婉中不失刚强、淳朴中不失灵秀的文字,充满着对人生的理解和尊重,蕴涵着杨绛所特有的那种淡泊、宁静的文化情怀。回头再看看躲斋先生的那两句话,杨女士和钱先生竟是那样的“夫妻相”———一个是巍巍昆仑,一个是幽幽雪莲。

任何一种文字风格的形成,都有它存在的背景和理论。钱先生生前是搞古典文学的老学者,其古文功底自不必说,而杨绛女士又是学贯中西的大翻译家,她的存在,对钱先生的为人及为文,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董桥先生在谈到钱先生的文章时说:“我看他的散文就感到他的中国学问底子很厚,可是他吸收外国的营养也很多,所以他的东西跟别的学者不同,视野开阔。”从某种意义上说,杨绛女士作为一种文化存在滋润着钱先生的一生,当然,这种滋润是相互的,几十年相濡以沫的爱情生活,使两人越来越“夫妻相”。

所以我想,钱先生是一个洁白素净的窗子,杨绛却是与之相得益彰的窗帘。这窗帘以天真为质,以朴素着色,垂着透明的软纱,在风里飘曳……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3)

《三》童年那盏小桔灯——读冰心

月凉如水的夜晚,把冰心老人的《小桔灯》再读一遍,心头,尽是童年的温馨……我的故乡在洛水之滨,清澈的河水自西向东注入黄河。河畔那三间大瓦房,房前那翠绿的园子,园子里那紫红的桑椹,还有那琅琅的读书声……鲁迅笔下的百草园与三味书屋合二为一地方成了村里的小学校。在这所小学校里,我度过了自己清贫却又富足的童年时光。

说清贫,是指70年代农村物质生活的匮乏;说富足,是因为我们毕竟有学可上,有书可念。那时“文化大革命”已进入尾声,应该说,“文革”对我们30岁左右的这一代人浸染还不深,我最大的感受是,那时的课外读物少得可怜。

不过,在我读初中时,这种状况便有所改变。现在想来,那是怎样的一种改变啊——朱自清的《背影》、老舍的《济南的冬天》、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真如那句广告词“世界有你更精彩”,我如饥似渴地读啊读啊……20多年后的今天,我依旧可以大段大段地背诵出其中的一些文字。

当年教我们《小桔灯》课文的,是从县城下放到夹河的女知青——李慧老师,她那时十八九岁,留着长长的辫子。李慧老师说,在革命力量还不够强大的时候,小桔灯却照亮了前进的道路、指引人们走向光明,这便上小桔灯的意义。下了课,李慧老师拿来了针线和桔子,手把手地教我们做小桔灯。做成的小桔灯挂在教室前那小小的院子里,也挂在农村孩子们清贫却又快乐的年少时光里……小桔灯,她温暖了我们整整一代人的童年。

人到三十,情感就多波折。八方风雨都向你袭来,烦了累了,便忍不住地回忆起那无忧无虑的年少时光。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可是花落了可以再开,燕子去了可以再来,而我们那一去不再的年少时光呢?

青春不是常春藤,让我们像戴指环一样戴在手上。等我们老些,也许我们会握得更紧些,可就算把满头的白发编成渔网,又能网住些什么呢?

在这个月凉如水、灯暖如桔的春夜,重温小桔灯的故事,也重度自己的童年时光,是一种慰藉,是一次感动,更是一次对心灵的净化。

“面对小溪,尤其是泛滥而污染的河水,冰心是一片大海,是爱心和童心融化的清澈的大海,滋润着几代读者的心灵。”(《人民文学》99.5期卷首语)在这个日益浮躁的时代,我们为什么不去看“海”——看看“冰心”一片大海呢?

冰心,我们童年的摇篮,《小桔灯》,摇篮里一支芬芳的花。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4)

《四》文学的势利——读胡兰成

历史总是在势利中展开,它以忽略、删除为代价。文学的历史也是一样,即使我们面对的只是一小段历史。

时下胡兰成《今生今世》、《禅是一枝花》两本书的热销,便印证了文学的势利。

首先不能否认的是,《今生今世》华美阴柔的文风以及《禅是一枝花》对佛理独到的阐释,确有吸引读者的地方。两部书的出版,从一个角度说明我们这个社会正变得越来越宽容,也表示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作到了不因人废言。不是有句话吗?我虽然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但问题是,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对构建一个时代的人文精神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历史的长河中,一定的人文精神汇入时代精神,构成一定的民族文化的实质内核。换句话说,作家是镜子,同时又是灯,要揭示,还要指示,要照亮黑暗。而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与几个女子间缠绵不清的情感纠葛,如果说作家是镜子,那么我们倒是看到了胡兰成风流浮浪,才子无行的一面;如果说作家是灯,那么胡兰成又为我们指示了什么,照亮了什么呢?

这里牵涉到人品与文品的问题。世人常说“文如其人”,“文品即人品”,把“文品”与“人品”相联,但两者既可能一致,也可能大相径庭。钱钟书对此类说法作了深入的分析和辩证,他列举历代文人言行不一或言言不一的种种事实,说明“以文观人,自古所难”。他精辟地指出:“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人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人之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澹,豪迈人之笔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钱氏的意思很明白,写什么容易作伪,而怎么写却不易作伪,所以“文如其人”主要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如言语的“格调”、行文的“笔性”等。具体到胡兰成的文章,一位学者一针见血指出:胡兰成的文章有气韵而无气度无风骨,正像他做人有灵气而无灵魂。

胡兰成1940年代有汪精卫“文胆”之称,兼任汪伪《中华日报》总主笔,后又到武汉任《大楚报》社长,撰写了大量汉奸卖国社论,为屠杀中国人民的日本“皇军”效力。铁的事实表明,胡兰成是一个货真价实、不折不扣的汉奸。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汉奸文人的作品,如今却在国内文坛热销。在一个崇尚文以载道的国度,不能说不是对文学的一种讽刺。

如今是一个困惑的时代,各种思潮令人无所适从,人们在困惑中感觉到前路的迷惘,所能看清的只是来时的路。怀旧情结便应运而生,这是胡文之所以热销的大背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出版社打着“不因人废言”的口号猛吹胡兰成,甚至不惜为这个汉奸文人文过饰非——从林语堂、梁实秋、钱钟书直到余秋雨,才子散文,胡兰成堪称翘楚;从张爱玲、周训德、范秀美直到余爱珍,薄情寡义,胡兰成情债累累,这是《今生今世》一书封套上的两行似贬实褒句子。不知道出版社如此恶意抄作的目的何在?在自己腰包装的满蓥满钵的同时,出版社欲把社会的文化精神指向何方?

如今是市场经济,出版社势利,难道我们的文学也变得势利了吗?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5)

《五》好在还有爱情——读萧红

萧红死时说:“我将与长天碧水共处,留得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真是好大的口气!在中国的现代文学史上,萧红真的是个奇特的女子。

这里所说的“半部红楼”指的是《呼兰河传》。《呼兰河传》是萧红死前的最后一部作品,讲述的是上个世纪20年代东北的一个小城——呼兰河小城内的一群农民的生活。该书既无情节,也无线索,更没有故事,但通篇都弥漫着一种彻骨的凄凉。茅盾在为该书作序时这样说:《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它更像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放眼中国近代乃至当代文坛,有谁敢自言自己的文章是部“红楼”呢?是萧红,也只有萧红,敢说出这种令天下须眉汗颜的话来。“我将与长天碧水共处,留得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这句话究竟包含了萧红多少的忧伤?多少的凄凉?多少的不甘?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里,以萧红桀骜不训的性格,又怨得了谁呢?

萧红从来就是那种极喜欢张扬的女子。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上海女作家里,无论是冰心、陈衡哲、庐隐,还是凌叔华、苏雪林,大都是一件旗袍,外加毛线罩衫,既传统又典雅,可萧红偏不——新奇的火红上衣、咖啡色格呢裙、短筒皮靴、绸带束花,十足一个“另类青年”,就连鲁迅先生见了萧红时髦的装扮,也是连连摇头。当时的萧红,生活窘困,寂寞无助,却依然装扮的大红大绿,这样的搭配,或许只有她才能承受得了。世事不容一厢情愿,萧红可以说是枉费了许多才情——与萧军6年苦恋,随端木蕻良远赴香港,最终客死异乡……当代著名女诗人李琦在谈及萧红时说:“她贫穷、瘦弱/岁月拮据,好在/她那时还有爱情”……就是爱情,让萧红寻觅了一辈子,谁料想结局竟如此凄凉。萧红苦于人生无法飞扬,所以临死时拿《呼兰河传》与“红楼”自比,这不是没有缘故。

一生喜欢华丽和热闹,死得却冷冷清清,不知道萧红如何去定义悲喜?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6)

《六》仗剑江湖载酒行——读古龙

八千里路云和月,仗剑江湖载酒行,一直是书生们的梦想。而时下的书生却要现实得多,“发展才是硬道理”,赚钱养家才是最重要的,书生们也忙着“下海”了。所以如果现在有谁还执著于游侠江湖的梦想,那不免会使生活陷入困境,恐怕也失之迂阔了。

可就有例外的,古龙古大侠就用生命为我们演绎了一场琴心剑胆的江湖梦境。

一直以为古大侠的死如不能重于泰山,至少也不会轻如鸿毛。古大侠要么饮恨于剑雨飘香的江湖,要么葡萄美酒夜光杯,醉卧沙场裹尸还,总算是轰轰烈烈的结局,也不枉“大侠”的称呼。而古大侠却死于酒色,正应了那句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倪匡说,长期的病痛使得古龙已经看淡了人生。古大侠豪放不羁,死对他而言,或许真的不算什么。然而,“死生亦大矣”,古大侠真的能参透生死吗?据说,古大侠经常用喝酒来打发日子;据说,古大侠不能一日无女人……歌尽桃花扇底风,舞低杨柳楼心月,热闹的背后,又有谁知道古大侠心头的忧伤与寂寞呢?

古大侠生前好友丁情说,古大侠虽然不能一日无女人,可是他常常会为了朋友,而舍弃他心爱的女人。

古大侠对朋友真可谓义薄云天,豪气干云。可他的朋友们呢?古大侠中年以后,健康状况日趋下降,曾数度病危住院,出院后依然沉溺于酒色,此时古大侠的朋友们为什么不劝劝他呢?不必拿“古大侠是性情中人……”这种话来搪塞,古大侠英年早逝,其身边的朋友难辞其咎。

古大侠几番风雨坎坷,终于与金庸、梁羽生三分天下有其一。功成名就的古大侠,诗酒优游,进出衣香鬓影之间,应对得体,“即使舍女人而重朋友,女人却不恨他”,十足一个情场圣手,才子风流。“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历代书生孜孜以求的梦想,古大侠都实现了。照理,古大侠此刻应该春风得意才对,可古大侠依然寂寞。相识满天下,知心有几人?古大侠琴心剑胆的江湖梦境,有谁能懂?

古大侠曾在台北美军顾问团任职,也算是行伍出身,不知何以改行去写书。古大侠浪迹江湖,“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比谁都懂,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写书。英雄的事业,美人的一笑,这其间的智愚、成败、得失,又有谁能分得清?“笑儒冠,自来多误”,性格即命运,古大侠今天的结局,也在情理之中。

古大侠这一走,江湖顿时寂寞,“古派武侠”亦成绝响。古大侠死得风流,但是否死得其所呢?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7)

《七》一首关于父亲的民歌——读余华

作家阿来说,民歌不是个名词,而是一种真实的存在,是难以释怀的生命经历。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便是一首民歌——一首关于父亲的民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尽管该书从语言、结构到情节设置都显得松松散散的,但通篇散发出一种浓浓的关于父亲的苦涩和艰辛,轻而易举地就击中了人的心灵。作品中主人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妻,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全家人能吃上一顿白面条,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救治得肝炎的儿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两句话一句是“父母为儿女操碎了心”、一句是“为儿女的榨干了父母的血汗”,这两句话表达了父母的舐犊深情,但在《许三观卖血记里》,我们却真真正正地看到了一场父亲为妻儿甘愿榨干血汗的壮举。作者不否认人物、故事的虚构性,但弥漫于作品字里行间的那一份苦涩、博大的父爱,有谁说那不是一种生活的真实呢

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在第一次知道许三观卖血后说,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许玉兰认为,就是卖身子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所以,许玉兰骂许三观把祖宗给卖了。许三观只是个平常人,这些世俗的观念我想在他的心中也同样根深蒂固,但在生活的大灾大难面前却一次次地卖血从而使家人化险为夷,这是一种无奈,是一种反抗,更是一种人世间最博大的爱!

余华说,他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余华笔下的许三观,自卑懦弱,但在自己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骂骂咧咧。许三观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却不能容忍他和别人不一样——这就是许三观的关于平等的人生观。这里作者或许是想表达一种对生活的悲悯,或许是想表达对小市民阶级劣根性的一种无奈,但不管怎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却从作品中感受到了一种震撼,一种关于父爱的深深的震撼。

原本在浙江海盐当牙医的余华,把南方的节奏的气氛注入到北方的语言之中,缅怀祖先,赞美劳作,以简单、质朴的民歌式写作,向我们演示了真情与感动的力量,我想这也正是作品的成功之处。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8)

《八》怀旧的况味——读张爱玲

时下的文坛,怀旧已成为一种时尚。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周作人的《苦茶随笔》、张爱玲的《沉香屑》,常常令现在的一些小资们趋之若鹜。

怀旧是人之常情,这没有什么奇怪的。林语堂见到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是街头一块烟熏火缭老气横秋的招牌,便觉有无穷的意味,心中有说不出的快活。周作人更是把怀旧的情绪演绎到了极致,40岁时还依旧记着14岁那年一个叫杨家三姑娘的女孩,并且还清晰记得初恋的姑娘怀里抱的那只猫咪叫“三花”。鲁迅也怀旧,他曾屡次回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菜,如菱角、香瓜、罗汉豆什么的。

可见,怀旧没有什么不好,但令人搞不懂的是,时下文坛狂捧周作人,怀念张爱玲,引无数白领、小资竞折腰,言必苦茶,文必天才梦,喋喋不休“说不完的张爱玲”,念念不忘“北京的茶食,故乡的野菜”,实在令人作呕。要知道,不以人废言重要,知人论世更重要。

曾有一位作者以无限神往的笔触写道:“张爱玲的小说是陈年的戏园,断壁残垣处依稀着精巧华丽的纹饰,戏折子洇着古旧的黄,锣鼓家什蒙着蛛网,只是梳妆台上的胭脂惊心的殷红。”这位作者说,张是个极会活的女人,懂得享受繁华的世界,懂得生命在每一件美丽的衣裳下都爬着小小的虱子,懂得女人是狐媚子,想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

关于张爱玲的怀念文字,这里我实在没有抄下去的胃口,时下常挂于小资嘴边的是张爱玲《天才梦》里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平心而论,张爱玲的文章的确是鸳鸯蝴蝶派和西风派混血文学中的翘楚,连当今走红的老大妈琼瑶与其相比也不过是小儿科。张的刻画性压抑的小说《金锁记》的确很成功,但国外一些人以此作为张和鲁迅相提并论的资本,实在无聊得可以。且不说文章的高下,单就面对人生大是大非的态度,张就逊色许多。因为任何一个民族,最看重的还是“气节”二字。

张爱玲先是嫁了汪精卫的宠儿——汪伪政权的政务次长胡兰成,婚后又成为大汉奸周佛海公馆的常客。日寇投降后,胡兰成被通缉,逃到浙江温州,张爱玲也赶了去。不料胡已姘上了别家的姨太太。被甩的张爱玲绝望而归。一个甘做卖国贼老波而且恋恋不舍的货色,其灵魂又如何呢?

时下收入较高的白领们,也就是所谓的小资们,把张爱玲当做显示自己品位的资本,作呻吟状。真不明白,怀的哪门子旧?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9)

《九》小下流——读董桥

我常常想,我是不是个下流的人,比如时下很流行的微信,我就很喜欢那些荤段子。

一少妇买了iphone 4s打算越狱。到店里不知道怎么说,憋了半天爆了一句“老板我要出轨!”老板愣了几秒果断给她装了微信。不仅老板,我也楞了一下,真的是让人笑破肚皮。

说是某人在院子里脱的赤条条的晒日光浴,隔壁女邻居看见了,就报警举报他暴露狂,结果被抓了进去,等他被放出来的时候,看见女邻居也脱光了晒日光浴,就也报警举报女邻居暴露狂,结果他被以偷窥狂的罪名又抓了进去……

再说一则。一个长得很丑的女生要在家里过夜,某人没答应。女生说,关上灯都一样啦,而且我叫得很大声哟。某人答了句“可是,我家用的声控灯。”看这则微信时,我正在一边玩手机一边吃苹果,一下子笑得把苹果渣吐了沙发对面老婆一脸。老婆原本要生气,夺过手机一看,也笑得直不起腰来,说了句,下流。

下流吗?不,我也喜欢看充满正能量的书啦,电影啦,电视啦。像那个“食草男孩”杨六斤故事,我坐在电视前看得眼泪哗哗,而且拉来儿子老婆一起看,全家人一致决定给杨六斤捐款1000元。不下流吗?有点儿,不然我为何喜欢看这些荤段子呢?

食色,性也。饮食男女,谁没有那么一点点的小下流呢。

玉炉冰簟鸳鸯锦,

粉融香汗流山枕。

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

柳荫轻漠漠,低鬓蝉钗落。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这是唐人牛峤一首《菩萨蛮》,据说是古人艳词的代表作。词中的男女在绣满鸳鸯的锦被里大汗淋漓,忽然窗外传来打水的辘轳声音,吓了一跳,再亲热一回吧,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呢。大胆的这对男女除了让人羡慕,我丝毫不觉得下流。只是牛峤有点儿小下流,人家的男欢女爱,干卿底事。正是因为小下流,牛峤也不觉得有多讨厌。他毕竟比《白蛇传》里硬生生拆散人家的法海强多了。法海到不下流,而且还代表了正义,却是要多讨厌有多讨厌。

可见,小下流不仅现在的人有,早先的人也有,像写《菩萨蛮》的牛峤。

托买吴绫束,

何须问长短?

妾身君惯抱,

尺寸细思量。

这是袁枚《随园诗话》里的一则几乎让我笑岔气的故事:说是男人外出赚钱,想起家里的老婆种田做饭,原来也是很辛苦的,看苏州的丝绸不错,想给老婆买件苏绣的睡衣,临到买时,男人却不知道该给老婆买大号中号还是小号的,就写信问老婆。男人都粗心,难得有这份好意,你猜女人怎么说?我的身子你在家时不知抱过多少回,竟然不知道我的三围?

袁枚笔下的这个女人,除了觉得可爱,你觉得她下流吗?“妾身君惯抱”色是色了点儿,但这样的女人,绝对的没有小家子气,绝对的不是母老虎,绝对的不会让你没面子。为啥?不是不解风情,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小下流而已。

可见,下下流不仅男人有,女人也有。而且,小下流的女人隔了二百多年的时光,还是叫人念念不忘。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的《滦阳消夏录二》里说了一个小媳妇的故事:青县农家少妇,性轻佻,随其夫操作,形影不离,恒相对嬉笑,不避忌人,或夏夜并宿瓜圃中,皆薄其冶荡。然对他人,则面如寒铁,或私挑之,必峻拒。后遇劫盗,身受七刃,犹诟詈,卒不污而死,又皆惊其贞烈。老儒刘君琢曰:“此所谓质美而未学也。”辛彤甫先生曰:“凡避嫌者,皆中不足,此妇中无他肠,故坦然径行不自疑。”先姚安公言:“刘君正论,辛君有激之言也。”

大意是这个小媳妇和老公亲热不避嫌,引起别人的口水,一说她敢爱敢恨,一说她作风轻浮不要脸。我不知道你赞同哪一种意见,前者还是后者?我的态度很明确,我喜欢这样的女人,我觉得她是个忠于爱情和家庭的女汉子。

董桥的《记得》里有一篇叫“企鹅旧梦”的文章,里面董桥说商先生和他一起赏玉,商先生说,“人不可以无癖,玉不可以无沁,没有在泥土里熬过的玉器那简直是没有动过情的女人,多扫兴!”同样是荤段子,看人家商先生说出来真的是雅致、细致甚至高雅了。

我们不能说董桥下流吧,不能说商先生下流吧?

可见,人活一世,别活得太累,有时候,是要有那么一点点的小下流,这样才有了活着的趣味。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0)

《九》鹧鸪天——读董桥

少不看《水浒》,老不看《红楼》,40岁,不老不少的年纪,看什么?枕边一本董桥的《记得》,翻着翻着,就有了“老”的味道。

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想起了晏小山《鹧鸪天》里“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的句子,那该是怎样的一种青春正年少啊!

十七八岁的某年春天,在故乡的小镇读高三,却没来由地喜欢上了教地理的女老师。窗外鹧鸪声声,窗内是女老师披肩长发湿漉漉的甜甜的若有若无的气息,我会故意地找一些现在看来很是弱智的问题问她。她俯下身子,说话像柔柔的风吹在脖子上,甜甜的长发时而如瀑布浇得我满头的慌乱,时而如小草挠得我忍不住想笑……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全不知高考将近,大限将至。

鹧鸪声声里,结束了一塌糊涂的校园时光,结束了一塌糊涂的少年怀春。高考结束后,我跟着一群四川人开始了吉普赛一样的流浪。仿佛鲁迅告别三味书屋一样的忧伤:我不知道谁给地理老师穿上了嫁衣,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青青校园了。Ade,我的地理老师!Ade,我的兵荒马乱的青春!这些年,结婚、离婚、复婚、再离婚,一个男人带着孩子如同打了败仗的兵卒,疼得刮骨疗毒,逃得慌不择路,败得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尘满面、鬓如霜,那时我应该32岁吧,感觉好像一下子就老了。

民国才女林微因说,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多少的隐忍和纠结,多少的得意和落魄,多少的慌乱和惊恐,都在岁月的云淡风轻里化作“只是爱了”一句,只是爱了,说得多么轻描淡写啊。

翻遍宋词,依《鹧鸪天》填词的,从辛弃疾“壮岁旌旗拥万夫,锦檐突骑渡江初”的豪放到陆游“元知造物心肠别,老却英雄似等闲”的无奈,乃至贺铸“重过阊门万事非,

同来何事不同归”的绝望,以及李清照“寒日萧萧上琐窗,梧桐应恨夜来霜”的惆怅,都逃不脱苍凉的底子。正如苏轼在《与侄书》里说的:“凡文字,少小时须令气象峥嵘,彩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 文字如此,人生又何尝不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呢?

词牌《鹧鸪天》,又叫《思佳客》,取自郑嵎“春游鸡鹿塞,家在鹧鸪天”的句子。回想自己从30岁到40岁,青春的残山剩水早已是所剩无几,父老、家贫、子幼,多少次从梦里惊醒,总觉得鹧鸪声声催人老!

40岁,还不算老,10年后呢?董桥描写人老后的样子说:“小姐今年退休了,一头微雪的秀发精精致致绾了一朵髻,灵秀的五官添了些细腻的皱纹反而越见灵秀,仿佛齐白石的写意花卉添上一两只工笔草虫那样亲切。”这里董桥描写的是他的老友沈茵女士,这哪里是人老了,简直是变成狐媚子了。

董桥说的是女人,男人老了呢?很喜欢央视《寻宝》里的蔡国声先生,今年都72岁了,满头银发更见儒雅,评点玉器要言不烦,真的是男人当如此啊——即便老了,也如一壶老酒,是越老越有味道。

春游鸡鹿塞,家在鹧鸪天。前半句如少年情怀,春意盎然,后半句如惶惶然的中年。不仅想起了周紫芝《鹧鸪天》里的句子——调宝瑟,拨金猊,那时同唱鹧鸪词,如今风雨西楼夜,不听清歌也泪垂……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1)

《十》小糊涂——读董桥

一夜的狂欢,年初一的小镇,惺忪着睡眼,仿佛杨万里宋诗《风花》里酒醉的的海棠,慵慵懒懒。零星的鞭炮声提醒你,今儿个是马年的第一天。

昨晚和13岁的儿子躲在被窝里看了一夜的《熊出没》,竟然忘记过了蛇年,我就40岁了。

男人过了40岁,就老了,苏轼说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时候,他差一年就40岁了。那年,他在山东密州痛痛快快地左牵黄右擎苍了一回,因为毕竟遛狗架鹰是年轻人的事情,所以他在《江城子.密州出猎》里不好意思的说,老夫聊发少年狂。

40岁,感觉怪怪的,常常忘了自己的年纪,或者说还是依旧做一些与40岁男人的年龄不相称的事情。喜欢看无厘头的《武林外传》、《新白娘子传奇》和《候车室的故事》,六、七年了,还是百看不厌,而且还常常一个人看着笑得几乎岔气。喜欢穿牛仔裤、黑体恤,多年了都不变。还喜欢用夏仕莲香皂洗头,喜欢夏仕莲那种香香甜甜的味道。公园里的过山车、疯狂老鼠、海盗船这些游戏,儿子喜欢,我也是超级喜欢,40岁的男人和10岁的小孩两个人比着玩!逛庙会,酸甜诱人的冰糖葫芦、蓬松洁白的棉花糖、栩栩如生的糖人,我是见了都走不动;我尤其喜欢庙会上那些耍猴的、变戏法的,看狗熊笨拙地在钢丝上走,我常常会看得忘记了回家。还是儿子说,爸,饿了,回家吧,我才想起该带儿子回家了。

都说我不像40岁,40岁的男人该怎样?最喜欢任达华街头浴血、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那份男人的豪爽,还喜欢刘松仁在《江湖再见》里追女人的那一种无赖,觉得男人对喜欢的东西就该有死缠烂打的执着!也喜欢李修贤做大哥的那一种大气和度量,就该有李哥的那一种处变不惊的洒脱!还有齐秦,他的歌如今听来还是那样地直击灵魂。记得在小镇上读高中时候,模仿齐秦的样子,黑布鞋、牛仔裤,披肩的长发,被老校长满校园的追着跑,要剪掉我的头发!这四个男人,曾经或依旧是我学习的榜样。豪爽、执着、洒脱,有一点点沧桑,还有一点点的流氓。

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年少轻狂的岁月啊!揽镜人将老,开门草未生,40岁,四十不惑,未了的一段情该了了,未去过的远方该去了,未说的一句话该说了。

很羡慕大哥天南海北四处打工的日子,除了西藏,大哥的足迹踏遍大半个中国。而我这些年,也只是趁五一、十一蜻蜓点水般去了陕北、上海、苏州、深圳。去年中秋,大哥在电话里兴奋地给我说,钱塘的潮水都打在他鼻子上了,当时我正在单位加班,真恨不得丢了工作,也去一回钱塘,终究还是没有辞职的勇气。“我希望能够远走,逃离我的所知,逃离我的所有。我想出发,去任何地方,不论是村庄还是荒原,只要不是这里就行。”葡萄牙作家费尔南多•佩索阿在他的《惶然录》里说,“我想做到的,是卸下我已习惯的伪装,成为另一个我,以此得到喘息。不幸的是,我在这些事情上从来都事与愿违。” 费尔南多的纠结我们也一样都有,尤其是40岁的男人,正是一朵花的年纪,上有老、下有小,事业正妖娆,多少的牵绊和得意不是说放就能放下的,也许,我们都注定了是一条向往天空的鱼,离不开相习相忘的水,或者是一个尾大不掉的风筝,离不开牵着的那根线!

哪个男人的心头,没有一个叫做“远方”的地方啊;又有哪个男人的心头,没有一个拿着皮鞭的牧羊女轻轻在抽打?即便疼,那也是一种温柔的疼啊!大哥属狗,我属鼠,今年已经40岁了,我啊,再不远行就老了……

小镇依山旁水,山是万安山,水是伊河水。儿子还在熟睡,穿过渐渐醒来的村庄和依旧静谧的田野,远山静默,伊水东流,一个人坐在水边,想起了孔子的话:“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去的去,来的来,流年碎影里,东风暗换了年华,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佛家三苦,人到中年,体会尤深。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错过了不该错过的人,结一段不该结的缘;说过了不该说的话,伤一颗不该伤的心;走过了不该走的路,经一番不该经的痛。如今的我啊,不敢回头、不能回头,硬着头皮往前走。

猎书猎字猎句猎了大半辈子的董桥说他小时候去见一个和尚,和尚相术高明,摸着董桥的头说,“十七岁出外漂泊,二十三岁与书结缘,一生不渝,旁的枝枝叶叶尽是造化,不必多说!”对照董桥这一生,和尚倒也不是骗人。而我,16岁浪迹天涯,8年做民工,5年做记者,半生痴迷书香,而今40岁,还是有一点点的小糊涂。所谓人生的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40岁的我,到了哪个境界呢?人到中年,四面楚歌,平凡却不甘平凡,折腾来折腾去却折腾不出啥名堂。在40岁这个“立秋”的日子,无论是回首还是前瞻,我的内心都一派茫然。

每岁烟花几万重,但究竟能有几万重呢?男人们把盏共饮,鼓瑟吹笙;女人们霓裳羽衣,载歌载舞;小孩们跳啊、笑啊、跑啊……大年夜是一场狂欢的盛宴,衣香鬓影之间,举杯而下的是悲欣交织的泪水。春天,毕竟来了!想起了《熊出没》里的主题曲《我还有点小糊涂》:

青草香

浆果甜

喝着露水靠着树

抬起头 垫脚尖

加快我长大的脚步

吹口哨哼着歌

摇摇晃晃找到路

晃脑袋 揉眼睛

长大的我还有点小糊涂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2)

《十一》小怪怪——读董桥

冬日无聊,一个苏州女子和老公就在家里写字,字写完了,春天就来了。和踏雪寻梅一样,真的是冬天里最浪漫的事了。

男的是道光皇帝,女的是全贵妃,也就是苏州格格。他们写的字就一句话,“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9个字,而且每个字都是九划,自冬至始,每天一笔,等写完九九八十一笔,窗外已经是春深似海了。

我说的不是“九九消寒图”的由来,也不是道光皇帝、全贵妃这对高富帅、白富美的宫闱秘史,我心动的是“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这句话,淡淡几许牵挂几缕担心几丝暖意,清脆绝尘,妙不可言,尤其是在这寒风刺骨的冬日,心头暖暖真的是如沐春风了。诗用意要精深,下语要平淡,历来是文字的极致,能把心头刹那的不舍和牵念不动神色的说出来,真的是本事了。

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我们有谁会去惦记一棵柳树的冬天,哪怕是偶尔,哪怕是一点点,或者一刹那的想起?这个冬天,你,冷不冷呢?一棵亭前的垂柳,竟成了一个苏州女子的牵挂。

要知道,文学史里的万千柳色,哪一棵能逃脱掉凄迷的底色呢?“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诗经》里的柳色是凄苦的;“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唐诗里的柳色是怅惘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宋词里的柳色是摧心折骨的。当然,韩愈“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的句子,王维“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句子,杨巨源“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的句子,都还算阳光,还算青春靓丽,但作为文学里送别的意象,柳树终究是孤独的。

所以,突然有人惦记着,而且还是姑苏丽人,吐气如兰地说,首先在这个冬天里要好好的珍重;其次,耐心地等待春风十里的日子;最后,要知道,你自己不是孤单的,至少还有我在默默地关注着你,幸福都是比较出来的,和那些作友人送别的背景的柳树相比,和那些作恋人亲热时的灯泡的柳树相比,几近二百年前的这棵柳树,的确是蛮幸运、幸福和温暖的。

在这个世界上,能被人惦记着,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何况,还是一棵树,而且还是被一个风情万种的苏州格格惦记着,真的让人羡慕嫉妒恨呢!

董桥有一篇《待春风》的文字,说他给一个叫辛西娅的英国女子写了“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九个字,好让辛西娅消磨这冬日难捱的时光。金发碧眼待春风,不是不可以,但总觉得有一点小怪怪,我以为董桥该写给苏小曼、杜十娘、柳如是之类的女子,那样才般配。

眼下正是三九四九冰上走的天气,想起了冯延巳的那首《浣溪沙》:

春到青门柳色黄,

一梢红杏出低墙,

莺窗人起未梳妆。

绣帐已阑离别梦,

玉炉空袅寂寥香,

闺中红日奈何长。

奈何长?且珍重,待春风!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3)

《十二》小讨厌——读董桥

看《寻宝》,一件明代洪武年间的青花缠枝牡丹纹玉壶春瓶,专家说,该物件的青花色泽沉静,尤其是各种的蕉叶纹、回纹和卷草纹的布局,疏朗洒脱、栩栩如生。

对于青花,我不懂,但也说不上讨厌,只是有一点点不喜欢“栩栩如生”这个词,或者说,有点儿小讨厌的感觉。不止是栩栩如生,还有惟妙惟肖、呼之欲出、活灵活现、有血有肉等等这些词汇,总觉得太夸张、太假、太空,有点儿不知所云。

一直耿耿于怀于那个“画龙点睛”的故事,说有个叫张僧繇的苏州人,“于金陵安乐寺画四龙于壁,不点睛,每曰:‘点之即飞去。’人以为诞,因点其一。须臾,雷电破壁,一龙乘云上天,未点睛者皆在。” 张僧繇做画技法特立独行,被称为“疏体”,连阎立本、吴道子都悉心研磨,原本无可厚非,问题是,点了睛就能飞,有那么神吗?

我丝毫没有恶心张僧繇的意思,相反,“画龙点睛”这个成语在说话或写作时用来比喻在关键地方简明地点明要旨,使内容生动传神,倒是非常的恰如其分。但“画龙点睛”的本意,我想最初也只是为了表扬张僧繇的龙画得有多么的好,与“栩栩如生”相比,只是说的更含蓄些,甚至更神乎其神而已。

我不会迂阔到非要去较真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究竟有没有那么长,语言里的夸张手法很正常,用的好也的确会显得更自然、更具体,但我的确不喜欢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呼之欲出之类的词汇。龙门石窟、乐山大佛、敦煌壁画、兵马俑、唐三彩……这些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说它有历史感、沧桑感、厚重感,说它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说它有美学价值,我都赞同,我也喜欢,但一听到用 “栩栩如生”、“巧夺天工”、“美轮美奂”来形容它们,我的心里就如同吃了一只苍蝇。

一个老物件,同样都是喜欢的感觉,但在每个人的心头是不一样的,我就比较喜欢董桥关于老物件的感受,他说,“王世襄家的狮子,要是宋朝的,那是宋词的明慧;要是唐代的,那是唐诗的浩茫;听说还有几位鉴赏家认定是六朝的,那是金粉江山的倒影了。” 宋词的明慧、唐诗的浩茫、六朝的金粉江山,老物件凄美的漂泊、藏宝人特有的奇遇、看宝人怅然若失的心动,都唐诗宋词一样的给人以具体的、细致入微的不一样的美丽的感受。如果这些句子精简成“栩栩如生”会怎样?那就是汤锅里的一粒老鼠屎了。董桥说,“那尊青铜卧狮捧回我家的时候满身尘埃,枯涩无光,失了生机,一方素净棉布潜心擦拭,连夜摩挲,狮子慢慢醒了,古铜慢慢活了,肃静的光影也像苍老的月色,透着宫闱烛光下千年宝剑古穆的英气。”

其实,文字也同样可以用一方素净棉布潜心擦拭,连夜摩挲的,擦拭得久了,就活了,不讨厌了。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4)

《十三》小惊心——读董桥

冬夜读董桥的小说,竟然小惊心了一把,吓得睡不着。

那是篇叫《莲房》的小说,说有一幢殖民时代的老宅院,闹鬼,老年月里的千金小姐吓疯了。如今是一个叫章嬙的女人住着,她近来常梦见胸口刺青刺了莲花的人,原因是服了一个老中医开的药。但又不愿意停了药换个医生,因为她实在是贪看梦里那些莲花,怕停了药梦也没了。章嬙说,那些莲花会动,会开会合。

董桥实在是讲故事的高手,古老的岁月里多的是古老的故事,董桥不是蒲松龄,但他的文字却有了《聊斋》的狐媚气。

章嬙的举动让我想起了饮鸩止渴的成语,就为了看一朵莲花的开合,全然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真的是冷艳得近乎残酷。时令已过了大雪,万籁俱寂,宵寒袭枕,清辉的满月仿佛在屋里撒了薄薄的一层霜,扑棱棱突然有麻雀从窗外的老榆树上飞起,吓得我悚然一惊,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胸口,仿佛会猛然就生出一朵莲花来。

睡觉时候,看来是万万不能读鬼故事的,尤其是这寂寂的冬夜,躲都没处躲。人偏偏就是很奇怪的动物,越不敢想偏要去想。但并不是所有的鬼故事都是怕人的,比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有一则《钱香树家狐》的,说纪晓岚到京师后暂住在钱香树家,老纪住一楼,钱家的狐狸住二楼,有一天老纪发现二楼的狐狸在地板上画满了荷花,很有韵致。“余走视之,则地板尘上,满画荷花,茎叶苕亭,具有笔致。”老纪说:“仙人果是好楼居,文采风流我不如。新得吴笺三十幅,可能一一画芙蕖” 老纪文采风流,连老纪笔下的狐狸精也都风情万种。

《阅微草堂笔记》也有很多怕人的故事,但要看啥时候读,在酷暑的夏夜读鬼故事,其实是很爽的一种享受。冬天里看鬼故事,越读越冷,如掉冰窖,鬼影无处不在,棉被蒙头鬼也会钻进你被窝里的,所以我冬天一般是不看《山海经》、《聊斋》、《搜神记》之类的古书。

董桥的小说从不写鬼,就是这《莲房》里的章嬙,也是个兰心蕙质的女人,和鬼不搭嘎的,但董桥说,他自己的小说像一扇夜窗里透出来的灯影,昏黄而幽深,飘渺而绵延……换句话说,就是冷风嗖嗖,鬼气森森了。

真的没想到,竟然在董桥的文字里,小惊心了一把。

《十四》小肉麻——读董桥

这些天一直沉迷在董桥的文字里,发现董的确是个揣摩女人的高手。如果我是个女人,我肯定会喜欢上他,因为他的文字有一种肉麻的感觉,但不是那种让人发腻的肉麻,是小肉麻,就像红烧肉,肥而不腻,所以喜欢。

董桥早年在西班牙见过一个当地女人洗头的情景,“一位西班牙美女,刚洗了头发,那么浓,那么长,日光温润,微风熏人,她坐在阳台上一边看书一边漫不经心拨弄长发慢慢晾干。偶尔抬头探望老树上的动静,眼神柔弱春水,嘴角甜甜翘起,鼻子十足石雕希腊女神,衬着两道眉影越见刚秀。”多大个事儿,洗个头发又不是美人出浴,竟然弄出了希腊女神的味道,够肉麻的。

董桥还写过一个叫云姑的女人,同样是描写头发,人家董桥就没有重复的。他说,“云姑是我小时候的邻居,我读小学她读中学,长发又浓又黑像绸缎,我从小到大,印象深极了,多年前还写过她。”在董桥的眼里,云姑的眼神像夜空中的孤星尽是无字的故事,藏着依恋,藏着叛逆,藏着天涯……董桥说,那年云姑三十七,依然一副微微惹尘的淡菜仕女图,深幽的眼神荡着七分禅念,三分牵挂。

如此美丽如此令董桥神往的云姑,其实不是董桥的女人,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云姑是他的朋友方仁语的情人。我很想知道,方仁语看没看到董桥的这段文字,我更有一种隐隐的期盼,希望云姑能看到,没有女人不喜欢马屁的,尤其是这种听起来跟真的一样的小肉麻的马屁。

董桥说,再动人的男欢女爱都是私事,别人听了肉麻。

想想也是,两个人的事儿,笑也好疼也好,要么偷着乐要么偷着哭,没必要弄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董桥的文字不外乎两个主题,女人和古玩。不只是董桥,这两样东西,大多数男人都喜欢。

问题是,喜欢女人和喜欢古玩一样,都是私事,董桥却在文字里弄得全天下人都知道,真的有一点儿小肉麻。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5)

《十五》小喜欢——读董桥

浅浅的,早些年读过董桥的一些文字,感觉仿佛是褪了色的蓝印花布,在窗前的竹竿上荡漾着丝丝暖意。乡村的冬夜很是寂寥,在当当网上兜来逛去,几天后,快递送来了董桥的《青玉案》。

董桥说之所以起名为《青玉案》,是因了贺铸的《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董桥还在作品的扉页上详细注解了所有与“青玉案”有关的出处,大约最早是出自张衡的《四愁诗》“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一句。青玉案就是美玉做的几案,男人都喜欢美玉,更喜欢挑选美玉送心爱的女人,所以董桥把作品定名为《青玉案》的确是很雅致的一件事。

但我要说的不是董桥,也不是他的《青玉案》,我感兴趣的是“美人赠我锦绣段”这一句,何以赠我锦绣段呢?

美人赠我金错刀,美人赠我琴琅玕,美人赠我貂襜褕,金刀、玉琴、貂皮衣,都是男人的喜欢,我没听说过大男人喜欢锦绣段的。

读过雪小禅的一篇文字《绸缎是微凉》,雪小禅说陆小曼或者言慧珠这样的女子,她们几乎穿了一生绸缎,当它们裹在一个女人曼妙的身体里时,当一个男人把手放在女人腰间,绸缎,已经有了太多意味。言外之意,雪小禅的意思是女人的绸缎是用来吸引男人的,雪小禅举例为证,说徐志摩在家信中曾经说,小龙:买了一块绸缎给你,看看做什么合适?

雪小禅说:“这样的男人,真适合当情种。”

看来,男人的多情,除了美玉,还该用丝绸,就是锦绣段来表达。所以我不明白的是,女人为何要送男人以锦绣段呢?

台湾的星云大师说,“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不是金钱,是喜欢”,而我,却是喜欢锦绣段的。早先,比如明代,唐伯虎和祝枝山、文征明他们泡妞穿的就是锦绣段,一袭撒花的苏绣长衫,说不出的潇洒,逼人的临风玉树;就算是民国,大宅院里老爷一把紫砂,嵌白玉黑缎瓜皮帽,湖蓝色泥金团龙马褂,圆口绣花布鞋,就算是俗气十足,也俗得喜庆,俗得有男人的范儿……可惜这些都是旧事的月色,徒让人心生向往而已。

绕了这么打的一个圈子,我只想弱弱地说,一个男人,其实我是那样地喜欢锦绣段。

如今家里,只有早些年结婚时妻子陪的嫁妆,有六七床丝绸的被子。说是早些年,其实都已经过了10年了,儿子都9岁了。枕边人鬓角有了星星白发,桃红色花草龙凤的被面已经有些发暗,有些地方还脱了线,细细地她用丝线绣了几只蝴蝶落在脱线的地方,一眼看去有了新婚的味道,心里就有了小小的喜欢。

美人赠我锦绣段,咱再做一床缎被吧。她听了,说,只要你喜欢。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6)

《十六》小惊艳——读董桥

这些年一直在文字里寻寻觅觅:十几二十几岁,喜欢汪国真,喜欢席慕容,喜欢三毛;等到三十出头,开始喜欢读雪小禅的《刺青》、《无爱不欢》和《烟雨桃花》,林清玄的《温一壶月光下酒》、《白雪少年》、《鸳鸯香炉》,还有路也的诗,一句“我是你云鬓轻挽的娘子,你是我那断了仕途的官人”让我日夜把玩,怅然若失,仿佛许仙等到了他的白娘子,焦仲卿遇到了刘兰芝,张生碰见了崔莹莹。过了四十,也经历了一些世事,开始觉得周作人、钱钟书、林语堂的文字最合胃口,从隙中窥月到庭中望月,真的似明人张潮所说:皆以阅历之深浅,为所得之深浅耳。

读书不求甚解,随性而已,读到哪算哪。有一段时间很是痴迷明清笔记,张岱的《陶庵梦忆》、江盈科的《笑林引》、袁枚的《随缘诗话》,40岁的人了,开始懂得生活的一点乐趣:好精舍,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张岱的喜好,我一样不少,尤其是张大复一溪云、一潭水、一庭花、一林雪的理想人生,的确让人心向往之。鸦片一样,明清小品读多了,上瘾也变得颓废,甚至某年的春天,我竟然萌生了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念头。

这念头着实吓了我一跳,农夫说:待我荣华富贵,许你十里桃花;书生说:待我金榜题名,许你花前月下;僧人说:待我一袭袈裟,许你相思放下。说的都是如果,40岁,有工作,有家庭,高堂父母,儿女垂髫,浪迹天涯我做不到了无牵挂,君临天下我做不到四海为家。放又放不下,走也走不开,40岁,正是尴尴尬尬的年纪,喜悦不多,烦恼不少。

直到,我遇到了董桥,读董桥的文字,任你有多少的无奈、喜悦、落寞、隐忍、惊喜和不舍,都会在他的文字里化作绕指柔请。董桥说文辞清淡可读最是关键,“故事”才是文章的命脉,“有了学问有了见识有了真情没有说故事的本领文章活不下去”。董桥的散文和小说相比,我更喜欢他的小说,我想这一定是有“故事”的缘故。“情节要淡,情味要浓;记忆要远,念忆要近,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董桥说,“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我不稀罕。”《竹园》里的胭姐,《爱晚居》里的杏表姐,《无语》里的云姑,《莲房》里的章蔷,读来都新鲜的让人猛然一惊,小惊艳了一把。

今年我已经43岁,看来以后的岁月要在董桥的文字里泡着了。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7)

《十七》小妖娆——读懂桥

买一份《扬子晚报》,躺在床上懒懒的读。

“有那么三五片从枝桠间滑下来了,像无主的船儿荡在风里。这情景,恰似已不年轻的妈妈在黄梅天后,靠在阳台边晒那花色已淡的旧嫁衣,当空里一抖,多少陈年的事。秋近了,妈妈也老了。”

一句“秋近了,妈妈也老了”,让人心头无限的苍凉。

看看作者,是一个叫许冬林的女子的文字。

这些年来,从董桥的《纹木本色》、《仲春琐记、》、《月亮?哪一个月亮?》、到余光中的《左手的缪斯》、《望乡的牧神》、《莲的联想》、一直在古典的文字里寻寻觅觅。

刘绍铭说董桥的文字虽然好看,但却生活在一个与我相却甚远的世界里,在那里他在后花园点灯,写字,喝茶,玩古玩,收拾一地的旧时月色。而评论家徐学是这样评价余光中的:一个认真的学者,不苟的翻译家,写起字来,总是一笔一划方方正正;而在腐儒和道学家眼中却是十足的浪子,不道德的文人。

董桥的文字太旧,读来让人有寒尽不知年的味道;余光中的文字太密,需要一定的素养,读来有高山仰止的怅然。

后来陆续读了叶涛的《这条街》、《纸钗裙》、《菜市场》,路也的《山上》、《尼姑庵》、《木梳》,才知道我在苦苦寻找的是什么样一种风格的文字。

路也对男人说,我是你云鬓轻挽的娘子你是我那断了仕途的官人。路也真的是个狐狸精了,一个让男人意乱情迷的狐狸精!

这些在文字里妖娆着的女人,历尽沧桑却铅华洗尽。

很喜欢《白狐》的意境——寒窗苦读的书生终于等来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这人生的“”两大喜悦。而且这只白狐还是那样的善解人意,知道男人落魄时希望遇到富家小姐,得意时又希望换了糟糠,再结个金玉良缘。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只为你临别时的那一次回顾……没有怨恨,没有怨忧,有的只是对天下男人彻骨的理解。这样的狐狸精女人男人想不喜欢都难!

而能够成“精”的女人,都像美玉一样埋在深山里,极难找的,能够擦肩而过已是奢求,更别说过再从此发生些什么了。

那个叫许冬林的女子把阳台上晒着莲蓬,留作冬日里煮五香蛋,说,做了主妇的人,记挂心上的无非是衣食冷暖的尘事。想那冬日锅底里翻滚的碎莲蓬若还记得旧物旧事,它对那静候在淤泥里的莲藕要说的一句话大约也是

——你啊,莫要再惦记我了,从此我在红尘里,在烟火的最深处。


读书才是最美好的时光(从荒唐青春到不惑之年)(18)

阮小籍文字——

1、书香中国:青青子衿一袭长衫,做个读书人的想法为何别人总笑我?

2、多少的奴颜婢膝到我这里止步,人到中年,与谁争我都不屑

3、时尚说你妖,朴素说你老,人到中年,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4、半辈子过去始终赢不了你的心,有些人不管过多久还是一想起就疼

5、都是老司机还说什么《聊斋》?就不要以爱的名义为婚外情找借口啦

6、诗歌:那个时候,我是千堆雪,而你是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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