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办起草了《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提报市司法局审查。为了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潍坊市司法局,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邮编:261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7日。
附件: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潍坊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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