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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即将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宁县人大主任马彦军,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县禁毒委副主任马天华,县人大副主任、禁毒委副主任王月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禁毒委副主任孙凤玲以及人大法工委主任孔刚带领部分人大代表深入中宁县第六中学、余丁乡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督导。
在第六中学,调研领导观摩了学校禁毒教育基地、红枸杞文艺作品展示室、学校心理辅导室,现场听取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运行情况工作汇报。由第六中学师生共同创作展出的一幅幅功底深厚的书法作品、一张张诙谐幽默的漫画作品,一件件栩栩如生的手工艺作品给调研组一行带来极具魅力的视觉冲击,独特的宣传形式、个性化的表达方式,无不展现着学生对禁毒知识和毒品危害的深刻认识。调研领导一致认为:学校禁毒教育不仅仅是老师讲,学生听,就是要通过让学生参与进来,动手做、用心记,灵活用,将毒品危害深深印刻在学生脑海之中,最大限度提高在校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意识。教育体育局要切实履行《禁毒条例》所赋予的禁毒工作职责,从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出发,运用多种教育教学方法,牢牢筑起学校、家庭、社会禁毒教育三道防线。
在余丁乡,马彦军主任一行实地查看余丁乡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三区一室”“七统一”工作站点建设情况,听取余丁乡三帮扶三机制两特色一延伸的“3321”工作法汇报,对《禁毒法》、《禁毒条例》所规定的乡镇在组织领导、禁毒宣传教育、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等方面应当履行的禁毒工作职责逐项查阅,与乡镇领导共同探讨分析在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困惑,以此来检验《禁毒条例》在乡镇禁毒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取得的实效。
最后,马彦军主任强调: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而观全局,这既是一种胸襟、眼界和格局,又是一种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禁毒工作不是一乡一镇、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职责,余丁乡开展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第六中学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仅仅是折射出中宁县开展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的一点一面。俗话说,善弈者谋势,无论是乡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我们必须站在遏制中宁涉毒问题蔓延的高度,着眼禁毒工作全局,适时研究分析中宁县禁毒工作特点和毒情形势发展对策,将开展禁毒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铺陈开来,将各单位各部门禁毒工作与全县禁毒示范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将中宁县禁毒工作融入中卫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宁夏创建全国禁毒示范省区工作之中,全力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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