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非借不能读?
11月23日,
#易烊千玺借书超时#的话题上了热搜。
■网友在微博上分享图书馆检索的图片,显示易烊千玺在学校借的书超时。
借书超时这事儿大概是很多人在学生年代都会遇到的一件事,往往是借书以后就忘记还书时间,一不小心就超时了。
不过,有些人借书超时可不是忘记了时间,而是有意而为之。
就在#易烊千玺借书超时#话题被热议的当天,微博网友@ 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在网上分享他大学期间,为了把学校图书馆的古书“收藏”进自己的书房,从图书馆把这些竖排版繁体古书统统借来不还,按当时学校图书馆的规定交超时费,就这样,他在上世纪50年代以10元一本的价格把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的《全唐诗》《李白全集》《樊川全集》等N本珍贵古籍“据为己有”。
因为按照图书馆的规定,借出未归还的书按照书背面标价的三倍赔偿,三倍仍不足十元的按十元赔偿,而那些古书的标价都不过几角几分,所以借来不还每本只需赔偿十元。
对于这种行为,他表示自己并不觉得愧疚,因为不管是现在还是当年,他都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认为图书管理员是世界上最厌恶风险、反应最慢的懒惰虫。
对于@ 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得意洋洋炫耀自己的这种行为,被很多网友批评为“非法占用公共资源”。
据周到君查,@ 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的微博资料显示,其姓名为王翼昊,是位词曲作者,也是兰亭乐团的主唱。
从2013年起,他又开始投资房地产,而且专门研究上海老房子市场,据说“收获颇丰”。
目前,王翼昊及其乐队的微博下,网友们纷纷催他“还书”。
这条微博在引发网友热议后,11月26日下午,王翼昊在微博回应称:首先,每本书他都付了钱买下来了,办过手续,拿到赔偿回单的,“书籍租赁与归还的问题,这是一份租赁含特定条件下转买卖的契约。我是按甲方满意的价格买下来的,因为事先开价的一方是甲方。只要是甲方事先开价,一旦乙方不归还了,按此价格进行赔偿,甲方是满意这个价格的,没有强迫接受。”
其次,他表示,借书不还的事发生在18年前,当时,“一本50-60年代出版的旧书(并非明清孤本),在上海文庙旧书市场大约为2-5元左右。图书馆所制定的三倍价格不到10元按10元赔偿,是合理的惩罚价格。”
周到记者在孔夫子旧书网上查询发现,目前,1957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全4册《李太白全集》,九五品新的售价为800元。
事件发酵后,周到记者在微博上以私信方式联系王翼昊,但在表明采访意愿后,被王翼昊拉黑。
一名已在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告诉晨报记者,2002年时,自己正在图书馆从事采购工作,印象中当时并没有学生大量赔偿的情况。
他进一步表示,即便该学生所说属实,例如《全唐诗》之类解放初期版本的图书在当时也并不被认为十分珍贵,图书馆藏书库容有限,本就会对此类书籍作大量淘汰处理,孔夫子网至今有大量被各单位淘汰的复本出售。
“有高收藏价值的复本,图书馆会在闭架书库中留存。而图书馆内的珍贵民国图书不对学生外借,只对老师开放。”他说。
面对网友对自己的故意借书不还这一做法的质疑,王翼昊今日在微博上也发表了长文声明。
王翼昊认为他18年前花了10元的价格把这些古书“据为己有”,已经是合理的价格了。不应该受到网友的炮轰“诅咒”。
周到君在孔夫子旧书网查阅,旧本《全唐诗》价格低至3元,高至12000元。
11月26日下午,上海戏剧学院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周到记者,学校方面已经关注到此事。她表示,事件当事人王翼昊曾是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学生,于2000年入学,但并未如期毕业,2002年因受学校处分而退学。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文淳光表示,尽管图书馆“借”书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但事实上并未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从事件本身分析,学生“薅图书馆羊毛”应为图书馆管理存在漏洞。
前有孔乙己说,偷书不算偷,现在有王翼昊这样的借书故意超时不还,最终把图书馆珍贵古籍据为己有的做法,你怎么看?
来源|周到上海APP 记者:宋奇波 党格致 牛益彤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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