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元770年,杜甫死在湘江的一条小船上。
这位大诗人曾经放出豪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结果死的时候,半寸土地都没占到,说起来实在叫人心酸。
除了诗坛的成就,杜甫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他的死是中国文人史上的大事件。
假如文人是世俗人眼中的“穷酸”,那么杜甫在“穷酸”中位列第一。
同时代的文人大多过得很清苦,没钱没房没车,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但杜甫过得更苦,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没有保障。
别人没钱买房子可以租房子住,杜甫只能四处“漂着”,依靠朋友接济勉强过日子。最困难的时候,一年搬了四次家。对此,他也自艾自怜、赋诗感慨说“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
杜甫是一个好人。除了歌以明志,表达自己的政治抱负以外,他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个安定的生活。
但是上天总喜欢跟他开玩笑,杜甫唯一拥有的一套房子,是朋友严武在成都的郊区给他盖的茅草屋。
在这里,杜甫迎来人生的片刻安宁。思考天下大事累了的时候,与山村的熊娃娃玩游戏。
期间,在一个狂风大作的八月夜晚,杜甫写就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希望老天爷赏赐他一座大房子,来庇护天下落魄的文化人。
这首诗的整体理念是一个胸襟远大的格局。实际上,它也表达了杜甫内心对“房子”的需求。
诗圣也是人,没有必要把诗圣想象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一个人穷到没有房子住,儿子跟着自己四处漂泊最后饿死。在这样的处境里,要是内心依然波澜不惊,除非他是神仙。
后来,朋友严武死了。杜甫人生唯一的“茅草屋”也没了,最后死在湘江的游船上。
在买房的问题上,杜甫是古代文人中最不幸的一位。别人买房钱不够的话,或是借钱,或是贷款,半生落为“房奴”,但是杜甫连做“房奴”的机会都没有。
二、
很多现代人抱怨房价高,时常发牢骚要穿越回到古代买房。殊不知,从古到今“住房贵”的问题一直存在,杜甫那样的大文豪尚且如此,普通人回到古代更买不起房。
杜甫买不起房子,跟他的所处的中唐晚期有一定关系,那时的唐朝已经不是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的李唐,但整体影响不大。
作为“唐宋八大家”的韩愈,一生混迹官场且都是要职,依然为了买房犯愁。
韩愈辗转做过监察御史、中书舍人、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部”级部门的人员。
即便如此,韩愈还是奋斗30年,才实现在帝都长安买房的人生理想。买了房的韩愈,内心激动无比,为此专门赋诗说:
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
韩愈生于公元768年,这首《示儿》写于公元815年,直到虚龄48岁才在长安扎根落脚。
白居易在28岁进士及第,31岁走向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后,32岁的白居易担任秘书省校书郎,大致是今天的国家图书馆管理员。
如果说韩愈是公务员,那么诗魔白居易则是事业人员。身为“事业编”的白居易同样因房而苦恼。
担任秘书省校书郎时,白居易的工资为月俸禄一万六千钱,要比。你很难想象,一个吃公家饭的人居然住在长安城东部郊区的四间茅租房里。
因为上班的路途比较远,早晨六点打卡的话,四点钟就得起床。为了白居易专门养了一匹马,另外花钱雇了两个保姆,每月要给他们开7500钱的工钱。
刨去所有开支,多少生点积蓄。即便是能存钱的白居易,依然不能短期实现买房的理想。
数年过去,白居易升任京兆户曹参军时,京兆是雍州,户曹参军是专管户口、农桑、祭祀的唐代官职,类似现在的民政部门。
此时,白居易的俸禄已经达到四万到五万钱,但依然过着“月光族”的生活,他在诗里写到“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
白居易在长安城断断续续居住了二十多年,到死也没有置办上房产,“北漂”二十年,全靠租房过活。
他曾在《卜居》中自嘲说: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
白居易买不起房子,有他自己的原因。文人品性风流,花钱不在乎。为了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买丫鬟、纳小妾、办酒宴、逛青楼。
三、
唐朝以前,中国人基本没有“房价”的概念。
尤其是汉朝以前,《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汉朝最低一级的官员叫“佐史”,一年的俸禄是96斛米,相当于9600钱。
不乱挥霍的话,差不多两三年能在城市买一套小平房的房子。
“炒房”最早兴起于唐玄宗时期。史书记载,朝廷曾经拍卖过一处房产。规模为房屋39间,占地2.9亩的四合院,最终价格为138贯(13.8万钱)。
此时,一铜钱的购买力抵现在3块钱,相当于45万元。唐玄宗时期,首都长安占地3亩的四合院只要不到45万的价格。
《新唐书·食货志》记载,
玄宗二十四年,令百官防閤、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一品钱三万一千,二品钱二万四千,……七品钱四千一百,八品钱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钱千九百一十七。
禄米则岁再给之:一品七百斛,从一品六百斛,二品五百斛,从二品四百六十斛,……至从七品七十斛,八品六十七斛,自此五斛为率,至从九品五十二斛。
拿最低级的九品芝麻官来说,年俸禄为1917*12=23004钱,米为52斛。
一套占地三亩的四合院售价为13.8万钱,相当于九品官6年的俸禄。
照这么说,唐朝的房价太便宜了,杜甫不至于住在朋友捐赠的茅草屋,韩愈不至于奋斗30年,白居易也不至于毕生买不起房。
实际上,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四、
唐朝是封建社会蓬勃发展的时期,也是封建社会秩序逐渐完善的历史阶段。
朝廷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推出一系列“限购令”。《唐六典》是这样规定的:
良口三人以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
意思是说,在唐朝买房子,不单单是钱的事,要看身份和户口。
所以,不要被唐太宗那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话给懵了。既然唐朝是封建社会,它必然不会有真正的人人平等。
在唐朝,社会上分为贵、良、贱三种类型。
贵人,是唐王朝的贵族官僚;
良人,是没有贵族的身份高贵,但他们有房、有地、有家产、有人身自由,也可以理解为豪绅地主阶级。
贱民就惨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有的是因为犯罪被没收为奴,有的是给官府大户充当杂役的乐工、木工等手艺人。
哪怕你再有钱,你的祖上是什么身份,决定着你拥有的房子面积。
三口之家的良人,可以住一亩大的房子,而贱口只能五人住一亩。超过了就是违反唐朝的典令,要受到惩罚。
对于官吏,同样有着严格的规矩。比如,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栱藻井。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仍通作鸟头大门。
一旦超越朝廷的规制,那将是僭越的危险行为,极有可能脑袋搬家。
唐朝对房产的控制,真可谓煞费苦心。在置办房产时,各种条款限制,在卖房产时,更是一波三折。
唐朝不但有“限购令”,还有“限卖令”,房屋买卖要遵守“先问亲邻”的前提。
《唐会要》记载:“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己亲邻买卖”。
当然,李唐朝廷颁布这样的典令,出发点不是民生。而是维系社会的宗族秩序,防止大唐的臣民随意迁徙,如此便于朝廷管理人口。
但它无意中降低了唐朝社会的房价,增加了房地产交易的难度。买卖频率降下来了,卖买的价格自然涨不上去。
这也是为什么开元盛世、安史之乱过后,唐朝的房价开始飞涨的原因,因为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力下降,人口流动比较大,房产交易变得自由,房价也就上去了。
五、
除了限购、限卖以外,唐朝对房产征税更是“毫不手软”,只不过此时的“房产税”叫“间架税”。
所谓“间架”是“每屋两架为间”。有过农村生活经历的朋友会有印象,屋地上的房梁,有几处空间,说明房屋为几间房。
征收“间架税”要分豪宅、普通房。“上屋”(豪宅)每年每间收2000钱,“中屋”每年每间收1000钱,“下屋”每年每间收500钱。
怪不得说“长安米贵,白居不易”。普通城市都是如此,何况天子脚下的长安。
六、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唐朝对房产的限制是对唐朝老百姓的一种保护。
人性对声色犬马的追求,无外乎“票子、房子、车子、妻子”。人一旦有钱了,想一如既往地节俭是很难的,总是会变着法的“胡作”。
在唐朝,即使你有钱,你也买不到奢侈的豪宅,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富人的穷奢极欲,也防止了富人哄抬物价,对穷人造成的盘剥。
穷人穷得饭都吃不上,富人的马因为吃得太撑了,还要雇人上街遛马;穷人无立锥之地,富人再遍地盖房子置办地产。
长此以往,必然会加剧贫富差距,引起社会的“仇富情绪”,进而制造出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如此来看,有时候,古人的智慧还是很有远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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