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一章,开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道德经23-24章注解?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道德经23-24章注解(说不尽的六个字)

道德经23-24章注解

道德经第一章,开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本文意图解读前六个字,但前面六个字与随后的六个字是相关联的。所以需要一并解读。

一、对此六个字解读的意义:对此六个字的解读,是全文解读的基础和门槛。对这六个字的不同解读,会形成对全文的不同的解读。所以意义非常之重大。

要入门道德经,其中的一个诀窍就是,要花大力气去理解和解读第一章。但是,入门不易。本文虽试图用最浅显的语言来陈述,但读都恐怕仍难免觉得晦涩难懂。这就需要耐着性子读完和理解。

二、解读原则:

1、六经注我:经文太短,解读各异。不管是怎样的解读,谁都无法确定地说:我的解读就是合乎原意的。因此是否合乎原意,属不可证。当然,也不能因此胡乱解读。

对于经文的解读,大致遵循的原则是‘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的结合。

2、明晰性解读:中哲的经文,总的来说,在概念上缺少明晰性。而西哲,在概念上特别强调明晰性。本文试图对此六个字作明晰性解读,必会有人反对:中哲既缺少明晰性,你试图明晰性解读,就不是在解读中哲了。对此我是不赞同的。历史上,对于道德经原文的解读,汗牛充栋。解读的目的是什么?至少有这样的一个目的,就是试图形成对原文达到某种明晰性的理解。如果完全排斥明晰性,那就完全没有了后世的解读了。

三、明晰性解读‘名可名、非常名’

先讲点逻辑学的常识。概念用语词表达,人不能直接到达概念,必须通过语词或者符号到达概念。而概念反映对象。这里形成了三个要素:概念、语词、对象。

第一个名,我以为,可以理解为概念,但是,也可以是指对象。但我以为,主要应该理解为概念。

第二个名,我以为,可以理解为命名,即用语词(或者符号)标志和表达。这个名是动词。

名可名的意思即:概念是可以用语词标志和表达的。

第三个名是名词,可以理解为语词、标志、符号.

常字,原为‘恒’(有帛书本为证),因为避汉恒帝讳,所以在传世本中,都改为了‘常’词。

非常名,可以理解为,并非总是不变的(恒常的)标志.比如,我可以叫张三,我也可以叫王五。

六个字合起来的意思就是:

概念是可以用语词标志和表达的,但是,同一个概念,并非总是用同一个语词来标志和表达。

四、明晰性解读‘道可道、非常道’

有了对‘名可名、非常名’的明晰性解读,再来解读‘道可道、非常道’,就很清楚了。

第一个道,是指的一个特定的概念

第二个道,相当于说(表达),是动词。

第三道,相当于说法,是名词。

合起来就是,道这个概念是可以说的,可以用语词来表达和标志的,但并非总是用同一个语词来表达和标志。

五、六个字的哲学意义:这十二个字,虽则在相当程度上,是在说明全文的表述方式。但是,同时也表达了一个基本的哲学观点,即道是可以说,这与另一种哲学观点:道是不可以说的。二者正好截然相反。本文对于这一层哲学意义,暂不展开陈述。但是指出来是必要的。

道德经第一章,大约成书于汉,目前考古中发现的最早版本是战国竹简版。在这个发现的最早版本中,并没有第一章。但是,在传世本中,影响最大的,恰恰就是这个第一章。这也表明,传世本是道德经最成熟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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