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9月1日—1945年9月2日),是以法西斯轴心国和匈牙利王国、罗马尼亚王国、保加利亚王国等仆从国为一方,以反法西斯同盟和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为另一方进行的第二次全球规模的战争。 战争范围从欧洲到亚洲,从大西洋到太平洋,先后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作战区域面积2200万平方千米。据不完全统计,战争中军民共伤亡9000余万人,5万多亿美元付诸东流,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世界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最后以美利坚合众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中华民国等反法西斯国家和世界人民战胜法西斯侵略者赢得世界和平与进步而告终。

二战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双方都分别有哪些国家)(1)

那双方具体都是哪些国家呢?

轴心国

德意志第三帝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匈牙利王国、保加利亚王国、罗马尼亚王国、斯洛伐克(傀儡政府)、克罗地亚独立国(傀儡政府)。

同盟国阵营

美国、苏联、英国、中国、法国(自由法国临时政府)、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邦、英属印度、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希腊、土耳其、南斯拉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古巴、海地、巴拉圭、乌拉圭、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秘鲁、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厄瓜多尔、多米尼加、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危地马拉、玻利维亚、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菲律宾联邦、伊朗、沙特阿拉伯、叙利亚、伊拉克、黎巴嫩、埃及、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

不过后期原本是法西斯轴心国阵营的意大利、芬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在退出了法西斯轴心国阵营后也加入了反法西斯同盟国阵营。


其大概过程如下: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德国总统兴登堡任命为德国总理。

1934年8月2日兴登堡去世后,希特勒继任了总统,成为了第三帝国唯一的真正拥有实权的最高领袖,在德语中称为“元首”。

1937年7月7日,七 七事变爆发,日本开始全面侵华。

1939年3月15日,希特勒宣布德国军队将重整军备,并实行征兵制,公开挑战《凡尔赛和约》和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随后将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地区并入第三帝国,捷克其余地区也在不久后被德国占领。

1939年8月23日,德国与苏联签署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1939年9月1日,德国进攻波兰。9月3日,英法对德宣战。9月5日,美国发表《中立宣言》。

1940年,德国发动“闪电”攻势。(4月9日攻占丹麦和挪威,5月10日攻占荷兰、比利时、罗森堡、随后进攻法国。)

1940年5月10日,德军决定采用"曼斯坦因计划"完成了对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波兰、法国等西欧国家的侵略。

为了接着征服苏联,希特勒策划了《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在1940年9月7日柏林签定完毕。

1940年6月10日,意大利向英法宣战,战 火烧到了地中海和非洲。

1940年6月22日,法国投降。

1940年7月16日,希特勒发出了关于入侵英国的训令(海狮计划)。1940年8月,德国航空兵开始对英国城市进行密集突击。

1941年6月22日,德国撕毁条约入侵苏联,苏德战争爆发。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

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苏等26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最终形成。

1943年9月8日,意大利无条件投降。

1945年5月8日,德国无条件投降。

1945年7月26日,苏联对日宣战。

1945年8月6日,美国投掷原 子弹轰炸日本广岛。

1945年8月9日,美国投掷原 子弹轰炸日本长崎。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


战后,二战中,反法西斯同盟,苏、美、英、法、中五国通过大西洋会晤、开罗会议、德黑兰会议、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等一系列国际会议就维护战后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发展,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和谅解,确立了维护战后世界秩序的国际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促成了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制度的创建,根据雅尔塔会议协定,1945年10月24日发起成立了联合国,中、美、苏、英、法则成为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48年以来,安理会共授权进行了60余项维和行动。联合国先后组织制定了从不扩散核武器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等数百个国际条约。

在战后初期新建立起来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关税及贸易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成为战后国际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国际经济组织。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根据“关于告发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伦敦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从1945年开始对法西斯德国主要战犯进行了国际审判。而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由中、苏、美、英等11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从1946年开始在日本东京对日本法西斯战犯进行了审判。《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及其司法实践,对战争法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国际法院于1946年在海牙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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