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
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初、高中骑车上学的学生也不在少数
然而,未成年人对复杂的交通环境
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
骑车上路常与机动车抢行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下面来看看一起发生在敦煌的事故案例
希望能给家长和孩子们警示!
2021年6月3日14时许,未满16周岁的当事人何某驾驶一辆电动车沿敦煌市肃州镇祁家桥村四组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四组十字路口处时,与驾驶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当事人高某发生碰撞,何某负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以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并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而初中生年龄普遍在16周岁以下,可以骑自行车,但是还不能骑电动车。
家长朋友们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成长
请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参与交通
确保路畅人安
编 辑:席 博 文香玲
校 对:王 艳
审 核:刘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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