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4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 通讯员 蓝小妍 吴振鹏)日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道中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三道镇卫生院周边路段开展路面整治。6月24日18时左右,一名小男孩骑着自行车行驶在道路上,身旁没有家属跟随,只见此时路上车来车往,场面十分惊险。看到这一幕,执勤交警赶忙上前将其拦停,并把小男孩带至安全区域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小男孩年仅10岁,准备骑车从保亭三道镇去到新政镇石让村找外婆,从该路段去往新政镇石让村里程大约11公里。在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对小男孩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小男孩提供的信息联系到家属。
之后,小男孩的父亲来到指定地点,他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民警告知小男孩及其父亲,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才能上路行驶,并要求家长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教育孩子认识违法驾驶自行车的危害,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保亭公安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综合考虑儿童的身高等身体条件、自我约束控制能力、心理特点,道路通行实际情况、特点,分析以往涉及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特点、教训等各方面因素制定的标准。家长切勿忽视儿童的骑行年龄限制,未满 12周岁的儿童由于身体和判断能力不完善,特别是马路上突发情况极多,单独或在家长陪伴下骑车上路都是十分危险的。另外,暑期来临,请家长朋友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时不能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更不能让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确保孩子绝对安全。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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