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9月15日起,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全预约办理”服务。如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南安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FJNASC),凭手机预约凭证进入中心办事,没有预约不能进入中心大厅。

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9月14日

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暂时调整对外服务业务办理的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暂时调整对外

服务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因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播风险,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暂时对交通管理窗口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1、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交通管理业务,可登录福建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fj.122.gov.cn)或下载“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办理,以减少现场办理业务人数,降低传染风险。

2、请前往交警大队(含窗口、各交警中队)办理业务的群众配合做好“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3、暂停我市驾驶人各科目报名、考试及“两个教育”现场学习(已预约的人员请申请退办另行预约),恢复预约时间另行通告。

4、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急办事项,实行电话预约办理。

预约电话:

驾驶员管理业务:86351968

车辆管理业务:86351969

交通违法受理业务:86351258

预约时间:

9:00-12:00,15:00-17:00(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理解与支持。南安公安交警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防护工作。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4日

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的通告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是干嘛的(到南安这些部门办业务的注意了)(1)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采用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应当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二、不便线上办理的可选择邮寄方式或拨打12368等热线。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邮寄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咨询事项、查询案件进展等其他诉讼服务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电话联系预约办理。我们收到您的预约办理电话后,经审核确定您的案件具备通过互联网查阅卷宗、开庭、调解条件的,将及时向您告知具体事宜,并指导安装相关软件。使用互联网开庭的,可用电脑登录泉州法院互联网庭审平台(http://tingshen.qzcourt.gov.cn),或在安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云晤”APP参与庭审。

三、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办理诉讼、信访事项的,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联系预约:

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5-86385422

执行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5-86386427

南安法院档案室电话:0595-86387316

诉讼费交、退办理电话:0595-86398629

美林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288595

诗山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482127

梅山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575026

洪濑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682395

英都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160910

丰州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782166

官桥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882290

水头法庭立案咨询电话:0595-86985254

四、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办理诉讼、信访及其他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

4.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5.即时健康码异常(橙码及红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异常(14天内来自、去过、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体温等异常情况和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线上庭审或延期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申请,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疫情防控期间,南安市人民法院将切实为您提供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请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防疫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南安市人民法院与您携手共度难关!

特此通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来源:南安行政服务中心 南安交警微发布 南安法院

编辑:商妹儿 审核:唐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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