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写生动(用笔者)(1)

笔者这个称呼从何时而来,我们不是专家也无从考证,但似乎从写论文开始,就开始模仿别人用“笔者”了。这个事就是约定俗成,说有意义也有意义,说没意义也没啥意义,你说殿下、陛下、在下、阁下,都是哪个殿、哪个陛、哪个在、哪个阁,有啥历史渊源,承载着哪些动人传说,只怕很多人不知道,能区分开,知道啥时候用就行了。

结合自己认识和网友指点,我觉得这个笔者一般就是指的执笔人,多数用在学术刊物,特别是论文里面。对于合著的文章,编审论文、评职称的时候,这个座次非常关键,我原以为笔者应该就是一作、即文章主要内容贡献者,整篇文章的扛把子,有实力随时接受质疑,文责自负,出事找他。但想来想去,似乎有些武断,既然注明了作者是若干个人,就说明各有贡献,并不好说笔者就是一作,这方面并没有约定俗成。当然文章如果你独家奉献,那另当别论。

用笔者,还是用“我”,乍一看意思差不多,但真的用哪个,还是要看体裁,如果你写一个《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这样的文章,里面的“我”如果改成笔者,效果如何,不妨看看,仅改第一段:

“一九二三年八月的一晚,笔者和平伯同游秦淮河,平伯是初泛,笔者是重来了。笔者们雇了一只“七板子”,在夕阳已去,皎月方来的时候,便下了船。于是桨声汩——汩,笔者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

再放一篇古文看看。节选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一段:

“笔者(余)既为此志,后五年,笔者(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笔者(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笔者(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笔者(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笔者(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笔者(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笔者(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改完了就是这个样子。估计平伯看了,要想弄死这个“笔者”了,他不知道自己造了什么孽,要和这样一个不说人话的人去划船。而归有光的文章,只怕文学趣味顿时消减殆尽,让人读起来宛如一个导游,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再没有那种情怀加持了。

可见,在文学作品里面,作者本人既是写作的主体,也是写作的客体,是文学环境、文学情绪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个“我”包含了复杂的内容,并不是一个生硬的,机械的“笔者”可以代替。

反过来,学术著作,尤其是论文里面,一律用“我”来代替“笔者”,恐怕也会给评审人员带来紊乱,有分量的论文,涉及到贡献权重,可能获得的奖励多少,并不好直接改。而且,一个“我”是单数,而笔者似乎可单可复,更能代表一个群体。

有人举例说,宫崎市定、唐长孺的论文,也都是“我”,而不是笔者。这个说法似乎不能说明太多问题,宫崎市定是日本人,日本人用不用“笔者”,似乎不能和当下中国的情况放在一起说。而唐先生是老辈学人,他的年代用不用,好像也没看到确切的说法,比如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也是满篇的“我”,而不是“笔者”。

其实就学术论文来说,如果没有在行业里执牛耳,自成一派成为大家,用“笔者”更稳妥一些,毕竟,“我认为”比起来“笔者认为”显得更霸气,感情色彩浓郁,有点传经布道的味道,不那么谦虚。而“笔者”更加中性一些,不那么掺杂态度。

如果你提交的是一篇文学作品,哪怕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也最好不要用“笔者”这种称谓。比如费老的文章,都是结合个人田野调查的经历写就,包含着对中国乡土社会感情和矻矻以求的学术态度,如果真的改成了“笔者”,我简直认为他写的是别人的国家、别人的乡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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