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作为一种十分常见的掠食性动物,分布十分广泛。

狼的适应能力极强,在其栖息地有老虎、熊等更大型掠食者的情况下,狼可作为次级掠食者而存在,若其栖息地缺乏这一类大型猛兽,狼也可以通过组建大狼群进行捕猎的方式充当顶级掠食者。

狼的这种极高的适应性,使得狼相较于其他猛兽,与人类接触的机会更多,彼此间的矛盾和斗争也更多。

狼的最大克星是谁(被无端赶尽杀绝的狼在喊冤)(1)

人与狼在生存空间和资源上存在明显竞争关系,人类在拓展自己生存空间的过程中势必与狼发生冲突,在这一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人会对处于劣势地位的狼进行大规模猎杀,这一切不可避免,也无可厚非

美国作为一个由欧洲移民组成的国家,其在广袤的北美大陆上开疆拓土的过程中大量猎杀野狼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那些被美国人猎杀的野狼中,很大一部分并未真正威胁到美国人的生存,美国人猎杀它们,是因为他们的某些特殊文化。

狼与印第安人

美国印第安人的悲催遭遇已经人尽皆知,美国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从建国之日起,一直持续到了南北战争之后。

现在以人权斗士自居的美国人,当初在屠杀印第安人时毫不手软,将整个印第安部落不分老幼一律屠杀殆尽的事数不胜数。

美国国父华盛顿曾说过:“印第安人与狼都是一种危险的野兽,只是形态不同。”

这句话说明了当时的美国人(指欧洲移民)并不把印第安人当成与他人一样的人,所以在屠杀印第安人过程中,他们并没有多少负罪感。

狼的最大克星是谁(被无端赶尽杀绝的狼在喊冤)(2)

这个道理也可以解释为何美国白人奴隶主可以把黑人奴隶当货物一样买卖,原因无他,因为在当时美国白人眼中,黑人和印第安人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人。

通过美国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态度和行动,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问题:美国人在采取一项行动时,一定会找出一定的理论作为支撑,以实现自己的“价值观自洽”。

无论美国人是否承认,印第安人在生物学属性上都是与他们一样的“人”,即便如此,在被美国人定义为“恶”之后,印第安人仍遭遇灭顶之灾。

印第安人尚且如此,同样被定义为“邪恶”的狼,其命运只会更加悲惨。

美国人对狼的猎杀在最初阶段是出于生存需求和经济利益上的考量,这无可厚非,但到了后期,美国人杀狼并不是为了让自己过上更好地生活,甚至与经济利益关系也不大,美国人这么干,更多市因为他们的价值观。

开拓者

欧洲殖民者来到北美,面对美洲大陆上的万里蛮荒,他们要在原始的自然环境中建立定居点来繁衍生息。

人的出现势必打破野生动物原本的生存方式,并挤压它们的生存空间,但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样的事也不止发生在美国,任何人类的开拓行为都要伴随着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收缩。

这一过程中,包括野狼在内的野生动物与人类发生冲突不可避免。

据一些美国最初开拓者回忆录显示,他们刚刚建立定居点时,周边的野生动物非常多,很多野生动物根本不怕人,经常在人类聚居点周围行动,这其中当然包括数量众多的野狼。

狼的最大克星是谁(被无端赶尽杀绝的狼在喊冤)(3)

为了保护聚居点中人员的安全,美国人会杀死一些接近聚居点的狼,除了直接杀死狼,殖民者们的活动也压缩了狼的主要猎物:大型有蹄类动物的生存空间,间接导致狼的食物短缺。

这是美国人与狼的第一波冲突,这波冲突规模不大,因为北美大陆足够广阔,开拓者们建立的聚居点相比于广袤的北美大陆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此时的美国人猎狼可以说是出于一种生存需求,猎狼行动也更多地时当地定居者们的自发行为,且这一阶段被杀掉的野狼数量也比较有限。

诡异的人、狼“蜜月期”

因欧洲殖民者在北美的活动而最先遭殃的动物并非狼,而是美洲野牛。

狼的最大克星是谁(被无端赶尽杀绝的狼在喊冤)(4)

美洲野牛能够提供丰富的肉食,对于最初的开拓者来说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食物,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吃,美洲野牛断不会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被美国人赶尽杀绝。

1869年,太平洋铁路的通车极大地加强了美国内陆各州之间的联系,但在这一过程中,美洲野牛却面临着灭顶之灾。

一方面,各州间贸易的频繁驱使一些美国猎人捕杀野牛获取牛肉来卖掉换钱,但是相对于数量十分可观的美洲野牛,美国人真正用来吃的野牛不算太多,况且与美国人养殖的牛相比,美洲野牛的肉并不算如何可口。

美国人大规模猎杀美洲野牛的原因之一是保障太平洋铁路的行车安全和效率,如果是为了吃肉,那么猎杀的规模就可控,只要获得足够的牛肉即可,但是如果是为了保障铁路的安全与畅通,那么猎杀的目标便是赶尽杀绝。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以及更低的地方政府都出台过针对野牛的悬赏令,这些悬殊令驱使很多猎人参与到猎杀野牛的大军中来。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通常在杀死野牛后,只是剥走牛皮,至于牛肉,很多时候这些美国猎人都不屑一顾。

狼的最大克星是谁(被无端赶尽杀绝的狼在喊冤)(5)

这就导致了很多野牛的尸体被随意丢弃在荒原之上,很多原本以猎杀野牛为生的狼很快发现了这种更为简单地获取食物的方法,它们会在猎人们打死野牛后,耐心地等待他们剥完皮离开,然后去吃掉野牛的肉。

人与狼竟在这一过程中建立了一种诡异的平衡,人杀死野牛,狼来吃肉,野牛猎杀的最高峰期,甚至出现过猎人枪一响,野狼就在周围聚集的情况。

但是,这一阶段人类猎杀的野牛也正是野狼的主要食物来源,美国人大规模猎杀野牛并弃之荒野,在短时间内能够带来狼的食物过剩,但是长期来看,一定会导致狼的食物匮乏。

这也就造成了这种诡异的人、狼“蜜月期”注定不会太长久。

随着野牛数量的大幅减少,狼必须去寻找其它食物了。

利益冲突导致的大规模捕杀

在大规模干掉野牛后,美国人开始在原本野牛的领地上大规模开展养殖业,无数被饲养的牛成为这片大陆的新主人。

由于地域辽阔,最初的放牧者采取粗放式饲养方式,任由牛群在草原上吃草。

而随着野牛数量的大幅度减少,以野牛为食的野狼们便把目光对准了这些更容易捕获的家牛。

这一过程中放牧者与狼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但是由于生存空间广阔,最初的放牧者们显得“财大气粗”,狼猎杀他们的家畜产生的损失被他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与其费更大精力去猎狼,还不如接受这一部分的损失。

但是,随着更多放牧者的到来,单个放牧者的收益率变得没有那么高,他们必须开始精打细算,于是,因狼的活动而带来的损失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针对野狼的有组织的猎杀就此展开。

针对野狼,美国政府故技重施,开始以悬殊的方式鼓励猎狼,在赏金的驱使下,很多美国猎人和组织开始大规模猎狼。

他们以投毒、枪杀等方式大规模捕杀野狼,不得不说,美国政府这样的行动极其有效,在赏金的诱惑下,野狼被大规模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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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让人啼笑皆非。

因为美国不同州认定猎杀野狼的证明方式不同,有些地方以狼头为依据,有些地方则以狼皮为依据,这导致了一些“聪明”的猎人们会杀死一匹狼,割掉头颅去一个地方领赏,然后剥下狼皮再到另一个地方领赏。

且美国各州对于杀死一只狼给予的报酬不同,一些人会在报酬低的地区捕杀野狼然后带到报酬高的地方领取赏金。

更重要的是,一些人认为美国政府的这些激励行为根本就不能起到保护家畜的作用,因为在悬殊令下被猎杀的大多是一群所谓“笨狼”,而那些真正对于家畜有致命威胁的狼却会在与人类的斗争中变得更加聪明,并对家畜形成更大的威胁。

当然,这种担心很快就被证明是多余的,美国联邦政府在最后时刻介入,他们组建了多支由经验丰富的猎人组成的猎狼队,对那些挺过了多轮打击仍顽强幸存的狼进行了最后猎杀。

在这样近乎于连续不断的猎杀下,美国的狼几乎被赶尽杀绝。

这是美国人猎狼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这种猎杀更多出于利益考量。

保护区中的价值观猎杀

自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时代开始,美国开始建立国家公园和国家森林保护区,理论上讲,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可以不受人类干扰而在自然状况下进行生长,但事实并非如此。

以黄石国家公园为例,黄石公园内的野生动物并非不受人类干扰,相反,人类对它们的干预更加随意和无厘头。

黄石公园中,并非所有的野生动物都能受到保护,能够受到保护的只有那些更受欢迎的动物。

上文已经提到,美国人在采取一项行动时,都会搞出一套与之匹配的价值观,以便于使自己能够实现一种逻辑自洽。

美国人的猎狼行动长达2个世纪,这么长的时间,在利益集团的宣传之下,狼早就成为了邪恶的象征。

而在黄石公园生活的动物中,受欢迎的大多是麋鹿等人畜无害的植食性动物,这些动物毫无疑问地会受到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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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命的是,美国人保护这些植食性动物的方式不仅包括不去猎杀它们,还包括主动去猎杀它们的天敌。

于是,为了保护麋鹿等食草动物,美洲狮、狼等食肉动物非得没有受到保护,还受到大规模猎杀,而狼作为邪恶的象征,自然被重点“照顾”。

美国人出于对于黄石公园内食草动物的保护而进行的对狼的猎杀行动最终一度让黄石公园内的狼走向灭绝。

这是美国人猎狼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狼完全没有威胁到美国人的生存,也没有损害美国人的利益,人与狼本可以在一个平行的世界里以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方式共存,但是美国人却为了自己奇怪的价值观将狼赶尽杀绝。

如果说前两个阶段美国猎杀野狼至少还是出于利益的考虑,那么第三个阶段,美国人猎杀野狼,完全可以说是闲着没事干。

讽刺

然而,这种为了保护鹿群而去灭绝狼群的行动非但没有导致保护区内鹿的数量上升,相反导致其数量明显下降。

没有狼的追捕,保护区内的鹿很少奔跑,鹿的整体身体素质迅速下降,没有狼吃掉老弱病残的鹿,疾病很快在鹿群中流行。

更为要命的是,狼不但捕食鹿等大型有蹄类动物,还会捕食小型啮齿类动物,随着狼的消失,小型啮齿类动物的增长速度远超大型有蹄类动物,它们大规模行动不但造成了植物的破坏,还形成了对鹿的竞争优势,从而造成了鹿因食物短缺而数量下降。

如果任这一局面发展下去,最后的结果就是黄石公园的植被被完全破坏,麋鹿也将面临灭绝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一切的发生,美国不得不于1996年,从加拿大重新将狼引入到黄石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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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重新回到黄石公园后,当地的生态平衡重新建立,狼群依旧捕猎麋鹿,但狼群和鹿群的数量都大体上维持稳定。

美国人猎杀黄石公园里的野狼,几乎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可言,完全是美国人对狼进行的一场“价值观战争”。

美国人如此轻易地发动这场“战争”是因为拥有现代科技的人对于狼形成了实力上的碾压式优势,然而遗憾的是,美国的“价值观战争”并不只针对狼。

受清教徒文化的影响,美国人有着很强的改造自然和改造他人的欲望和冲动,在最开始,美国人改造自然或他人还会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但是一旦美国掌握了对他人的明显优势,他们改造他人的动力有时并不是或者说并不完全是基于利益,而是基于所谓价值观。

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了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人自信满满,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将自己的价值观向全世界输出,在这一过程中甚至不惜动用武力。

但是,美国输出的颜色革命除了造成当地动乱外再无其他,美国发动的战争除了让美国白白投入大量军费,空耗国力外毫无意义。

随着环境保护观念的盛行,美国人渐渐意识到了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他们不再因所谓价值观就去肆意消灭作为自然界生态系统一部分的狼,美国人认识到狼无所谓善恶,只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而已,大自然自有其运行规律,强行人为干预只会带来灾难,从这个角度上讲,那些仅仅因为价值观而被赶尽杀绝的狼在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洗刷掉了自己的冤屈。

但是,那些在美国为了所谓价值观而发动的战争中无辜死去的人们,他们要到何处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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