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故去的父母立碑有什么讲究(父母过世立碑)(1)

现实生活中,父母去世,立碑很流行,但什么时间立碑?各地把握不一样,习俗说法也不尽相同。有三年之后的忌日或清明立碑的,有第二年忌日或清明立碑的,有当年清明立碑的,有百日之后立碑的,有过了“五七”立碑的,也有下葬后直接立碑的,等等。

吊诡得很,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所遵守的习俗是最好的,自己做的是对的。没有谁去说服谁,也没有谁能够说服谁,到底需要不需要说服别人也说不清楚。但同一件事情,标准和做法的路数太多,总不是什么好事,就是说,肯定有人做错了。我们对照礼仪典籍文本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前提,就是“立碑”是祭祀活动还是丧事活动?如果说“立碑”是丧事活动,那就应当在丧期进行;如果说“立碑”是祭祀活动,那就应该在丧期过后进行

如果认可或者能够接受这样的说法,那我们就讨论下一个话题。“立碑”是干什么的?就是说“立碑”的目的和用途是什么?

明清及以前,墓前是可以立碑的。大体上讲有两大类:一类是旌表碑,即对特别厉害的人物,在整体社会层面进行旌表,如武则天和唐高宗合葬的乾陵前面的“无字碑”,就是旌表碑,但当时没写字。二类是标识碑,就是用特定图腾形状的碑制物立于墓前,标识墓主人。这两类碑都是在丧期立的,即下葬时立的。

古代社会,家庭家族都有祖坟祖茔,一家人都是埋在一起的,按一般昭穆规制,哪个人埋在哪里都是事先定好的,大家也都知道,所以,不需要在坟墓前的石碑上刻字来标识墓主人。也就是说,古法社会生活中,墓前的石碑主要是装饰性质的,可以刻字,但其功用不是祭祀性质的,而是彰表性质和身份标识性质的。

传统社会条件下,有家庙祠堂,对于过世的父母先人,立有牌位,即神主。遇到节日忌日,或者家庭发生大事,如嫁娶、生育、进学、参军、功名、升迁、爵禄、封诰、寇乱等,都要开祠堂祭祖祷告,祈求保佑和祥瑞。就是说,祭祀活动主要在家庙祠堂,不在坟头。

给故去的父母立碑有什么讲究(父母过世立碑)(2)

2、现实社会条件下,由于绝大多数家庭都没有家庙祠堂,祭祀活动都在坟头,所以在坟墓前立碑,其实际意义就是立牌位,刻有父母先人名讳的石碑就相当于家庙祠堂的神主

先秦时期,天子有太庙,诸侯有宗庙,大夫和士有家庙。秦汉之后,王侯将相才有家庙。唐代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家庭才能建家庙。明嘉靖时,诏令允许民间连宗建祠,祠堂才走入一般百姓人家。

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全面否定传统文化,丧祭文化是重点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家庙祠堂被视为封建迷信,基本不存在了。所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一般居民,是没有家庙祠堂可供祭祀先人的。

但上坟被顽强地保留了下来,成为家庭祭祀活动的主要方式。大体上讲,坟前立碑,就是给父母先人立个牌位,供后人祭祀。

所以,我们认为,坟墓前立碑为祭祀活动,应当等到居丧期满后实行。父母之丧,居丧三年,即等到三年届满,才能立碑。

你一定要选择丧期立碑的,只要你不在意,就行。

立碑最好选择清明节日,一是祭祀氛围好;二是制碑容易操作;三是国家有假日;四是传统祖宗祭祀文化发展传承即教育子孙的重要时节。

给故去的父母立碑有什么讲究(父母过世立碑)(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