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通常用十二小时制或者二十四小时制来计时,但早在几千年前古人就发明了多种计时方法:十二时辰制、二十四时辰制、十时辰制、五时辰制、百刻制等,下面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些不同的计时法。
1、十二时辰制。
每一个时段叫一个时辰。十二时辰既可以指一天,也可以指任何一个时辰,是古代先人根据太阳每天出没的自然规律、天色的变化以及人们日常的生产活动、生活习惯而归纳总结、独创于世的。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2、二十四时辰制。
宋以后把二十时辰中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样,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为二十四时辰,同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3、十时辰制。
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更,丑时为四更,寅时为五更。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
4、五时辰制。
其名称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还、铺时、大还、高舂、下舂、县(悬)东、黄昏、定昏。见《淮南子.天文训》。
5、百刻制。
即把昼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起计点在日出时刻,到下一个日出前计满一百刻。其产生与漏刻的使用有关。可能起源于上古黄帝时代。汉时曾把它改造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几经反复,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为正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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