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只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民法的调整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民法涉及哪几方面的社会关系?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涉及哪几方面的社会关系(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民法的调整)

民法涉及哪几方面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只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民法的调整。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不受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

一、与有关机关(行政机关、被受权的组织)从事管理活动时形成的关系;(受行政法等调整)

二、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己的活动;(公司法等)

三、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人身关系;(恋爱、朋友、驴友、同学、同事、同乡、师生关系,受道德或宗教的调整)如:

1.如果你考上公务员,我就嫁给你;(婚约)

2.某人告诉你哪个楼盘可能涨价;(小道消息)

四、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财产关系;(答应同看演出、比赛、陪同旅游、到站提醒、帮忙投递邮件、帮忙指路、请客吃饭等)

请客吃饭时,若一方爽约,不受民法调整,但恶意劝酒、灌酒、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或酒后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公平补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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