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小朋友玩具上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家长和儿童,在选购和使用玩具过程中注意如下事项,度过安全、愉快的暑期。
法规标准
玩具安全国家系列标准GB 6675《玩具安全》,对所有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以及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质量做出了明确要求。针对电玩具,除符合GB 6675《玩具安全》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865《电玩具的安全》相关要求。
儿童玩具中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和骑乘车辆玩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产品需要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CCC)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经营提示
经营者应切实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的“三无”玩具;不得销售仿真枪。
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电玩具、乘骑车辆玩具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产品上标注CCC认证标志,经营者应认真核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确保实际销售的玩具与认证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上述四类玩具。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标识、警示说明应真实、完整。经营者要重点核对玩具产品的标识信息,确保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中至少应包括GB 6675.1-2014、GB 6675.2-2014、GB 6675.3-2014、GB 6675.4-2014,电玩具还应标注GB 19865-2005。
电商平台经营者应督促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在商品详情页面展示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有关信息,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信息。
建议经营者不要随意更换、增加产品包装、配件或赠品,避免未经检测的不合格包装塑料袋、零部件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选购提示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儿童玩具,购买时重点关注产品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执行标准、适用年龄范围、警示说明等信息,并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不购买“三无”产品。在购买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电玩具、乘骑车辆玩具时查看产品或包装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
2.认真查看玩具标签信息,检查主要材料成分、适用年龄范围、警示说明等产品信息,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的玩具,防止因购买、使用不当造成安全隐患。
3.检查玩具产品外观,可以轻揪玩具产品的装饰性部件,确保其装饰性部件牢固不易脱落,避免儿童因好奇而误食,避免给3岁以下儿童选购存在细小部件的玩具。轻摸产品外部,确认其外部光滑圆润,不存在飞边、锐尖等可能导致皮肤划伤、刺伤的安全隐患。
4.选购毛绒布制玩具时可用手触摸,质量优良的毛绒布制玩具应外观饱满、手感良好,按压玩具的填充物时应填充均匀,无结块等现象。对于底部或背部留有拉链开口的毛绒布制玩具,可以拉开看看里面的填充物是否干净无杂质。
5.选购发声发光的玩具时,应避免购买会发出刺耳声音或刺眼光线的产品,以防不合格玩具对儿童听力、视力造成伤害。
使用提示1.对于使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包装的玩具,在拆开玩具包装袋后,家长应及时将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破坏丢弃或收起,避免儿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将包装物当作玩具,避免可能导致的窒息伤害。
2.对于需要组装的玩具,使用前务必认真阅读组装说明,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将产品组装到位。需由成人组装的玩具,在组装完成前不要交给儿童玩耍使用。
3.使用玩具枪、水枪等能够射击的玩具时,家长应提醒孩子严禁瞄准其他人的面部或眼部发射,严禁使用玩具发射石子、铅笔、钉子等异物,玩耍时可让孩子佩戴护目镜等护具。
4.毛绒布制玩具和给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定期参照玩具标识说明中推荐的清洁方法,采用手洗、机洗、擦拭等方式进行清洁。
5.玩耍彩泥、粘土、橡皮泥、太空沙等产品时应尽量避免玩具与口、手与口的接触,玩耍后应及时清洁手部和与玩具接触的身体部位。
6.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玩具出现破裂、损坏、部件脱落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丢弃。特别是给学龄前儿童使用的玩具,如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家长第一时间将玩具、脱落部件等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丢弃,避免造成伤害。
7.如发现儿童将玩具碎片、小部件、小磁体等塞入耳鼻中或吞下,应及时就医,以防消化道堵塞、肠穿孔、耳鼻堵塞出血等严重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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