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买房绝对是一件大事。尤其是对于“刚需”们来说,能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绝对是幸福感爆棚! 想象一下,一对准备结婚或刚结婚的年轻人,怀揣着筑家的梦想,跑了一个又一个售楼处,看地段、挑户型、比价格,畅想着以后家的模样,这个画面简直不要太温馨!

房企宣称买一层得两层被罚50万(一楼盘因为标注)(1)

然而,在人们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总有一些人变着法地给我们添堵! 当千挑万选终于看中了一套合适的房子,美丽的售楼小姐标准地露出八颗牙齿告诉你:“不好意思,这整栋房子都已经售罄,要不,您再看看那边的几栋?”

然而,那边的几栋房子要么是户型太“奇葩”,要么是价格太“高冷”!如此,你只能“望楼兴叹”!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售楼处沙盘上插着“售罄”小牌牌的房子,是真的卖完了么?会不会是某些人故意放出的“烟雾弹”来迷惑消费者,制造“虚假繁荣”的假象呢?

呵呵,江苏睢宁的一个楼盘,就因为这波操作,吃了20万的罚单!

房企宣称买一层得两层被罚50万(一楼盘因为标注)(2)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江苏睢宁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在对江苏睢宁县睢河街道睢河北路158号的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售楼处沙盘展示区9#楼模型、10#楼模型、12#楼模型、13#楼模型上都标注“售罄”。

但是,根据江苏睢宁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商品房销售明细表》显示,从2018年12月20日(该楼盘取得预售证时)至2019年3月6日(案发时),被许可销售的商品房共374套,实际销售64套。

其中,标注“售罄”的9#楼盘、12#楼盘、13#楼盘无网签销售记录,10#楼盘共44套,已网签销售22套,剩余房源22套。

江苏睢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上述楼盘有部分是购房人交了10万认购款或5万元定金。

一般把商品销售完称为“售罄”,而定金和认购款是指开发商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前,与购房者达成的购买协议。交定金和认购款不等于房子完成销售过程。

根据当事人供述:标注“售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也就是购房的人群,提醒客户房源余量不多。

江苏睢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宣传销售的9#楼盘、10#楼盘、12#楼盘、13#楼盘,在没有销售完的情况下,擅自宣传“售罄”,刻意夸大宣传销售状况,对商品房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显然其行为已经违法。

当事人涉嫌对商品房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指行为,江苏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