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1)

  1.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 传染病转诊制度
  3. 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预检分诊处备有体温表或其他检测体温设备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检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诊室进行初诊。结合疫情形势,要求进入医院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督促正确佩戴口罩。

4.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且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将病人转诊至当地传染病医院,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预检为特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上报医政科、公共卫生科,医政科和开封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后,转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热门诊诊室要做好转运后的消毒工作,做好转诊或转运记录。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预检分诊处的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附: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2)

传染病转诊制度

1. 各部门、科室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要做到及时转诊。

2. 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要按要求认真详细做好记录。

3. 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4. 将报告卡及时送到本院的公共卫生科。

5. 认真填写传染病转诊单,向患者进行转诊前健康教育(转诊意义、要求及注意事项等),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

6.患者携带转诊单到指定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就诊

附:传染病转诊工作流程图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3)

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传染病的管理工作,杜绝传染病漏登漏报现象发生,特制定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阳性结果反馈制度。

一、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和首次发现负责制。

二、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医生对发现的传染病阳性结果,检出的阳性结果当日反馈送检医生。

三、接诊的门诊医生根据阳性结果,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送公共卫生科。

四、住院医生根据阳性结果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送公共卫生科。

五、公共卫生科网络直报员接到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及时网络直报。

六、传染病疫情直报人员,每日至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查对阳性结果,根据阳性结果督促接诊医生、住院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收集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4)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5)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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