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现将“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三),共五天。
二、注意事项
(一)放假前进行办公室大扫除,离开办公室时请关闭各类电器、门窗落锁,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二)节日期间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非必要绝不离邕,不去人群聚集地,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四)节日期间要劳逸结合,切忌暴饮暴食,保持身体健康。
(五)假期结束后请大家按时回归岗位。
(六)值班人员的手机要保持畅通,以便紧急工作联系。
祝愿全体员工假期愉快!
,